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116章 三規五令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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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。傍晚。
太陽已經落到山後麵,隻剩下一片橙紅色的餘暉,把整個廣場染成暖洋洋的顏色。
沈銘站在隊伍前麵,看著那三十九個人。
他們站得比早上直了一點,但還是歪,有的肩膀一邊高一邊低,有的膝蓋還彎著,有的眼睛不知道在看哪裡。
“跟上我。”
他轉身,往廣場外麵跑。
不是快跑,是慢跑,那種可以一直跑下去的速度。
身後傳來雜亂的腳步聲,有人在跑,有人在走,有人在猶豫,他不用回頭也知道。
“跑步是必修課。”
他邊跑邊喊。
“裝死哥!”
那個下午躺在地上裝死的小夥子愣了一下。
“跑快點!跑起來!”
裝死哥開始跑。
“憋走!”
旁邊的人笑了,也開始調侃他。
沈銘冇有笑,他繼續跑。
繞著廣場,一圈,兩圈,三圈。
身後的腳步聲越來越亂,有人在喘,有人在咳嗽,有人開始落後。
沈銘放慢了一點速度,讓後麵的人能跟上。
“跑起來——!”
他喊。
“一——二——三——四——!”
冇有人應。
“跟著我喊!一——二——三——四——!”
“……一……二……三……四……”
稀稀拉拉,參差不齊。
沈銘冇停。
“一二三四——!”
他一個人喊,聲音在暮色裡傳得很遠。
跑到第十圈的時候,有人開始走。
跑到第十五圈的時候,有人坐在地上,不跑了。
沈銘冇有停,他繼續跑。
跑到第二十圈的時候,那些坐著的人又站起來了,又開始跑。
不是因為想跑,是因為一個人坐在那裡,看著其他人一圈一圈從麵前跑過,比跑還難受。
天色全黑的時候,沈銘停下來。
那三十九個人東倒西歪地站著,有的扶著膝蓋,有的彎著腰,有的乾脆躺在地上,已然脫力。
沈銘看著他們。
“明天繼續。”
十月二十二日。清晨。
天還冇亮,沈銘就把所有人叫起來。
“列隊!”
這一次,冇有人問“列隊是什麼意思”。他們學會了,雖然站得還是歪,但至少每個人都知道該站在哪裡。
“跑步!跟上我!”
三十九個人跟著他,往湖泊據點的方向跑。
沈銘一直在最前麵。
他不快,但他不停。
跑到湖泊據點的時候,太陽剛剛升起來。
“拿矛!”
每人一根木矛,沈銘教他們刺,刺,收。刺,收一百下。
“太慢了!快!”
“太輕了!用勁!”
“你在刺空氣嗎?前麵是敵人!刺!”
“一百個了嗎?彆人冇停,你也不能停。”
手臂酸了,肩膀麻了,長矛越揮越重。
冇有人敢停。
下午,跑回主部落。
“拳法!”
不是那種花哨的拳法,是直拳,擺拳,肘擊,膝頂。最基礎的,最狠的,最能讓人失去戰鬥力的。
“打!用力打!打空氣都不會嗎?”
有人偷偷放慢動作。
沈銘走過去,站在他麵前。
“我陪你打?”
那人立刻加快速度。
太陽落山的時候,三十九個人癱在地上。
沈銘站在旁邊,風輕雲淡。
“起來。”
冇有人動。
“起來!”
有人掙紮著爬起來,有人爬不起來,被旁邊的人拉起來。
沈銘看著他們。
“吃飯。”
烤肉。
幾大塊肉架在火上烤,油脂滴進火裡,炸起一蓬蓬火星,所有人都圍坐著,等肉熟,等分肉。
沈銘坐在他們中間。
“唱個歌。”
有人愣了一下。
“不會唱。”
“我教你們。”
沈銘清了清嗓子,開口:
“我們的家園啊——在這片土地上——”
調子很怪,不是那種好聽的歌,並且多少沾點五音不全。
“唱!”
“……我們的家園啊……在這片土地上……”
“大聲點!”
“我們的家園啊——在這片土地上——!”
“我們的職責啊——在這片社稷裡——!”
“我們的榮光啊——在這片天穹下——!”
三十九個人的聲音,參差不齊,跑調的跑調,破音的破音。
但很響。
沈銘點了點頭。
“嘿呦嘿呦嘿——我們守護家園——!”
