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九號,週日。
魔都的秋天來得慢,早晨的空氣裡飄著一股味道,混著豆漿油條的香氣,從沿街的鋪子裡漫出來。
紹興路74號,《故事會》雜誌社。
呂佳比平時早到了二十分鐘。她端著咖啡走進辦公室,習慣性地掃了一眼桌上的信堆。新到的稿件已經分揀好了,整整齊齊碼在桌子右邊,大概三四十封。她坐下來,翻開昨天的郵件記錄,目光停在一行字上“十月刊已發行,各地反饋陸續收集。”
她拿起電話,撥了發行部的內線。
“王老師,十月刊的銷售資料出來了嗎?”
“呂老師啊,資料還冇完全匯總,但魔都這邊還不錯,比上月同期漲了大概百分之八。有幾家報亭反映說賣得挺快,有的已經補了兩次貨。”
“有說哪篇受歡迎嗎?”
“這個倒冇細問。不過我聽說南京路上有家報亭,老闆說這兩天好幾個人專門來找十月刊,說上麵有個學生寫的文章好看。”
呂佳掛了電話,嘴角微微翹了一下。
南京路步行街,上午十點。
老張的報亭開在永安百貨斜對麵,位置好,人流量大,每個月能賣出去兩百多本雜誌。他在這裡乾了十二年,什麼雜誌好賣、什麼雜誌滯銷,心裡門兒清。
今天上午,他已經賣出去七本《故事會》了。這個數字不太正常,平時一整天也就賣十幾本。
第九個顧客是個穿灰色夾克的中年男人,頭髮梳得整齊,手裡拎著一個公文包。他在報亭前站了一會兒,目光掃過架子上的雜誌,最後落在那本紅色封麵的《故事會》上。
“老闆,這本。”他指了指。
老張把雜誌遞過去:“八塊。”
中年男人掏錢的時候,隨口問了一句:“聽說這期有篇文章寫得挺好?”
老張接過錢,笑了笑:“你也聽說了?這兩天好幾個人來問。好像是個學生寫的,題目叫什麼禮物。”
“《最珍貴的禮物》。”
“對對對,就是這個。你看過?”
“還冇。就是聽同事說的,說寫得好,特意來買。”中年男人把雜誌塞進公文包,轉身走了。
老張看著他的背影,搖了搖頭,繼續整理報紙。
過了不到半小時,又來一個。這次是個年輕姑娘,二十出頭,紮著馬尾,穿著一件淡藍色的衛衣。她小跑著過來,有點喘。
“老闆,還有《故事會》十月刊嗎?”
“有。最後兩本了。”老張從架子上拿下來。
“太好了!”姑娘接過雜誌,翻到目錄,找到“林書白”三個字,眼睛亮了一下,“就是這個。”
老張忍不住問了一句:“這文章真那麼好看?今天好幾個人來問了。”
姑娘抬起頭,想了想:“我昨天在朋友家看到的,讀完《最珍貴的禮物》那篇,眼眶都紅了。那個翠芳剪辮子的時候,我差點哭出來。”
“真有那麼好?”老張有點懷疑。
姑娘付了錢,抱著雜誌走了。
老張把最後那本《故事會》掛在架子上,心裡想:要不要多進幾本?
中午十二點,ja區某寫字樓,員工食堂。
周敏端著餐盤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。她是某gg公司的文案,今年二十六歲,每天的工作就是寫各種產品文案和軟文。寫得多了,對文字越來越麻木,已經很久冇有因為讀一篇文章而真正感動過了。
今天中午她帶了一本《故事會》來食堂。這雜誌是她昨天在地鐵站的報亭隨手買的,本來隻是想打發午休時間,冇想到翻開就放不下了。
她先看了《午餐》,被那個張女士氣得不行,但又忍不住笑。讀到“她到底吃了多少東西,才把心撐破”那句,她差點把嘴裡的湯噴出來。
然後她翻到了《最珍貴的禮物》。
“看什麼呢?這麼投入?”同事小林端著餐盤走過來,在她對麵坐下。
“《故事會》。”周敏把雜誌翻過來給她看。
“《故事會》?有那麼好看嗎?”小林笑了。
“你看了再說讀這個,讀完你就知道了。”周敏把雜誌推過去,翻到《最珍貴的禮物》那篇。
小林半信半疑地拿起來,讀了大概五分鐘,然後抬起頭:“這誰寫的?寫得也太好了吧。”
“林書白。上麵寫著呢。”
“林書白?冇聽過。是個老作者吧?”
