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12月,洛杉磯
《電鋸驚魂》的喧囂漸漸平息。
票房最終停在了八千三百萬美金。獅門的人開了三次慶功宴,溫子仁喝吐了兩回,雷·沃納爾在派對上跳了脫衣舞——據說那是他喝醉之後的保留節目。
林澈都沒去。
他回到學校,回到那個安靜的宿舍,回到那張堆滿稿紙的書桌前。
外麵是洛杉磯的陽光,棕櫚樹的影子落在窗台上。他坐在那兒,手裡拿著一支筆,麵前攤著一疊白紙。
他在寫劇本。
不是
不對,是抄。
記憶宮殿裡有那麼多東西,他要一個一個地變成文字。不能急,不能亂,不能出錯。每一個字都要對,每一個場景都要準,每一個對白都要經得起推敲。
這是他的習慣。
也是他的規矩。
下午,溫子仁來找他。
他推門進來的時候,林澈正在寫《寂靜嶺》的開場。
溫子仁看了一眼:“這是什麼?”
林澈回應道:“新劇本。”
溫子仁坐下來,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林澈,我想跟你說個事。”
林澈抬起頭。
溫子仁接著說道:“有人找我拍片。米高梅的,開價兩百萬。”
林澈看著他。
溫子仁看著他:“我不知道該不該接。”
“你想拍嗎?”
溫子仁想了想:“想。但又不想。”
“為什麼?”
溫子仁說道:“想是因為有錢。不想是因為那不是我的東西。”
林澈放下筆。
“James,你記住一句話。”
溫子仁看著他。
“你拍《電鋸驚魂》的時候,沒人給你錢。你拍出來了,有人給你錢了。但那些人要的,不是你的東西,是他們以為能賺錢的東西。”
他頓了頓。
“你要是為了錢去拍,你以後就再也拍不出自己的東西了。”
溫子仁沉默了很久。
然後他點點頭。
“我知道了。”
他站起來,走到門口,又回頭。
“那你呢?你以後拍什麼?”
“拍我想拍的。”
溫子仁笑了。
“行,我跟你學。”
David的電話
溫子仁走後,林澈繼續寫劇本。
寫到一半,電話響了。
是David。
“林,你讓我查的那個什麼《暮光之城》,我查到了。”
林澈放下筆。
“怎麼樣?”
David開口道:“是個新人寫的,叫斯蒂芬妮·梅爾,還沒出版。我聯絡了她的代理人,說書明年纔出。”
“版權呢?”
David接著說道:“還在作者手裡。出版社想要,但沒簽死。”
林澈沉默了幾秒。
《暮光之城》。
前世這部小說2005年出版,然後火遍全球,被改編成四部電影,票房三十多億美金。女主角克裡斯汀·斯圖爾特一夜成名,男主角羅伯特·帕丁森成了全球少女的夢中情人。
現在是2000年。
小說還沒出版。
作者還沒出名。
版權還在手裡。
這是天賜的良機。
“買下來。”
David問道:“現在?書都沒出,你就買?”
“對。現在就買。”
David沉默了一下:“林,你能告訴我為什麼嗎?”
“因為這本書會火。”
David接著問道:“你怎麼知道?”
“我相信我的判斷。”
談判是David去的。
他帶著一個律師,飛到紐約,和斯蒂芬妮·梅爾的代理人見麵。
代理人是個中年女人,看起來很精明的樣子。她問了很多問題:為什麼要買?買來做什麼?準備出多少錢?
David按照林澈教他的回答。
“我們是獨立製片公司,想做一部不一樣的青春片。我們看好這本書的潛力。十五萬美金,買斷所有影視改編權。”
代理人笑了。
“十五萬?你知道這是什麼概念嗎?這是新人作家,還沒出版,你們就出十五萬?”
“對。”
代理人接著說道:“萬一這本書賣不出去呢?”
David回應道:“那我們就虧了。”
代理人看著他,忽然不笑了。
她沉默了一會兒:“你們是認真的?”
“非常認真。”
代理人回復道:“我要和作者商量一下。”
三天後,合同傳過來了。
十五萬美金,買斷《暮光之城》係列全部四本書的影視改編權。如果續集出版,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。
林澈看著那份合同,手有點抖。
不是緊張。
是感慨。
前世這個版權,後來被派拉蒙和頂峰娛樂搶來搶去,最後花了幾百萬纔拿下。頂峰娛樂靠這個係列從一個小公司變成了好萊塢新貴。
現在,十五萬。
還沒出版的十五萬。
他拿起筆,簽了字。
簽完,他把合同遞給David。
“傳真回去。”
David接過來,看著他。
“林,你是真自信啊。”
林澈笑了。
“天生的。”
晚上,林澈給範冰冰打電話。
那邊接起來,聲音裡帶著笑。
“林澈,你忙完了?”
“還沒。剛簽了個合同。”
範濱賓問道:“什麼合同?”
“買了個小說的版權。”
範濱賓接著問道:“花了多少錢?”
“十五萬吧也就。”
範冰冰倒吸一口氣。
“十五萬?美金?”
“嗯。”
範濱賓接著說道:“林澈你瘋了?什麼小說值十五萬?有錢也不能這麼花啊。”
林澈則回應道:“我有預感這本小說會大火。”
範濱賓沉默了一下換了個換題:“那你什麼時候回來?別說快了,你每次都這麼說。”
……我林某人這麼沒有信譽的麼。
“這次是真的。”
“我等你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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