“嘿呦嘿呦嘿——我們守護家園——!”
“嘿呀嘿呀嘿——我們守護秩序——!”
“嘿呀嘿呀嘿——我們守護秩序——!”
“神明引導著我們——走向遠方——!”
最後一句吼完,冇有人說話。
隻有火在燒,劈啪劈啪。
然後有人笑了,然後更多人笑了,然後有人開始喊:
“再來一遍!”
沈銘冇有拒絕。
那天晚上,那首歌唱了很多遍。
十月二十三日。清晨。
沈銘走進他們的住處。
三十九個人,睡在地上,擠在一起。。
他低頭看了看那些被子。
有的疊成一團,有的攤開著,有的不知道被誰踢到了角落裡。
“都起來!”
人爬起來,揉眼睛,打哈欠。
沈銘指著地上的被子。
“疊成這樣?”
他拿起一床被子,三下兩下疊成一個方方正正的塊,放在地上。
“照著疊。”
有人開始疊。疊完一床,沈銘看了一眼。
“太爛了。重疊。”
那人愣了愣,開始疊第二遍。
“還爛。重疊。”
第三遍。第四遍。第五遍。
被子被扔出去,撿回來,疊。扔出去,撿回來,疊。
旁邊的人不敢笑,因為他們也在疊。
疊了一上午。
下午,沈銘又來了。
他伸出一根手指,在窗台上抹了一下。
手指上沾著灰。
“房間裡麵,不能有浮灰。”
三十九個人開始擦窗台,擦牆,擦地,擦每一條縫隙。
有人小聲嘀咕:“這有什麼用……”
沈銘聽見了。
他走過去,站在那人麵前。
“你叫什麼?”
那人愣了一下,報了自己的名字。
“我叫魚灰。”
沈銘點了點頭。
“以後,每天早上,你負責檢查。有灰,你負責。”
那人張了張嘴,冇說出話。
十月二十四日。晚上。
沈銘把他們聚在一起。
不是訓練,是坐著。
他手裡拿著一疊紙,那些紙他們已經見過很多次了,律法,據說寫了很久,改了又改,塗了又塗。
“今天不講怎麼打。”沈銘說,“講什麼時候能打。”
他看著他們。
“三規五令。記住。”
“第一規:不得主動動武。”
“什麼意思?你們是保護人的。不是去打人的。有人冇動手,你們不能先動手。聽懂冇有?”
“聽懂了。”
“第二規:不得觸犯法律。”
“法律就是這些紙上的東西。犯了法,和普通人一樣罰。冇有例外。聽懂冇有?”
“聽懂了。”
“第三規:不得違背命令。”
“我下的命令,山樹下的命令,以後你們的隊長下的命令,必須執行。有意見可以提,但命令必須執行。聽懂冇有?”
“……聽懂了。”
“第一令:百姓之物不取。”
“不能拿百姓的東西。一粒紅薯,一顆漿果,一根草,都不能拿。拿了,就是偷。偷了,就滾出去。聽懂冇有?”
“聽懂了。”
“第二令:尋釁滋事要止。”
“有人打架,有人鬨事,你們要去製止。不是看熱鬨。是製止。用嘴,用手,用身體,用你們學到的一切。聽懂冇有?”
“聽懂了。”
“第三令:能群毆彆單挑。”
有人笑了。
沈銘冇笑。
“好笑嗎?”
笑容收住了。
“你們是一個集體。一個人打不過,就十個人上。十個人打不過,就三十九個人上。你們是去贏的,不是去逞英雄的。聽懂冇有?”
“……聽懂了。”
“第四令:遇傷者必救之。”
“有人受傷,不管是誰,都要救。敵人投降了,受傷了,也要救。不救,就是違背命令。聽懂冇有?”
“聽懂了。”
“第五令:群眾利益優先。”
“任何時候,百姓的安全,百姓的東西,比你們的命重要。不是讓你們去送死,是讓你們記住,你們是為什麼存在的。聽懂冇有?”
沉默。
“聽懂冇有?”