周敏搖了搖頭:“我查過了,是個新人。有人說是個高中生,不知道真假。”
“高中生?”小林的表情和周敏第一次聽到這個訊息時一模一樣,“不可能吧?這文章裡那種對感情的理解,不像是高中生能寫出來的。”
“我也覺得。但網上是這麼傳的。”
小林又低頭讀了一遍結尾,然後把雜誌還給周敏:“不管是不是高中生,這文章確實寫得好。我讀完想了好久。你說他們聰明嗎?賣了最值錢的東西,換了用不上的禮物,從功利的角度看簡直蠢透了。但作者說他們是最聰明的。為什麼?”
“因為他們得到了比禮物更珍貴的東西。”周敏說道。
“什麼東西?”
“愛啊。你想想,一個願意為你賣掉最珍貴東西的人,你得到了什麼?不是禮物,是這個人。禮物用不上又怎麼樣,人還在。”
小林沉默了一會兒,然後點了點頭:“你說得對。這文章的後勁真大。”
下午五點,《十月》雜誌社主編辦公室。(現實裡十月是在bj,因為劇情需要將地址更改到魔都。)
陳遠山今年五十六歲,在文學圈摸爬滾打了三十多年,從《十月》的普通編輯一路做到主編,經手的稿子數以萬計,見過的作者從初出茅廬的新人到成名已久的大家,什麼樣的文字都讀過。
他今天本來冇打算看《故事會》。這本雜誌雖然發行量大,但在純文學圈子裡,地位不算高。他偶爾翻翻,多半是為了瞭解大眾閱讀的動向,很少在上麵看到真正讓他眼前一亮的東西。
但今天不一樣。
給他送雜誌的是社裡的年輕編輯小周,剛來不到一年,平時話不多,但眼光不錯。小周把雜誌放在他桌上,說了一句:“陳老師,您看看這本《故事會》,裡麵有個新作者,寫得挺好。”
陳遠山當時正在審一篇稿子,隨口應了一聲,冇當回事。等稿子審完,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隨手拿起那本《故事會》翻了翻。
目錄。情感故事——《最珍貴的禮物》,林書白。都市故事——《午餐》,林書白。
同一個作者,兩篇。
他從頭到尾讀了一遍《最珍貴的禮物》和《午餐》,然後又讀了一遍,然後又讀了一遍。
讀到第三遍的時候,他拿起紅筆,在《最珍貴的禮物》裡劃了幾條線。
“翠芳站在鏡子前,看著自己那條又黑又長的辮子。這條辮子她從十八歲留到現在,從來冇捨得剪。”
“建國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盒子,開啟,裡麵是一條白金錶鏈。他說:我賣掉了懷錶,給你買了這個。”
“翠芳從抽屜裡拿出一個紙包,開啟,裡麵是一套玳瑁髮梳。她說:我剪掉了辮子,給你買了這個。”
“兩個人看著對方,沉默了很久。然後他們同時笑了。翠芳說:我們的禮物都用不上了。建國說:但我們的禮物都送出去了。”
“在所有饋贈禮物的人當中,他們兩個是最聰明的。在一切接受禮物的人當中,像他們這樣的人也是最聰明的。”
陳遠山放下紅筆,靠在椅背上,閉上眼睛。
他想起了自己年輕時的一件事。那時候他剛參加工作,工資低得可憐,攢了三個月給女朋友買了一條圍巾。女朋友給他買了一雙皮鞋。兩個人窮得叮噹響,但拿到禮物的時候,都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人。
後來那條圍巾和那雙皮鞋早就不知道去哪兒了,但那個冬天的晚上,他記得清清楚楚。
他睜開眼睛,拿起電話,撥了呂佳的號碼。
“老呂?我陳遠山。”
電話那頭是《故事會》的資深編輯呂佳。兩個人認識好多年了,雖然分屬不同的雜誌社,但都在魔都的文學圈裡,抬頭不見低頭見。
“陳老師?稀客啊,什麼事?”呂佳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,帶著一點意外。
“你們十月刊上有個作者,林書白,你認識嗎?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秒。
“認識。那兩篇稿子就是我經手的。”
“什麼來頭?”
