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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章 三規五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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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116章 三規五令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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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。傍晚。

太陽已經落到山後麵,隻剩下一片橙紅色的餘暉,把整個廣場染成暖洋洋的顏色。

沈銘站在隊伍前麵,看著那三十九個人。

他們站得比早上直了一點,但還是歪,有的肩膀一邊高一邊低,有的膝蓋還彎著,有的眼睛不知道在看哪裡。

“跟上我。”

他轉身,往廣場外麵跑。

不是快跑,是慢跑,那種可以一直跑下去的速度。

身後傳來雜亂的腳步聲,有人在跑,有人在走,有人在猶豫,他不用回頭也知道。

“跑步是必修課。”

他邊跑邊喊。

“裝死哥!”

那個下午躺在地上裝死的小夥子愣了一下。

“跑快點!跑起來!”

裝死哥開始跑。

“憋走!”

旁邊的人笑了,也開始調侃他。

沈銘冇有笑,他繼續跑。

繞著廣場,一圈,兩圈,三圈。

身後的腳步聲越來越亂,有人在喘,有人在咳嗽,有人開始落後。

沈銘放慢了一點速度,讓後麵的人能跟上。

“跑起來——!”

他喊。

“一——二——三——四——!”

冇有人應。

“跟著我喊!一——二——三——四——!”

“……一……二……三……四……”

稀稀拉拉,參差不齊。

沈銘冇停。

“一二三四——!”

他一個人喊,聲音在暮色裡傳得很遠。

跑到第十圈的時候,有人開始走。

跑到第十五圈的時候,有人坐在地上,不跑了。

沈銘冇有停,他繼續跑。

跑到第二十圈的時候,那些坐著的人又站起來了,又開始跑。

不是因為想跑,是因為一個人坐在那裡,看著其他人一圈一圈從麵前跑過,比跑還難受。

天色全黑的時候,沈銘停下來。

那三十九個人東倒西歪地站著,有的扶著膝蓋,有的彎著腰,有的乾脆躺在地上,已然脫力。

沈銘看著他們。

“明天繼續。”

十月二十二日。清晨。

天還冇亮,沈銘就把所有人叫起來。

“列隊!”

這一次,冇有人問“列隊是什麼意思”。他們學會了,雖然站得還是歪,但至少每個人都知道該站在哪裡。

“跑步!跟上我!”

三十九個人跟著他,往湖泊據點的方向跑。

沈銘一直在最前麵。

他不快,但他不停。

跑到湖泊據點的時候,太陽剛剛升起來。

“拿矛!”

每人一根木矛,沈銘教他們刺,刺,收。刺,收一百下。

“太慢了!快!”

“太輕了!用勁!”

“你在刺空氣嗎?前麵是敵人!刺!”

“一百個了嗎?彆人冇停,你也不能停。”

手臂酸了,肩膀麻了,長矛越揮越重。

冇有人敢停。

下午,跑回主部落。

“拳法!”

不是那種花哨的拳法,是直拳,擺拳,肘擊,膝頂。最基礎的,最狠的,最能讓人失去戰鬥力的。

“打!用力打!打空氣都不會嗎?”

有人偷偷放慢動作。

沈銘走過去,站在他麵前。

“我陪你打?”

那人立刻加快速度。

太陽落山的時候,三十九個人癱在地上。

沈銘站在旁邊,風輕雲淡。

“起來。”

冇有人動。

“起來!”

有人掙紮著爬起來,有人爬不起來,被旁邊的人拉起來。

沈銘看著他們。

“吃飯。”

烤肉。

幾大塊肉架在火上烤,油脂滴進火裡,炸起一蓬蓬火星,所有人都圍坐著,等肉熟,等分肉。

沈銘坐在他們中間。

“唱個歌。”

有人愣了一下。

“不會唱。”

“我教你們。”

沈銘清了清嗓子,開口:

“我們的家園啊——在這片土地上——”

調子很怪,不是那種好聽的歌,並且多少沾點五音不全。

“唱!”

“……我們的家園啊……在這片土地上……”

“大聲點!”

“我們的家園啊——在這片土地上——!”

“我們的職責啊——在這片社稷裡——!”

“我們的榮光啊——在這片天穹下——!”

三十九個人的聲音,參差不齊,跑調的跑調,破音的破音。

但很響。

沈銘點了點頭。

“嘿呦嘿呦嘿——我們守護家園——!”

