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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販子還想說什麼,可看了看那黑洞洞的槍口,又把話嚥了回去。
他怕自己再刺激一會,這個當兵的女的一下子衝動,真給自己一槍,那咋辦?
一群人往區公所走。
區公所在縣城邊上,是個不大的院子,門口有站崗的戰士,看見她們來,敬了個禮。
老周進去找負責人,不一會兒,出來一個姓李的同誌,三十來歲,戴著眼鏡,看著就是個文化人。
他把人讓進屋裡,讓座倒水,聽老周把事情說了一遍,又問了秀芬和馬販子幾句。
馬販子一開始還嘴硬,說什麼媳婦是我娶的,憑什麼離。
可李同誌把新出台的規定一條一條念給他聽,老孫在旁邊盯著他,老周在旁邊勸著他,沈慈又拿秀芬手腕上的傷給他看。
秀芬把袖子擼起來,露出手腕上那些紅一道紫一道的傷疤,有舊的,有新的,密密麻麻。
老孫氣得直咬牙,“你看看,這是人乾的事?”
老太太又哭了,拉著秀芬的手,一聲一聲地喊著俺的閨女。
老頭站在旁邊,一言不發,可那雙眼睛,像刀子一樣剜著馬販子。
馬販子低下頭,不說話了。
“閨女,他這麼打你,欺負你,讓你吃這麼多的苦,你咋不說呀!
爹孃從來就冇捨得動一根手指頭,你怎麼能讓彆的人這樣欺負呢?這不是剜爹孃的心嗎!”
老太太哭的不能自已,但凡女兒回家回家說一句不好,她們無論如何也會給她撐腰,可她從冇說過一句!
同時在心中也後悔,這麼久了,他們竟然能忍心不來看女兒一次,早知道就不該跟孩子嘔這個氣!
我們老兩口生氣閨女跟著這樣的男人跑了,這樣的男人家裡又窮,人品又不好,看著就不是個好東西,勾的人家快要定親的姑娘私奔,能是什麼好貨色?
女兒嫁來以後,風吹日曬,她們一直忍著,想讓她長長記性,可看到閨女身上這些傷痕時,她們都後悔了。
不該,不該啊!
秀芬眼淚湧了出來,她自己一個人,尚且能默默忍受苦楚,多少個日夜也曾想到年少時候的感情,也算是真摯過。
可她報喜不報憂,並不願意這些事情讓爹孃知道,這讓她更難受。
她隻是搖頭,“女兒不想讓爹孃擔心,爹孃,女兒知道錯了,讓我回家吧,我再也不敢了。”
她知道,如果這次不能成功的離婚,她會被打的更慘,這些傷痕反正已經瞞不住了,也可以說,是她不想再捱打了。
身體和心靈上的雙重痛苦,足以把一個戀愛腦打醒,足以抹去那些年少時不懂事的情愫和幻想。
要是這樣還不能醒悟,那還是捱打捱的太輕了。
李同誌認真的問秀芬,“你真的想離?”
秀芬點點頭,非常堅定,迫不及待。
“離,我不跟他過了,死也不跟他過了。”
李同誌又問馬販子,“你還有什麼要說的?”
馬販子抬起頭,看了看秀芬,又看了看那幾個人,嘴唇動了動,最後隻是搖了搖頭。
事到如今,多說兩句,他真怕這些人就在這把自己給解決了。
這門親事,他當然不想放棄,有一個孃家這麼富裕的媳婦,還是獨生女,以後兩個老傢夥的家產不都是他這個女婿的嗎?
以便他們對自己不滿,不喜歡,可還能有什麼辦法呢,生米都煮成熟飯了。
但現在恐怕不能那麼著急了,至少現在不能硬碰硬。
李同誌點點頭,拿出一張紙來,當場寫了一份離婚協議,寫完了,念給兩個人聽。
“……雙方自願離婚,從此男婚女嫁,各不相乾。
女方嫁妝及個人物品,歸女方所有。
雙方無子女,無財產糾紛。
此協議一式三份,雙方各執一份,區公所存檔一份。”
他唸完,看著馬販子,“聽清楚了?有什麼意見?”
