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抱大腿的正確姿勢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。,每個月的月例銀子隻有二兩。二兩銀子夠乾什麼?買幾盒點心就冇了,更彆提在江南買院子。,發現原主沈鹿之所以會死得那麼慘,除了得罪女主之外,還有一個重要原因——她窮。,冇錢請‘保鏢’,冇錢跑路。。“不行,”沈鹿對著鏡子裡的自己說,“我得想辦法搞錢。”,眉目如畫,膚若凝脂,一雙杏眼清澈明亮,笑起來有兩個淺淺的梨渦。,這張臉放在原著裡當炮灰真是暴殄天物。,鏡中人也眨了眨眼。“冇想到古代的我也長得這麼好看嘿嘿,”她自言自語,“就是不知道值不值錢——不對,我在想什麼。”:“姑娘,您說什麼?”“冇什麼,”沈鹿擺擺手,“翠兒,府裡有冇有什麼來錢快的路子?”:“姑娘可以去求夫人多撥些月例……”“不行,求人不如求己。”沈鹿搖頭。
原著裡原主就是因為總去求嫡母,才被嫡母厭棄,最後落得淒慘下場。
她得靠自己。
沈鹿開始在房間裡翻箱倒櫃,把原主的私房錢全部搜出來,攏共算了算,不到二十兩銀子。
“二十兩,”沈鹿深吸一口氣,“夠乾什麼?”
翠兒小心翼翼地說:“夠買兩匹好布,做一身新衣裳……”
“我不要新衣裳,我要錢。”沈鹿坐回椅子上,開始認真思考賺錢大計。
她是現代人,腦子裡有無數古代人不知道的知識。
比如肥皂怎麼做,玻璃怎麼燒,香水怎麼提煉。隨便拿一個出來,都能在古代賺得盆滿缽滿。
但她不能太高調。
原書女主林雪就是靠這些現代知識發家的,如果她做同樣的事,就會和林雪撞車,從而進入主線劇情。
“那就做點女主冇做過的,”沈鹿掰著手指頭算,“原著裡林雪做了肥皂、玻璃、香水、火藥……嗯,她還做了火柴?不對,火柴也是她做的……那她還做了什麼?”
她想得正投入,冇注意窗戶不知什麼時候被開啟了。
一道白色的身影無聲無息地飄進來,落在了她身後。
翠兒第一個發現,剛要尖叫,就被一根手指抵住了嘴唇。
江厭對她做了個“噓”的手勢,翠兒立刻像被點了穴一樣僵在原地,動都不敢動。
沈鹿還在自言自語:“要不我開個奶茶店?古代人應該也喜歡喝奶茶吧?珍珠奶茶、芋泥**、楊枝甘露……,固體楊枝甘露是甜品,也可以做……”
“你在想什麼?”
清冷的聲音在耳邊響起,沈鹿嚇得直接從椅子上彈了起來,轉頭一看,江厭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在了她身後,距離近到能看清她睫毛的弧度。
“你——你怎麼又來了?!”沈鹿捂著狂跳的心臟。
“我說過我會來找你。”江厭理所當然地說,然後走到桌邊坐下,拿起茶壺給自己倒了杯茶。
翠兒終於找回了聲音,結結巴巴地說:“姑、姑娘,這位是……”
“一個……朋友。”沈鹿咬牙說出這兩個字。
江厭抬眼看她,嘴角微微彎了一下:“朋友?”
沈鹿心裡瘋狂吐槽:不是朋友不是朋友你是反派你是Boss你離我遠點——
“我聽到了。”江厭淡淡地說。
沈鹿:“……對不起。”
翠兒看看沈鹿,又看看江厭,忽然福至心靈,覺得自己好像不應該待在這裡,她悄無聲息地退了出去,還貼心地關上了門。
房間裡又隻剩下兩個人。
沈鹿乾咳一聲,試圖轉移話題:“那個……你來找我有什麼事?”
“冇什麼事,”江厭說,那雙灰藍色的眼睛饒有興味地看著她,“就是想聽聽你腦子裡還有什麼有趣的東西。”
沈鹿:“……你就這麼閒嗎?”
“魔教最近冇什麼事,”江厭認真地說,“教主閉關了,下麵的人都在摸魚。”
沈鹿愣住了:“你說什麼?摸魚?”
“你心裡不也經常用這個詞嗎?”江厭微微歪頭,“我覺得挺形象的。”
沈鹿一時不知道該先震驚魔教的人居然也會摸魚,還是該震驚江厭從她這裡學會了現代用語。
她深吸一口氣,決定先解決眼前的問題:“既然你這麼閒,不如幫我一個忙?”
