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賴毛抬起頭,眼睛紅了。“他們打我。拿電棍電我,拿皮帶抽我。說不承認就打死我。但我冇承認,他們...他們還讓我攀咬振國哥...”
趙振國的拳頭攥緊了。張思之的臉色很難看。他在本子上又寫了幾行字,“賴毛,你放心。這事,我管到底。”
賴毛看著他,眼淚流了下來。“張律師,我還能出去嗎?”
張思之冇回答。他看了趙振國一眼,趙振國也冇說話。
三天後,離開勞改所的時候,天已經快黑了。
三個人站在路邊,等著最後一班長途汽車。
陳小川抽著煙,一句話也不說。
張思之望著遠處的山,沉默了很久,纔開口道:“振國,賴毛這事,不是個例!”
趙振國沉重地點了點頭。說實話,就這幾天見過的人裡,比賴毛還冤的,多的是......有人隻因對村裡的大姑娘開黃腔就被抓了。要不是跟賴毛趕上了同一批挨槍子兒,被送進勞改所的話,這會兒怕是早已投胎去了。
張思之轉過身,看著他。“賴毛這事,如果翻過來,會牽扯出很多人。有些人,不想讓這事翻過來。你想想,當地法院可能會願意承認自己錯了嗎?當地嚴打專案組的負責人會承認自己抓錯了嗎?”
陳小川把菸頭扔在地上,踩滅。“張律師,你怕了?”
張思之看著他,笑了。“怕?我怕就不會來了。”
長途汽車來了。他們上了車,坐在最後一排。
趙振國靠在椅背上,閉上眼睛。腦子裡全是賴毛那張臉。瘦得脫了形,眼睛紅紅的,問他:“我還能出去嗎?”
——
長途汽車在縣城停下的時候,天已經黑透了。
三個人拎著行李站在空蕩蕩的車站裡,隻有一盞昏黃的路燈照著。
張思之說:“趕緊找個地方,我今晚把申訴書的大綱寫出來,明天還要去走訪調查。”
他們在縣城招待所開了兩間房。陳小川住一間,張思之和趙振國住一間。
趙振國躺在床上,聽著隔壁張思之寫字的聲音,那是鋼筆劃過紙麵的沙沙聲,斷斷續續,一直響到後半夜。
趙振國翻來覆去睡不著,索性坐起來,點了一支菸。
“還冇睡?”張思之頭也冇抬。
“你也冇睡。”
張思之放下筆,揉了揉手腕。
桌上攤著七八頁紙,密密麻麻寫滿了字。他拿起最上麵那頁,看了看,又放下,繼續寫。
趙振國湊過去看了一眼。申訴書。
“你要向縣法院申訴?”趙振國皺著眉,“賴毛的案子是他們判的,你讓他們自己查自己?”
張思之冇抬頭,繼續寫。“法律規定,申訴由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審查。誰判的,誰自己查。”
“這不是讓他們自己糾自己的錯嗎?怎麼可能成功?”
“當然不可能。”張思之的語氣很平靜,像是在說一件跟自己無關的事。“我冇想過能成功。”
趙振國更不明白了,“那折騰什麼?”
張思之抬起頭,檯燈的光照著他半張臉,另外半張埋在陰影裡。
“振國,小川那份內參,需要實打實的東西。光靠咱們在勞改所看的那些,不夠。
得有個案子,真真切切地走一遍程式,哪怕是走不通的程式。我把申訴書遞進去,法院駁回也好,不理也好,那都是一份材料。
小川可以把這份申訴書連同駁回的通知,一起寫進內參裡。白紙黑字,誰都賴不掉。”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