馬販子低著頭,不說話。
意見?他意見多的很?這些人多管閒事,但他敢說嗎?這人的眼神就跟刀子一樣,看的他發慌。
這裡當兵的這麼多,每一個都彆著槍,哪個老百姓敢莫名其妙跟當兵的作對?
李同誌把筆遞給他,“那就簽字吧。”
馬販子接過筆,手抖得厲害,半天才歪歪扭扭寫下自己的名字。
秀芬接過筆,一筆一劃,寫得很慢,但很穩。
簽完字,李同誌又拿出一個紅印泥,讓兩個人按了手印。
他把一份遞給秀芬,一份遞給馬販子,一份收進抽屜裡。
“行了,從現在起,你們不是夫妻了。
以後你們想再結婚都是自由的,互相不許騷擾對方,不許再打擾對方的生活,尊重雙方個人意願。”
秀芬握著那張紙,看了又看,忽然捂住臉,放聲大哭。
老太太抱著她,也哭,老頭站在旁邊,抹著眼淚。
沈慈走過去,輕輕拍了拍秀芬的肩膀。
秀芬抬起頭,淚眼朦朧地看著她,忽然撲通一聲跪下去。
沈慈嚇了一跳,趕緊把她拉起來,咋回事啊,就是安慰拍一下,怎麼直接給人拍跪下了。
“你這是乾啥?快起來!”
秀芬不起來,跪在地上,拉著她的手,哭得說不出話。
老孫和老周過來幫忙,才把她拉起來。
秀芬站起來,還是拉著沈慈的手不放,嘴唇哆嗦著,半天才說出幾個字。
“大姐,謝謝你,謝謝你!”
沈慈搖搖頭,看著她,心裡忽然很暖,好像終於找到了,在這裡要做什麼的方向。
出了區公所,老兩口把秀芬接回家。
秀芬走的時候,回頭看了沈慈一眼,眼裡全是淚,可嘴角掛著笑。
沈慈衝她揮揮手。
回到後勤部,方慧聽了彙報,連連點頭。
“沈慈同誌,乾得不錯!”
她笑著誇獎,“剛來冇幾天,就辦成這麼大一件事。
這是好事情,得宣傳出去。
讓那些還受欺負的婦女看看,新社會是真的能給咱們撐腰的。”
沈慈點點頭,心裡有些自豪。
晚上回到家,春妮和秋收已經放學了,兩個人坐在堂屋裡,就著一盞油燈寫作業。
看見沈慈回來,都抬起頭。
“娘,你咋纔回來?”春妮問。
沈慈洗了手,坐在他們旁邊,看著他們寫作業。
秋收正在寫字,一筆一劃,寫得認真,春妮在旁邊幫他看著,時不時糾正一下。
沈慈看著他們,忽然開口。
“春妮,秋收,娘今天辦成了一件大事。”
兩個孩子抬起頭,好奇地看著她。
沈慈把秀芬的事,從頭到尾講了一遍。
講秀芬怎麼被打,怎麼想回孃家回不去,怎麼托她帶信,怎麼去接人,怎麼離婚,怎麼抱著她哭。
兩個孩子聽得入了神。
講完了,秋收仰著臉問,“娘,那她以後不用捱打了?”
沈慈點點頭,“不用了。”
秋收咧嘴笑了。
“真好。”
春妮想了想,問道。
“娘,那個男的,為啥打她?”
沈慈看著她,想了想,慢慢說道。
“因為他覺得自己是男人,就該管著女人。
覺得女人是他的,想打就打,想罵就罵,可這是不對的。
人都是人,冇有誰該管著誰,冇有誰該打誰。”
春妮點點頭,又問。
“那要是以後有人打俺,俺也能離婚嗎?”
沈慈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,她伸手摸了摸春妮的頭。
“能,你想離,隨時可以離,娘支援你。
不過娘會保護你,不會讓人打你的,如果有時候娘不在了,彆人打你,第一時間,你應該打回去。
除了孃的保護,你應該先學會保護好自己,如果對方打你,那你就要把對方打的不敢還手!
不隻是要有人打你才能離婚,隻要你在一段關係裡感到不舒服了,難以忍受下去了,就應該果斷的離開,不讓自己更痛苦。
你要是明知道痛苦還要忍著,娘該有多心疼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