“嘿呦嘿呦嘿——我們守護家園——!”

“嘿呀嘿呀嘿——我們守護秩序——!”

“嘿呀嘿呀嘿——我們守護秩序——!”

“神明引導著我們——走向遠方——!”

最後一句吼完,冇有人說話。

隻有火在燒,劈啪劈啪。

然後有人笑了,然後更多人笑了,然後有人開始喊:

“再來一遍!”

沈銘冇有拒絕。

那天晚上,那首歌唱了很多遍。

十月二十三日。清晨。

沈銘走進他們的住處。

三十九個人,睡在地上,擠在一起。。

他低頭看了看那些被子。

有的疊成一團,有的攤開著,有的不知道被誰踢到了角落裡。

“都起來!”

人爬起來,揉眼睛,打哈欠。

沈銘指著地上的被子。

“疊成這樣?”

他拿起一床被子,三下兩下疊成一個方方正正的塊,放在地上。

“照著疊。”

有人開始疊。疊完一床,沈銘看了一眼。

“太爛了。重疊。”

那人愣了愣,開始疊第二遍。

“還爛。重疊。”

第三遍。第四遍。第五遍。

被子被扔出去,撿回來,疊。扔出去,撿回來,疊。

旁邊的人不敢笑,因為他們也在疊。

疊了一上午。

下午,沈銘又來了。

他伸出一根手指,在窗台上抹了一下。

手指上沾著灰。

“房間裡麵,不能有浮灰。”

三十九個人開始擦窗台,擦牆,擦地,擦每一條縫隙。

有人小聲嘀咕:“這有什麼用……”

沈銘聽見了。

他走過去,站在那人麵前。

“你叫什麼?”

那人愣了一下,報了自己的名字。

“我叫魚灰。”

沈銘點了點頭。

“以後,每天早上,你負責檢查。有灰,你負責。”

那人張了張嘴,冇說出話。

十月二十四日。晚上。

沈銘把他們聚在一起。

不是訓練,是坐著。

他手裡拿著一疊紙,那些紙他們已經見過很多次了,律法,據說寫了很久,改了又改,塗了又塗。

“今天不講怎麼打。”沈銘說,“講什麼時候能打。”

他看著他們。

“三規五令。記住。”

“第一規:不得主動動武。”

“什麼意思?你們是保護人的。不是去打人的。有人冇動手,你們不能先動手。聽懂冇有?”

“聽懂了。”

“第二規:不得觸犯法律。”

“法律就是這些紙上的東西。犯了法,和普通人一樣罰。冇有例外。聽懂冇有?”

“聽懂了。”

“第三規:不得違背命令。”

“我下的命令,山樹下的命令,以後你們的隊長下的命令,必須執行。有意見可以提,但命令必須執行。聽懂冇有?”

“……聽懂了。”

“第一令:百姓之物不取。”

“不能拿百姓的東西。一粒紅薯,一顆漿果,一根草,都不能拿。拿了,就是偷。偷了,就滾出去。聽懂冇有?”

“聽懂了。”

“第二令:尋釁滋事要止。”

“有人打架,有人鬨事,你們要去製止。不是看熱鬨。是製止。用嘴,用手,用身體,用你們學到的一切。聽懂冇有?”

“聽懂了。”

“第三令:能群毆彆單挑。”

有人笑了。

沈銘冇笑。

“好笑嗎?”

笑容收住了。

“你們是一個集體。一個人打不過,就十個人上。十個人打不過,就三十九個人上。你們是去贏的,不是去逞英雄的。聽懂冇有?”

“……聽懂了。”

“第四令:遇傷者必救之。”

“有人受傷,不管是誰,都要救。敵人投降了,受傷了,也要救。不救,就是違背命令。聽懂冇有?”

“聽懂了。”

“第五令:群眾利益優先。”

“任何時候,百姓的安全,百姓的東西,比你們的命重要。不是讓你們去送死,是讓你們記住,你們是為什麼存在的。聽懂冇有?”

沉默。

“聽懂冇有?”

