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車禍2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?這個故事我聽我姥姥講過不下二十遍,每一遍都像是在聽一個精心編織的童話,隻不過童話的結局不是“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”,而是家破人亡。,吳萊二十二歲,從農村來到南城,在一家小飯館當幫廚。他長得確實不錯,一米七八的個頭,濃眉大眼,笑起來嘴角微微上翹,帶著一種憨厚又機靈的氣質。用我姥姥的話說:“這小夥子,一看就是個能吃苦的。” ,那時候二十三歲,在都城紡織廠上班,週末會在姥爺的飯店裡幫忙。她長得像我媽——也就是我姥姥——圓臉盤,大眼睛,麵板白淨,性格溫溫柔柔的,是那種讓人一看就想保護的女孩子。?據他自己後來跟我姥姥講,是有一次他送外賣到徐記飯店,看見我媽在櫃檯後麵數錢,數錯了,多找了客人錢,他好心提醒了一句。“我當時就想,這姑娘真老實,以後肯定被人騙。”吳萊笑著說,眼神溫柔得能滴出水來。,現在想來,簡直是他整個人設的濃縮版——“老實人被欺負”,然後他來“保護”。多麼完美的劇本。,是接下來那整整三百六十五天的追求。,三百六十五天。一天不多,一天不少。吳萊後來無數次在親戚麵前吹噓這件事:“追徐蕾,我足足追了一年!一天一朵花!三百六十五朵!你們誰做得到?”,是一朵路邊摘的野花,用草繩紮了個蝴蝶結,放在徐記飯店的櫃檯上。我媽以為是客人落下的,冇在意。,是一朵菜市場買的雛菊,插在一個礦泉水瓶裡,瓶身上歪歪扭扭地寫著:“徐蕾,你好。”,是一枝玫瑰,花店裡買的,用塑料紙包著,上麵附了一張紙條:“第三十天。你什麼時候才能記住我?”。“一個男人,天天來送花,又不正經表白,這是唱哪出?”她跟我姥爺嘀咕。:“人家小夥子有心,你倒挑三揀四的。”。因為吳萊每次來送花,都會順便幫忙乾點活——搬箱子、擦桌子、倒垃圾,手腳麻利,嘴也甜,“叔”“姨”叫得親熱。有一次廚房的下水道堵了,吳萊二話不說擼起袖子就掏,掏完了一身臟水,還笑著說:“叔,您這管子老化了,改天我幫您換根新的。”,逢人就說:“小吳這孩子,實誠!”
第一百天,吳萊捧著一大束紅玫瑰,站在徐記飯店門口,正式跟我媽表白:“徐蕾,我喜歡你。我知道我配不上你,你家開飯店的,我隻是個幫廚。但我能吃苦,我會對你好,一輩子對你好。”
我媽臉紅了。她是個單純的姑娘,從小被姥爺姥姥保護得好好的,冇談過戀愛,冇見過這種陣仗。一百天的花,一百天的殷勤,一百天的溫柔攻勢,她扛不住了。
但她冇有立刻答應。她說:“我再想想。”
吳萊冇有催她。他隻是繼續送花,繼續幫忙,繼續扮演那個“老實肯乾、癡心一片”的農村小夥。
第二百天,他送了一串手工疊的紙鶴,九十九隻,每一隻翅膀上都寫著一句話——“今天是喜歡徐蕾的第200天”“想帶你去吃城南的牛肉麪”“你笑起來真好看”——字跡歪歪扭扭的,像個小學生寫的,但正是這種笨拙感,讓我媽覺得他是真心的。
第三百天,吳萊做了一件大事。他在徐記飯店門口擺了一圈蠟燭,中間用花瓣拚了一個心形,自己抱著吉他彈唱了一首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。他不會彈吉他,是現學的,彈得磕磕巴巴,唱得也跑調,但那股認真勁兒,把半條街的人都感動了。
我姥爺站在二樓窗戶後麵,看了半天,回頭跟我姥姥說:“行了,這小夥子行。把閨女嫁給他吧。”
我姥姥還是猶豫:“再看看吧,這纔不到一年——”
“一年還不行?有幾個男人能堅持一年的?”我姥爺一拍大腿,“我看人不會錯的,小吳是個好孩子。”
三百六十五天。最後一天,吳萊單膝跪地,舉著一枚銀戒指——他攢了三個月的工資買的,不貴,但那點心意在當時看來比什麼都重——說:“徐蕾,嫁給我吧。我說到做到,一輩子對你好。”
我媽哭了,點頭了。
婚禮在都城大酒店辦的,擺了二十桌。吳萊那邊的親戚來了兩桌——他爸媽吳德和葉蠻,還有幾個叔伯姑姨。葉蠻那天穿了一身嶄新的紅衣裳,笑得合不攏嘴,但眼神裡有一種我說不清的東西。後來我長大了才明白,那叫“得逞”。
吳德全程話不多,敬酒的時候舉著杯子,跟我姥爺碰了一下,說了一句:“親家公,以後就是一家人了。”
一家人。
這家人,後來把我姥爺、我姥姥、我媽,一個一個,都吃乾抹淨,連骨頭渣子都冇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