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傷一養就是半月。
我這光榮負傷的訊息在長公主府早傳遍了,在外人眼中我是長公主的救命恩人,可對想攀高枝的人說,我就是給長公主擋了一劍,要是站在長公主身邊的是她們,那這份榮光就歸她們。
她們雖然眼紅,但嫉妒心更重。
每天有事冇事給我添點亂,在我這求心理平衡。
傷還冇好,我也懶得和她們計較。
倒是一向和我不怎麼對付的佘嬤嬤,私下一個個的都罰了。
原著扉頁有言,長公主雖不會武功,但最擅長用人心。
我自以為搶了崔淮的功勞,能在沈知秋心裡建立一些信任,至少能讓我在長公主府狗到大結局。
畢竟,殺手殺手,不是殺人就是被殺,我不想殺人,也不想被殺。
不想要動手,那就隻能動腦。
可萬萬冇想到,沈知秋竟然拿我祭旗。
「霜降,傷你的人我已經抓到了,你去地牢認認臉,回來告訴我, 傷你的人是不是他。」
沈知秋讓佘嬤嬤送我過去。
一路上,佘嬤嬤都板著一張臉,直到開啟地牢那扇門時,突然抓住我的手說:「小霜降,你可要記清楚,誰纔是你的主子。」
「嬤嬤放心。」
我點頭示意。
在這個說錯一句話就會掉腦袋的時代,她這句善意的提醒,無非是想救我的命。
我對她雖有感激,但內心仍舊有些不安。
元先生是崔淮的身邊人,以崔淮這個戀愛腦,元先生若是死了,他豈敢找沈知秋的麻煩,隻會一味地把鍋扣在我的頭上。
彆看他現在拎不靈清,他帶領陳國將士和禮朝交戰時,幾乎是完全碾壓。
他最後輸就輸在這個戀愛腦上,在沈知秋寫信和她在城外相見時,瞞著所有人,連夜騎馬出城,結果被沈知秋反殺,永遠留在了禮朝和陳國的交界線上。
「萬一抓錯了呢!」我深吸一口氣。
拉開門一看,是一張素未謀麵的臉……
原來,她纔是潛入夜宴的刺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