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萊斯走出獨角獸紀念品店的時候,腳步都輕快了幾分。
當他說出28金冠時,紅鬍子的臉都氣成了豬肝色。
別忘了,他之前還付了2金冠的定金呢。
紅鬍子是一點也沒想到這小子竟然這麼無恥。
講價講著還又少2金冠。
不過好在,這傢夥最終還是接受了。
在伊萊斯看來他也該接受。
畢竟自己可是秉持著講究人做講究事,下次還能繼續合作。
就是不知道紅鬍子是不是這樣想的了。
現在他兜裡隻剩下26金冠11西林及8芬尼。
有點錢,但不多,應急是夠了。
看著伊萊斯的背影消失在街角,紀念品店的門緩緩合上。
地下室內。
那個原本一臉唯唯諾諾的年輕店員,此刻卻像是突然回魂了一樣,眉頭皺成了一個死結。
“不對啊!”
正在數錢的紅鬍子正暗罵著伊萊斯的無恥,頭都沒抬。
“什麼不對?”
“這錢是真的,那小子也沒那個膽子給假幣。”
“不是錢的事,老闆。”
店員放下抹布,轉過身看著自家老闆,語氣裏帶著一絲遲疑。
“我纔想起來,今早我去買早點,聽碼頭那邊的警探閑聊。”
“說是政府部門是在昨天傍晚時分發現的那具屍體。”
店員伸手指了指門外。
“可這小子是昨天下午過來的。”
“時間對不上啊!”
空氣凝固了兩秒。
紅鬍子數錢的手僵在了半空。
他護鏡後的雙眼猛地睜大。
“他媽的!”
“該死!”
“你確定嗎?”
“確定。”
店員點了點頭,眼神篤定。
“特麼的讓這混蛋騙了!”
紅鬍子破口大罵。
“這哪是什麼如果不賣給他他就去自首?”
“這分明就是空手套白狼,詐我降價!”
紅鬍子氣得在原地轉了兩圈。
鬍子都快打結了。
當時這小子說的煞有其事的樣子。
這誰又能想的到呢?
他突然停下了腳步。
以一種肉眼可見的速度迅速恢復了平靜,甚至嘴角還勾起了一抹笑容。
“唉!算了。”
紅鬍子大手一揮,神情立刻鬆弛下來,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。
他轉身走進裏麵的工作間。
店員緊跟其後。
昏暗的工作枱上,正靜靜地躺著兩塊殘缺的白色甲殼。
那是製作完三件裝備後剩下的邊角料。
他在切割的時候,極其精準地避開了甲殼的紋理斷層,最大限度地儲存了這兩塊邊角料的完整性。
“還好。”
紅鬍子伸出粗糙的大手,愛不釋手地摩挲著那兩塊甲殼。
“雖然講價他贏了,但好在我也不虧!”
“隻有買錯的,沒有賣錯的。”
……
赫斯汀港客運站。
這裏的喧囂與混亂,比起港口碼頭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蒸汽列車的汽笛聲、搬運工的吆喝聲,還有那些兜售劣質煙草的小販叫賣聲,混合成了一股獨特的工業噪音。
伊萊斯坐在候車室硬邦邦的長椅上,並沒有去欣賞這充滿時代感的畫麵。
他在車站的小攤上花2芬尼買了一份《蘭頓郵報》,不是為了看新聞,而是直接把它蓋在了臉上。
一來遮光,二來以防第七機關查到自己身上追過來。
他就像個沒素質的流浪漢一樣,一直休息到了下午。
直到霍普郡列車檢票,他才隨著擁擠的人流,登上了那列噴吐著濃煙的鋼鐵巨獸。
隨著一聲長鳴,列車緩緩啟動。
窗外的景色從繁忙的港口逐漸變成了荒涼的郊野,最終向著那座名為霍普郡的工業城市駛去。
那是原身的家。
或許是他這個穿越者在這個世界的第一個錨點。
……
早些時候。
霍普郡,中心區警署。
拘留室的鐵欄杆已經有些銹跡斑斑。
此時,亞瑟·洛克蘭正站在鐵門外,眉頭緊鎖。
而在他旁邊,站著署長。
兩人正隔著鐵門,看著裏麵坐著的一個男人犯難。
那是一個看起來大概三十多歲的流浪漢。
頭髮像是個鳥窩,鬍子上沾著黑麵包屑,身上的大衣破了三個洞,光著一隻腳,另一隻腳上套著一隻明顯不合腳的高檔皮鞋。
這就是那個在金薔薇酒店把一群警察耍得團團轉的嫌疑人。
為了抓到這個傢夥,中心區警署簡直是傾巢出動,調動了所有的線人和偵探,幾乎連下水道的老鼠都快被摸了一遍。
終於在昨天,警方在霍普郡的下水道某處摁住了他。
從昨天抓到人後,亞瑟他們就馬不停蹄地將人押送到了治安法官那裏。
本以為能迅速結案,給上麵一個交代。
誰知道治安法官認為證據不夠確鑿,並且下令還押三天。
還押三天。
這意味著,如果三天內他們問不出點實質性的結果,他們就必須得放人。
犯難的點就在這裏。
並非是對方不想回答,這流浪漢的態度好得出奇。
可以說是……有問必答。
“我再問你一遍!”
署長深吸了一口氣,氣勢洶洶地問道。
“你是否殺死了受害人馬丁·米勒?”