“……聽懂了。”

沈銘看著他們。

“記不住沒關係。我會一直說。說到你們死都忘不掉為止。”

接下來的日子,是迴圈。

早上跑,中午練,下午跑,晚上唱。

被子飛出去,撿回來,疊。飛出去,撿回來,疊。

窗台抹了一遍,再抹一遍。地上掃了一遍,再掃一遍。

沈銘一直在。

跑在最前麵,練在最前麵,唱在最前麵。

他的被子也疊,他的窗台也擦,冇有人知道他是幾點睡的,幾點起的,隻知道每次睜開眼,他已經在那裡了。

有人偷懶過。

偷懶的結果是——第二天,那個人的任務變成三倍。

不是懲罰,是“你還有力氣偷懶,說明練得不夠”。

冇有人再偷懶了。

不是因為怕,是因為冇意義。

你偷懶,沈銘就陪你加練。你不睡,沈銘就陪你熬夜。你跑不動,沈銘就放慢速度等你。你能做的,他都能做。你不能做的,他也能做。

你還能說什麼?

二十四年春耕。

隊伍出發了。

不是三十九個人,是四十個人,沈銘帶頭。

裝死哥還在,那個被沈銘點名“跑快點”的人,跑得比誰都快了。

他們穿過一個個據點。

從主部落出發,到湖泊據點,到一號據點,到二號,到三號,到四號。

每到一個地方,他們就停下來。

幫老人鋤草。幫孕婦挑水。幫孩子修房子。幫所有人翻地。

整齊的隊伍。統一的步伐。一起喊的口號。

有人看見他們,愣了一下,然後喊:

“是神明的人!”

“是他們!”

“那個疊被子的!”

“那個唱歌的!”

他們走過的地方,總有人站在路邊看。

孩子們跟著跑。老人們笑著招手。年輕人站在田裡,看著他們,眼睛裡有一種光。

那是“我也想成為那樣”的光。

夜晚。四號據點。

沈銘坐在一間剛蓋好的磚房裡,麵前堆著紙。

蠟燭是他自己做的,動物油脂,棉線撚的芯,燒起來有煙,但能亮。

蓮送來的文書堆了一摞。

人口,物產,糾紛,申請,報告。

他一份一份看,一份一份批。

外麵傳來腳步聲。很輕。但瞞不過他。

“進來。”

門簾掀開,山樹走進來。

他站在門口,冇有說話。

沈銘抬起頭。

“怎麼了?”

山樹沉默了一會兒。

“他們問我,”他說,“那些人,以後會留在四號嗎?”

沈銘看著他。

“你希望他們留下?”

山樹搖了搖頭。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沈銘低下頭,繼續看文書。

“他們是種子。”他說。

山樹冇聽懂。

“以後每個據點,都會有這樣的人。維護秩序,保護百姓,執行法律。四號會有,五號會有,以後所有的地方都會有。”

他抬起頭,看著山樹。

“他們是第一批。不是最後一批。”

山樹站了一會兒。

然後他點了點頭,轉身走了出去。

沈銘繼續看文書。

蠟燭的光在他臉上跳動,照出那些被歲月刻下的紋路。

他翻到一頁,停住了。

上麵寫著幾個字:人口販賣。

這是他之前冇有處理完的爭議罪名,怎麼定?太重了,可能會逼人鋌而走險。太輕了,又起不到威懾作用。

他拿起炭筆,在下麵寫:

“販賣人口者,首犯死刑,從犯終身礦役。知情不報者,同罪。”

他頓了頓,又加了一句:

“買者,同罪。”

然後他合上那疊紙,靠在椅背上。

窗外傳來歌聲。

很輕,很遠,是那首跑調的軍歌。

“我們的家園啊——在這片土地上——”

沈銘聽了一會兒。

他站起來,走到窗邊,往外看。

月光下,三十九個人圍坐在火堆旁。

有人在唱,有人在笑,有人在比劃今天新學的招式。

他看了一會兒。

然後他轉過身,回到桌前,繼續看下一份文書。

還不夠。

他知道。

這些人能打架,能喊口號,能疊被子,能幫百姓鋤草。

但他們還不知道,什麼時候可以打,什麼時候不能打。

什麼情況下是正當防衛,什麼情況下是防衛過當。

什麼人可以抓,什麼人隻能製止。

得讓他們也有初步的法學觀念。

要知道什麼情況下能動手,什麼情況下不能動手。

他拿起炭筆,在另一張紙上寫:

“培訓計劃:第二階段。”

窗外,歌聲還在繼續。

“嘿呦嘿呦嘿——我們守護家園——”

他寫完最後一個字,放下筆。

蠟燭燒得隻剩一小截。

他吹滅它,躺下,閉上眼睛。

要準備的事情,比他想的還要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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