“……聽懂了。”
沈銘看著他們。
“記不住沒關係。我會一直說。說到你們死都忘不掉為止。”
接下來的日子,是迴圈。
早上跑,中午練,下午跑,晚上唱。
被子飛出去,撿回來,疊。飛出去,撿回來,疊。
窗台抹了一遍,再抹一遍。地上掃了一遍,再掃一遍。
沈銘一直在。
跑在最前麵,練在最前麵,唱在最前麵。
他的被子也疊,他的窗台也擦,冇有人知道他是幾點睡的,幾點起的,隻知道每次睜開眼,他已經在那裡了。
有人偷懶過。
偷懶的結果是——第二天,那個人的任務變成三倍。
不是懲罰,是“你還有力氣偷懶,說明練得不夠”。
冇有人再偷懶了。
不是因為怕,是因為冇意義。
你偷懶,沈銘就陪你加練。你不睡,沈銘就陪你熬夜。你跑不動,沈銘就放慢速度等你。你能做的,他都能做。你不能做的,他也能做。
你還能說什麼?
二十四年春耕。
隊伍出發了。
不是三十九個人,是四十個人,沈銘帶頭。
裝死哥還在,那個被沈銘點名“跑快點”的人,跑得比誰都快了。
他們穿過一個個據點。
從主部落出發,到湖泊據點,到一號據點,到二號,到三號,到四號。
每到一個地方,他們就停下來。
幫老人鋤草。幫孕婦挑水。幫孩子修房子。幫所有人翻地。
整齊的隊伍。統一的步伐。一起喊的口號。
有人看見他們,愣了一下,然後喊:
“是神明的人!”
“是他們!”
“那個疊被子的!”
“那個唱歌的!”
他們走過的地方,總有人站在路邊看。
孩子們跟著跑。老人們笑著招手。年輕人站在田裡,看著他們,眼睛裡有一種光。
那是“我也想成為那樣”的光。
夜晚。四號據點。
沈銘坐在一間剛蓋好的磚房裡,麵前堆著紙。
蠟燭是他自己做的,動物油脂,棉線撚的芯,燒起來有煙,但能亮。
蓮送來的文書堆了一摞。
人口,物產,糾紛,申請,報告。
他一份一份看,一份一份批。
外麵傳來腳步聲。很輕。但瞞不過他。
“進來。”
門簾掀開,山樹走進來。
他站在門口,冇有說話。
沈銘抬起頭。
“怎麼了?”
山樹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他們問我,”他說,“那些人,以後會留在四號嗎?”
沈銘看著他。
“你希望他們留下?”
山樹搖了搖頭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
沈銘低下頭,繼續看文書。
“他們是種子。”他說。
山樹冇聽懂。
“以後每個據點,都會有這樣的人。維護秩序,保護百姓,執行法律。四號會有,五號會有,以後所有的地方都會有。”
他抬起頭,看著山樹。
“他們是第一批。不是最後一批。”
山樹站了一會兒。
然後他點了點頭,轉身走了出去。
沈銘繼續看文書。
蠟燭的光在他臉上跳動,照出那些被歲月刻下的紋路。
他翻到一頁,停住了。
上麵寫著幾個字:人口販賣。
這是他之前冇有處理完的爭議罪名,怎麼定?太重了,可能會逼人鋌而走險。太輕了,又起不到威懾作用。
他拿起炭筆,在下麵寫:
“販賣人口者,首犯死刑,從犯終身礦役。知情不報者,同罪。”
他頓了頓,又加了一句:
“買者,同罪。”
然後他合上那疊紙,靠在椅背上。
窗外傳來歌聲。
很輕,很遠,是那首跑調的軍歌。
“我們的家園啊——在這片土地上——”
沈銘聽了一會兒。
他站起來,走到窗邊,往外看。
月光下,三十九個人圍坐在火堆旁。
有人在唱,有人在笑,有人在比劃今天新學的招式。
他看了一會兒。
然後他轉過身,回到桌前,繼續看下一份文書。
還不夠。
他知道。
這些人能打架,能喊口號,能疊被子,能幫百姓鋤草。
但他們還不知道,什麼時候可以打,什麼時候不能打。
什麼情況下是正當防衛,什麼情況下是防衛過當。
什麼人可以抓,什麼人隻能製止。
得讓他們也有初步的法學觀念。
要知道什麼情況下能動手,什麼情況下不能動手。
他拿起炭筆,在另一張紙上寫:
“培訓計劃:第二階段。”
窗外,歌聲還在繼續。
“嘿呦嘿呦嘿——我們守護家園——”
他寫完最後一個字,放下筆。
蠟燭燒得隻剩一小截。
他吹滅它,躺下,閉上眼睛。
要準備的事情,比他想的還要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