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章 小事不小
康熙三十一年。十月。
康熙離京半個月了。
京城一切如常。街道上該熱鬧的熱鬧,衙門裡該辦公的辦公,茶館裡該閑聊的閑聊。
沒有人因為皇帝不在就亂了套,也沒有人因為太子監國就戰戰兢兢。
至少表麵上是這樣。
胤礽每天早起,批摺子,見官員,處理那些不大不小的事。
他的規矩和上次一樣:大事請旨,小事潤物。
該發的摺子一份不少地發往禦營,該等的回信一封一封地等。
半個月來,一切順利。
直到那天下午,一份順天府遞上來的案子,擺在了他麵前。
胤礽拿起那份摺子,從頭到尾看了一遍。
案子很簡單:京郊有兩家地主,一家姓趙,漢人;一家姓巴,旗人。
兩家爭一塊地,爭了三年,官司打到順天府。巴家說那地是他家的祖產,趙家說那地是他家買的,各執一詞,誰也說服不了誰。
三天前,兩家又起了衝突。
巴家的兒子帶著幾個家奴,衝到趙家的地裡,把正在耕地的趙家老四打死了。
人證物證俱在,沒什麼好爭的。
可順天府的判決,讓胤礽皺起了眉頭。
判決書上寫著:巴某因爭地失手,誤傷人命,按律流放三千裡。趙家老四的喪葬費,由巴家承擔。
誤傷。
胤礽把那兩個字看了三遍。
一個帶著幾個家奴衝到別人家地裡的人,是“誤傷”?一個把人打死了的人,隻判流放?
他把摺子放下,沒有說話。
旁邊伺候的太監小心翼翼地問:“殿下,這案子有問題?”
胤礽沒有回答。他隻是說:“把順天府近三年所有旗人漢人糾紛的案子,全部調出來。”
三天後,所有的案卷都擺在了他麵前。
胤礽一頁一頁地翻,一條一條地看。
看到第三天晚上,他終於看完了。
然後他靠在椅背上,閉著眼睛,很久沒有說話。
問題比他想的更嚴重。
三年來,順天府處理的旗漢糾紛案子,一共四十七件。
其中旗人殺漢人的,十九件。
判決結果:誤殺或過失的,十七件;斬監候的,兩件。
漢人殺旗人的,八件。判決結果:斬監候的,八件。無一例外。
同樣的案子,同樣的情節,同樣的證據。隻因為旗人和漢人的身份不同,判決就天差地別。
這碗水,端得歪了。
歪得離譜。
胤礽睜開眼睛,望著那些案卷,想了很久。
他可以直接推翻順天府的判決,把那個巴家兒子改判斬監候。
他可以申斥順天府知府,甚至參他一本,讓他丟官罷職。
他可以用太子的權威,狠狠地敲打這些人,告訴他們:這碗水,得端平。
可他不能。
因為他是監國太子,不是皇帝。因為他做這些事,用的是康熙的權,不是他自己的權。
因為他一動,就會有人看出來:太子想立威,太子想攬權,太子想做點什麼。
那些暗處的眼睛,正等著他動呢。
他又閉上眼睛。
久到窗外的月亮升起來,又往西邊挪了很遠。
“來人。”他說。
第二天一早,刑部尚書被請進了毓慶宮。
刑部尚書姓徐,是個老臣,在刑部幹了三十年,什麼案子沒見過。
他以為太子召見,是為了什麼要緊的案子,心裡還有些忐忑。
可胤礽見了他,沒有說案子,隻是問了一件事:
“徐大人,刑部辦案,可有細則?”
徐尚書愣了一下:“細則?殿下指的是……”
“就是規矩。”胤礽說,
“什麼樣的案子,該怎麼審,怎麼判,可有一條一條的規矩?”
徐尚書想了想:“有是有,但都是老規矩,幾十年傳下來的,沒成文。”
胤礽點點頭:“那就成文吧。”
徐尚書沒明白。
胤礽拿起一份案卷,翻開,推到徐尚書麵前:“徐大人看看這個。”
徐尚書看了一眼,臉色就變了。
那是一起旗人殺漢人的案子,判的是誤殺,流放。案情和巴家的案子幾乎一模一樣。
胤礽又拿起一份,推過去。
漢人殺旗人,判的是斬監候。
徐尚書的額頭開始冒汗。
胤礽又拿起一份,再一份,再一份。
四十七份案卷,一份一份地推過去。推到最後,徐尚書的後背都濕透了。
“殿下……”他開口,聲音有點抖。
胤礽擺了擺手,打斷他。
“徐大人。”他說,聲音很平靜,“這些案子,你都看過嗎?”
徐尚書張了張嘴,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看過嗎?有的看過,有的沒看過。
可就算看過,又能怎樣?這是順天府判的,不是刑部判的。他管不著。
可他知道,這話說不出口。
“徐大人。”胤礽又說,“旗人也好,漢人也罷,都是大清的子民。
皇阿瑪常說,‘滿漢一體’,這碗水,得端平。你說是嗎?”
徐尚書連連點頭:“是,是,殿下說得是。”
胤礽笑了。那笑容很淡,看不出來是高興還是不高興。
“那徐大人回去,做一件事。”他說,
“把刑部辦案的規矩,一條一條地寫下來。寫清楚了,什麼樣的案子該怎麼審,該怎麼判,不分旗人漢人,隻看案情。寫好了,拿來給我看。”
徐尚書愣了一下。
他以為太子要讓他重新審那些案子,要讓他處置順天府的知府,要讓他做點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。
可太子隻是讓他“寫規矩”?
“寫好了,”胤礽又說,“以‘奉皇阿瑪諭旨’的名義,發到各地。
以後各地衙門辦案,就按這個規矩來。”
徐尚書終於明白了。
這不是在整人。這是在立規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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