流浪漢坐在那張唯一的板凳上,無奈地攤了攤手。
“警官先生,我都說了很多遍了。”
“我那天隻是去偷東西,根本沒有殺人。”
“那你當時跑什麼?”
亞瑟皺了皺眉,插話道。
這顯然不符合常理。
流浪漢看傻子一樣看了亞瑟一眼。
“警官,你這問題問的。”
“我是個小偷啊!”
“我偷了東西,聽到警察來了,我肯定怕被你們抓啊!”
邏輯閉環。
無懈可擊。
署長被噎得半天沒說出話來。
他一把拉過亞瑟,轉過身背對著鐵門,一臉愁容,兩人的頭湊在一起,像是兩個正在密謀越獄的囚犯。
“啊嗬!”
署長發出了他那個標誌性的怪聲,壓低了聲音說道。
“這小子說的真他孃的有道理!”
亞瑟無語地看著自家上司。
“署長啊,有什麼道理?”
“他就偷了不到10西林的現金,穿走別人一套衣服,以及拿走酒店幾隻高腳杯。”
“那點東西加起來還不夠他在金薔薇住一晚上的房費。”
“那有什麼可心虛的呀?至於為了這點東西玩命嗎?”
“你倆說啥呢?”
這時,鐵門裏的流浪漢開口了。
他把耳朵貼在欄杆上,一臉好奇。
“讓我也聽聽唄?”
署長猛地轉過頭,沒好氣地瞪了他一眼。
“你偷那點東西你心虛什麼?”
“又不值錢!”
“你至於嗎?”
流浪漢一怔。
“不值錢嗎?”
他的音調瞬間拔高,一臉不可思議。
“我看那麼大一酒店,裝修這麼豪華,地毯都是羊毛的!”
“怎麼著那高腳杯也得是水晶的吧?”
“應該非常值錢才對啊!”
“看來是我失算了!”
流浪漢一臉懊惱,那是真情實感的後悔,彷彿錯過了一個億。
署長看著這個邋遢的傢夥,原本就苦著的臉頓時更加憔悴了。
“啊嗬!”
他又嘆了口氣,把亞瑟拉得更遠了一點。
“這貨就是個智障!”
“就這種智商,怎麼可能殺得了人?”
“還能把現場處理得那麼乾淨?”
“郡督那邊估計是拖不下去了。”
署長從兜裡掏出手帕,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。
“首席就因為我拿他秘書的事來拖延,已經跟上麵申請延期三次了。”
“再來一次,恐怕首席真的要殺了我啊!”
“到時候就不是辦案的問題了!”
亞瑟聽了,不由得搖了搖頭。
他在心裏默默翻了個白眼。
心道你是真有辦法。
天天叫喚著壓力大,結果誰都沒你有辦法。
別人辦案靠線索,你辦案靠勒索。
這就是署長之所以是署長的原因嗎?
這種官僚智慧,亞瑟覺得自己這輩子是學不會了。
“行了,別扯那些沒用的了。”
亞瑟重新轉過身,看著那個流浪漢。
“你把你之前說的,真正的兇手長什麼樣,再說一遍?”
那個流浪漢點了點頭,似乎對重複這段話已經感到厭煩了,但為了能早點出去,還是配合地說道:
“哦,我說過了。”
“當時我剛爬上窗檯,那窗簾拉著,我就扒著縫往裏看。”
“看不清楚那人長相,屋裏黑乎乎的。”
“反正是戴了一頂很貴的禮帽,穿著很貴的風衣,正常有錢人裝扮。”
“手裏拄著一根很貴的手杖。”
流浪漢一邊回憶,一邊比劃著。
“他們兩個說了些什麼,我也聽不見。”
“突然那個戴禮帽的人,手也沒動,槍也沒掏。”
“就是手裏突然發了一陣光。”
“然後那個死者就突然站住不動了。”
“禮帽男掏出一把槍來,一槍就把人打死了。”
“那個人在房間裏翻找了半天,也不拿錢。”
“最後好像就拿走了幾本書。”
“還在裏麵又待了一會兒。”
“給我手都趴麻了。”
說到這裏,流浪漢撇了撇嘴,一臉的不屑。
“我估計是同行。”
“膽子倒是挺大。”
“就是比我眼光還差!”
“放著值錢的不拿,拿破書幹什麼?”
亞瑟聽完,也不由得捂臉。
還特麼同行?
特麼手裏發光?
特麼為了拿書殺人?
依他來看,這貨就該送到蘭頓瘋人院去,哪怕是去那裏當個標本也比在這裏胡說八道強。
什麼發光的手,什麼殺人奪書。
這都什麼年代了?
“署長!”
就在拘留室的氣氛陷入焦灼時,門外突然傳來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和警員的呼喊。
“有什麼事?”
署長和亞瑟對視一眼,心裏都是一沉。
難道是郡督那邊終於失去耐心了?
兩人快步走出門外。
隻見那名警員跑得氣喘籲籲,手裏捏著一份蓋著紅戳的檔案。
“署長!亞瑟探長!”
那警員嚥了口唾沫,神色複雜地說道。
“郡督那邊派人來通知了。”
“我們可以放人了。”
“放人?”
署長一愣。
警員把手裏的檔案遞了過去。
“上麵的命令說,案件性質變了。”
“就在剛才,案件已正式移交其他部門調查了。”
“什麼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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