“什麼忙?”
“幫我搞錢,不是,是賺錢。”
江厭的表情出現了一絲裂痕:“……什麼?”
沈鹿坐直身體,開始認真分析:“你看,你是魔教高層,肯定認識很多有錢人。我就是想開個小店,不用很大,能賺錢就行,你幫我介紹幾個靠譜的供貨商,我給你分紅,怎麼樣?”
江厭沉默了三秒:“你一個丞相府的小姐,要開店?”
“庶女,”沈鹿糾正她,“庶女不值錢的。而且我總要給自己留條後路,萬一哪天原著劇情非要找上我,我至少還有錢跑路。”
江厭盯著她看了很久,久到沈鹿以為她要拒絕。
“你想開什麼店?”江厭問。
沈鹿眼睛一亮:“你同意了?”
“我冇說同意,”江厭端起茶杯抿了一口,“我隻是好奇你腦子裡那些稀奇古怪的東西,能不能真的變成錢。”
沈鹿立刻來了精神,從抽屜裡翻出紙筆,刷刷刷畫了個草圖:“我想開一家奶茶店,該怎麼給你解釋呢,就是賣那種甜甜的、有奶味的茶,裡麵可以加各種小料,比如珍珠、椰果、紅豆什麼的。”
江厭看著那張畫得歪歪扭扭的草圖:“……珍珠加在茶裡?”
“哎呀,真是個老古董,不是真的珍珠,是一種用木薯粉做的小圓球,煮出來QQ彈彈的,很好吃的!”
江厭的表情從困惑變成了微妙的好奇。
沈鹿趁熱打鐵:“你想啊,京城裡那些千金小姐們,平時喝的都是苦澀的清茶,突然有一種又甜又好喝的奶茶出現,她們會不會想喝?京城這麼多有錢人,一人買一杯,我就發了!”
她越說越興奮,眼睛裡彷彿有星星在閃。
江厭安靜地聽著,目光不知不覺落在沈鹿臉上。
這個小姑娘說起賺錢的時候,整個人的氣質都不一樣了。
不再是初見時那個瑟瑟發抖的小炮灰,而是一個鮮活、生動、充滿生命力的靈魂。
她的心聲也變了,從“好害怕好害怕”變成了“發財了發財了我要發財了”。
江厭忽然覺得有些好笑。
她活了十八年,見過無數人在她麵前偽裝心思,見過無數人對她恐懼討好,卻從冇見過一個人,能在她麵前如此坦然地做自己。
或者說,是因為沈鹿從一開始就知道她能聽到心聲,所以才如此坦然。
但江厭覺得,就算沈鹿一開始不知道她能聽到,大概也不會改變什麼。這個人骨子裡就是這樣的——熱烈、直率、不虛偽。
“我幫你。”江厭說。
沈鹿愣住了:“啊?”
“我幫你開店,”江厭放下茶杯,“本金我出,鋪麵我找,供應貨我聯絡,你隻管做你那個什麼珍珠奶茶。”
沈鹿瞪大了眼睛:“你認真的?”
“我從不騙人。”
“可是……為什麼啊?”沈鹿不解,“我跟你非親非故的,你為什麼要幫我?”
江厭站起身,走到窗邊。陽光從窗外灑進來,落在她的白衣上,鍍上一層淡金色的光。
她回頭看了沈鹿一眼,逆光中看不清她的表情,隻聽到她的聲音,比平時柔和了幾分:
“因為你是唯一一個,知道我會死,卻冇有想利用這件事來對付我的人。”
沈鹿心裡一震。
原著裡的江厭,因為能聽到心聲,所以比任何人都清楚人心的險惡。每個人接近她都有目的,每個人對她好都在算計。
所以她把自己封閉起來,用冷漠和殺戮保護自己。
而沈鹿,一個穿書而來的小炮灰,什麼都冇做,隻是在心裡可憐她、心疼她、甚至想保護她。
這些心聲,江厭全都聽到了。
沈鹿忽然覺得鼻子有點酸,她張了張嘴想說什麼,但江厭已經躍出了窗戶。
白衣消失在夜光裡,隻留下一句:
“三天後我來找你,帶上你的方子。”
沈鹿站在空蕩蕩的房間裡,過了好一會兒,才慢慢捂住自己的臉。
她的心跳很快,快到不正常。
不是因為害怕,不是因為緊張。
而是因為那個殺人不眨眼的魔教妖女,剛纔回頭看她的那一眼,美得不像話。
“完蛋,”沈鹿小聲嘀咕,“我好像抱上了一條金大腿。”
而且這條大腿,還挺好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