漫天的黃沙像是被誰揚起了一張巨大的破麻袋,將天地間的一切光亮都捂得嚴嚴實實。
可視距離被壓縮到了極致,五米開外便是混沌一片,除了風聲,什麼也聽不見,什麼也看不清。
這對他來說,是最好的掩護。
他微微側著頭,那頂大簷帽的帽簷壓得很低,擋住了大部分撲麵而來的沙礫。
左手插在兜裡,指尖輕輕摩挲著那兩把備用彈夾的冷硬邊緣,右手則無力地垂在身側。
那條傷臂雖然經過這幾天的鍼灸稍微有了點知覺,但要想提重物、扣扳機,還是癡人說夢。
現在的他,就像是一隻被拔了一半牙齒、折了一條腿的老虎。
但老虎終究是老虎,隻要還有一口氣,那股子刻在骨子裡的嗜血本能就不會消失。
在南疆那些死人堆裡爬出來的經驗告訴他,殺人,有時候並不需要四肢健全,隻需要找準那個最致命的時機,一下就夠了。
“哢噠。”
手腕上的老上海牌手錶指標跳到了八點整。
幾乎是分秒不差,遠處那團濃重的黑暗裡,隱約透出了一絲昏黃的光亮。
緊接著,那扇沉重的鐵門被人從裡麵推開的聲音,混雜在風聲裡傳了過來,沉悶而刺耳。
周揚屏住了呼吸,身體像是一塊冇有生命的石頭,徹底融進了土牆的陰影裡。
一群人影從那團昏黃的光暈裡走了出來。
不是幾個,也不是十幾個,而是整整二十三個人。
這幫人顯然冇把那個隻有一條胳膊的小警察放在眼裡,一個個走得大搖大擺,嘴裡還叼著菸捲,火星在風中忽明忽暗地亂竄。
他們身上穿著各式各樣的皮襖、棉大衣,領口敞著,露出裡麵亂七八糟的毛衣和襯衫。
但最紮眼的,是他們手裡的傢夥。
周揚眯起眼睛,藉著那一點微弱的光線快速掃視著。
好傢夥,這簡直就是個小型的萬國武器博覽會。
走在最前麵的幾個壯漢,手裡端著的是嶄新的56式半自動步槍,槍刺摺疊在槍管下,泛著幽幽的寒光。
中間幾個人手裡提著的,竟然是二戰時期德國造的MP40衝鋒槍,那種標誌性的摺疊槍托和長彈匣,在懂行的人眼裡格外醒目。
甚至在隊伍的後麵,他還看到了兩把美式的湯姆遜衝鋒槍,那可是當年芝加哥黑幫的最愛,也不知道這幫人是從哪個被遺忘的軍火庫裡刨出來的。
當然,最具威脅的,還是夾雜在隊伍中間的那幾把AK47,或者說是國產的56式衝鋒槍。
那是真正的叢林之王,火力猛,故障率低,在這個距離上,一梭子掃過來,神仙也得被打成篩子。
“真他孃的冷!這鬼天氣,尿尿都得帶根棍兒敲冰碴子。”
一個走在前麵的光頭壯漢罵罵咧咧地裹緊了身上的羊皮襖,回頭喊了一嗓子:“都給老子走快點!軍師說了,速戰速決。把那姓周的小子廢了,咱們還得回來喝酒呢!”
“這還用得著這麼大陣仗?”旁邊一個提著MP40的瘦子不屑地吐了口唾沫,唾沫還冇落地就被風吹冇了影:“咱們這二十多號人,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那破派出所給淹了。要我說,派倆兄弟過去把人綁回來不就結了?”
“你懂個屁!”光頭壯漢瞪了他一眼:“那是軍師的意思。這叫殺雞儆猴,懂不懂?得讓鎮上那些不安分的耗子們看看,跟咱們作對是個什麼下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