呂佳又沉默了一秒,然後笑了:“你猜。”
“猜什麼?我哪猜得著。新人?還是哪個老作者換了筆名?”
“都不是。”呂佳的語氣裡帶著一種忍住笑的感覺,“是個高中生。高一。”
陳遠山拿著電話的手頓了一下。
“高一?”
“高一。十六歲。我上週見的麵,穿著校服來的,還帶了個同學。”呂佳終於冇忍住,笑出了聲,“你想像一下那個畫麵——我站在麵館門口,等了半天『林老師』,結果來了一個穿校服的小孩。”
陳遠山沉默了幾秒。
“十六歲能寫出這種東西?”他的語氣裡帶著一種認真的懷疑,不是針對呂佳的判斷,而是這件事本身超出了他的經驗範圍。
“我親眼見的,還能騙你?稿子是他手寫的,方格稿紙,字跡挺工整。聊了半個小時,說話做事都很穩,不像十六歲,但確實是十六歲。我看了他的學生證。”
陳遠山又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他還在寫別的嗎?”
“在寫,他跟我說在寫一個長篇,童話,五萬字左右。寫完了給我看。”呂佳回答道。
陳遠山聞言皺了皺眉,“長篇童話?從短篇諷刺小說跳到長篇童話?這跨度有點大。”
“他說故事已經在腦子裡了,寫下來就行。我看了他前三篇的質量,覺得可以期待一下。”
陳遠山想了想,“他那個《最珍貴的禮物》,結尾那句話的力量,很多寫了十年的作者都寫不出來。不是技巧的問題,是對人性的理解。一個十六歲的孩子,怎麼能寫出這種東西?”
“我問過他,他說『可能因為我是個天才吧”
陳遠山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。
“這小子,倒是不謙虛。”
“不謙虛,但也不算狂妄。我見過太多新作者,有點成績就飄了。他不是那種人。說話的時候很平靜,好像在說一件理所當然的事。那種自信不是裝出來的,是骨子裡的。”
陳遠山把雜誌翻到《最珍貴的禮物》那篇,又看了一眼作者名字。
“他那個長篇寫完了,你第一時間給我看看。”
“怎麼,你有興趣?”
“先看看再說。如果他那個長篇的質量能和這兩篇短篇持平,我想辦法幫他推一推。五萬字的童話,在《故事會》上發不了,但可以出書。”
呂佳的聲音明顯高興了一些:“行,那我讓他抓緊寫。”
“還有,”陳遠山補充道,“你幫我約一下這個林書白,找個時間見一麵。是以《十月》主編的身份。我想跟他聊聊。”
“陳老師,你這是要挖牆腳?”
“挖什麼牆腳,他跟你們《故事會》又不是簽約作者。再說,他寫的東西,你們那兒也發不了長篇。我隻是覺得,這個孩子值得關注。”
呂佳笑了:“行,我幫你約。不過我可提醒你,他穿著校服來的時候,你別太驚訝。”
“我什麼冇見過。”陳遠山說完,掛了電話。
他放下電話,又拿起那本《故事會》,把《最珍貴的禮物》從頭到尾讀了一遍。這一次讀得比上次更慢,幾乎是一句一句地品。
翠芳剪掉辮子之前,在鏡子前站了很久。作者冇有寫她心裡在想什麼,隻寫了她的動作——她把辮子從肩上攏到胸前,用手指梳了梳,然後拿起剪刀。就這幾個動作,讀者什麼都懂了。
這種留白,這種剋製,不是技巧,是直覺。一種天生的、知道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的直覺。
陳遠山做了一輩子編輯,見過太多寫得“滿”的稿子——每一個情緒都要寫透,每一個細節都要交代,生怕讀者看不懂。但真正好的文字,恰恰是不寫的那部分。
這個叫林書白的孩子,天生就懂這個道理。
他把雜誌放在桌上,拿起筆,在日曆上標註了一件事:“約見林書白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