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兩天後,趙振國在火車站見到了張思之和陳小川。
張思之五十多歲,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中山裝,頭髮梳得一絲不苟,說話慢條斯理的,像個教書先生,但眼睛很亮,看人的時候像在審視什麼。
陳小川年輕一些,三十出頭,穿著一件藍色的工裝,揹著箇舊帆布包,說話快,走路也快,渾身都是勁。
他看見趙振國,主動伸出手。“你就是趙振國?你好,我是陳小川。”
趙振國和他握了握手。“陳記者,辛苦你跑這一趟了。”
陳小川笑了。“辛苦什麼?記者就是乾這個的。”
張思之站在旁邊,打量著趙振國。“你就是趙振國?”
趙振國點點頭。“張律師,您好。”
張思之點點頭。“這個案子,很有意思,我很感興趣。”他冇多說,轉身往站台上走。
火車過了幾個站,窗外的風景從城市變成鄉村,又從鄉村變成山。天快黑的時候,到了縣城。
三個人在車站附近找了招待所住下,第二天一早坐長途汽車去勞改所。
勞改所在山溝裡,離縣城還有幾十公裡。汽車在山路上顛簸了兩個多小時,纔到。
那是一片灰色的建築,圍著高高的圍牆,牆上拉著鐵絲網。門口站著兩個持槍的哨兵,眼神警惕地看著來往的人。
張思之走到門口,出示了介紹信。哨兵看了看,打了個電話。過了一會兒,
一個穿著製服的中年人走出來,自我介紹說姓孫,是勞改所的教導員。他帶著他們進去,穿過幾道鐵門,到了一間辦公室。
“張律師,陳記者,歡迎歡迎。”孫教導員很熱情,倒茶遞煙,“上麵打電話說了,你們是來采訪的。我們一定配合。”
——
他們在一間小屋裡見到了賴毛。
這是他們的第三個調查物件,所以並不突兀。
屋子不大,一張桌子,兩把椅子,窗戶很高,透進來的光線有些昏暗。
賴毛被帶進來的時候,穿著灰色的勞改服,剃著光頭,臉瘦得脫了形。
他看見趙振國,愣住了。然後他眼睛紅了,嘴唇哆嗦著,想喊人,又怕引起不好的誤會,什麼都冇說。
趙振國看著賴毛,鼻子有些酸,他印象中,賴毛總是笑嘻嘻的,冇心冇肺。現在,他站在這裡,像個空殼子。
賴毛坐下,手放在桌上,不停地抖。
張思之坐在他對麵,語氣平靜。
“賴毛,我是你的辯護律師。你把你的案子,從頭到尾說一遍。不要怕,有什麼說什麼。”
賴毛看著他,又看看趙振國。
趙振國衝他點點頭。
賴毛深吸一口氣,開始說。
說他倒騰電子錶的事。從粵省販過來,在縣城賣,一個賺幾塊錢。說他喝酒的事,和小販們喝,喝多了鬨事,被人推了一把,抄起鐵管子掄了一下,那人連皮都冇破。說他賭錢的事,小打小鬨,輸贏不過幾塊錢。他說他被抓的時候,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。他們說他是投機倒把,是流氓團夥,是數罪併罰,判他死刑。
張思之在旁邊記錄,一個字都冇漏。陳小川也拿出筆記本,飛快地寫著。
賴毛說完,屋裡安靜了很久。張思之放下筆,看著賴毛。“你那些事,都是真的?”
賴毛點頭。“真的。”
張思之又問:“你有冇有被人打過?有冇有人逼你承認什麼?”
賴毛低下頭,不說話。趙振國心裡一沉。
張思之說:“賴毛,你說實話。”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