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章 辯論(下)
原告方的一辯終於站了起來,目光沉穩地看著諶時霽。
“對方二辯的論述確實有打動人心的力量。但恕我直言,對方的整套論證,建立在一個未經證明的前提之上。”
“你說周某'認為那些錢是他給她的'。請問你的依據是什麼?”
“你所有的推論,都建立在對周某行為的主觀解讀之上。他不報案,所以他不覺得被偷;他繼續發薪,所以他預設了對方的行為。這不是法律推理,這是小說情節。”
他的聲音不高,每個字卻都帶著重量。
“在法律層麵,沉默不等於同意。不起訴不等於不構成犯罪。如果我們接受'受害者不追究,犯罪就不成立'的邏輯,那整個刑法體係都將崩塌。”
“對方二辯,你與其揣測受害者的心理,不如回到證據和法條上來。法庭不是心理諮詢室。”
隨著帶著鋒芒的最後一句落下,幾個旁聽的學生再次輕輕點頭。
攻守交替,原告方重新奪回了法律高地。
但諶時霽沒有坐下。
他不但沒有坐下,甚至向前走了半步,從被告席的桌子後麵繞了出來。
這一舉動讓坐在一辯位置上的那個文靜女生有些不安地看了他一眼。
這不在預定的策略安排中。
自由辯論階段的第三輪應該由三辯發言,不是他。
但諶時霽已經走到了法庭中央那個沒有遮擋的開闊地帶。
沒有陳詞台。
沒有桌麵上翻開的卷宗可以依憑。
隻有他一個人。
站在法庭的正中間。
“對方一辯說得對。”
他開口了,聲音比前兩次發言更輕。
“法庭不是心理諮詢室。我不應該揣測受害者的心理。”
“但是——”
“法律之所以為法律,是因為它試圖對人類行為做出公正的評判。而要做到公正,就必須理解行為發生的完整語境。”
“對方辯友一直在強調構成要件。客觀要件滿足了,主觀故意也滿足了,所以犯罪成立。這個三段論在邏輯上沒有問題。”
“但它遺漏了一個東西。”
“動機。”
“職務侵占罪的核心驅動力是什麼?是貪婪。是對不屬於自己的財富的非法覬覦。”
“陳某貪婪嗎?”
他低了一下頭,似乎在思考怎麼組織接下來的話。
但那個低頭的角度,讓他的眼睛從睫毛下方的縫隙中,第一次正麵看向了旁聽席第一排。
看向了江馥杉。
然後他迅速抬起頭,重新麵向原告席和評委席。
“一個真正貪婪的人,拿了四千八百萬之後會怎麼做?她會跑。她會藏。她會用最快的速度把錢轉移到追不回來的地方,然後消失得無影無蹤。”
“但陳某沒有跑。”
“資金轉移之後,她繼續留在公司。繼續上班。繼續在周某身邊工作。十四個月。”
“一個偷了四千八百萬的人,為什麼不跑?”
“……因為她沒有地方可以去。”
這句話脫口而出的那一瞬,被告席上的一辯女生猛地抬起了頭。
她的嘴唇張了一下,似乎想要出聲打斷,但又在下一秒猶豫著嚥了回去。
“她的整個生活——住所、工作、社交圈、經濟來源,全部依附在這段關係上,全部依附在這個人身上。剝離了這段關係,她什麼都不是。”
“所以她不是在偷。”
“她是在囤積。”
“她在為自己可能隨時被拋棄的那一天,提前儲存活下去的資本。”
法庭裡,安靜得可以聽到旁聽席上有人倒吸冷氣的聲音。
顧望州的筆停了。
他的表情依然是評委該有的中立。
但他的瞳孔在變化。
那雙通常總是帶著散漫笑意的眼睛,此刻沉了下去。
他在確認。
確認一件他可能早就有所預感的事情:這個年輕人,在法庭上,正在失控。
他已經不是在替案例中的陳某辯護了。
他在替另一個人辯護。
一個拿走了五千七百萬、消失了三年、此刻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的人。
評委席上,左側的女教授也放下了筆。
她扭頭看了顧望州一眼,無聲地交換了一個“要不要叫停”的詢問。
顧望州輕輕搖了搖頭。
不叫停。
讓他說完。
原告方的一辯再次站了起來。
“我……需要確認一下。”
“對方二辯,你剛才說'她在囤積活下去的資本'。這是基於案件卷宗中的什麼證據?還是基於你個人的……推測?”
問題問得刁鑽。
如果諶時霽說是基於卷宗,那他需要當場引用具體的證據來源。
如果他承認是推測,那整段論述的法律效力將大打折扣。
諶時霽看著他。
沉默了三秒。
三秒,在法庭辯論中是很長的時間。
長到足以讓旁聽席上的人開始不安地挪動身體,長到足以讓原告方的二辯和三辯交換一個“他被問住了”的眼神。
“證據。”
諶時霽開口了,他的聲音恢復了平穩。
那三秒鐘的沉默,是他把即將潰堤的私人情感重新塞回堤壩後麵所需要的最低時間。
“卷宗第二十八頁,陳某的銀行流水顯示——”
他背過身走回被告席,翻開卷宗。
“在那一千四百萬境外轉賬中,有九百萬進入了一個在陳某名下、但授權人為周某的賬戶。這個賬戶在開戶之後的兩年內沒有任何支出記錄。”
“兩年,九百萬,一分錢沒動
他合上卷宗。
“一個貪婪的人不會拿了錢不花。她放在那裡,是因為那不是用來享受的。那是一張安全網。一個退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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