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安十九年四月十五,辰時,洛陽南宮德陽殿。
天陰沉沉的,烏雲壓得很低,彷彿要塌下來一般。殿內燭火通明,卻驅不散那股凝重的氣氛。百官分列左右,鴉雀無聲,連呼吸都壓得極低。
因為今天,廷尉李膺要呈《新律》修訂草案。
這份草案,已經準備了三年。三年來,李膺帶著二十名律學博士,查閱了從漢初到現在的所有律令條文,參考了《法經》《秦律》《九章律》,還借鑒了《周禮》《禮記》中的禮製思想,嘔心瀝血,終於完成了這部《新律》。
但所有人都知道,真正的戰鬥,不在草案本身,而在草案裡的那一條——
廢除肉刑。
肉刑,自古有之。墨、劓、刖、宮、大辟,五刑之屬。漢文帝時,曾下詔廢除肉刑,以髡鉗、笞刑代之。但文帝之後,肉刑又有恢複。如今《漢律》中,仍有斬左趾、斬右趾、宮刑等條文。
李膺要做的,是徹底廢除這些殘害肢體的刑罰,以髡鉗、流放、勞役代之。
這一條,觸動的不隻是刑法,更是千百年來根深蒂固的觀念。
“刑不上大夫,禮不下庶人”——這是孔子的教誨,是儒家經典的精髓。若廢除肉刑,那些犯了重罪的貴族、官員,該怎麼處置?若與庶民同罪,禮法何在?貴賤之彆何在?
司徒王允站在文官班列最前麵,麵色陰沉如水。
他知道,今天這一戰,不可避免。
辰時正,鐘鼓齊鳴。
劉宏端坐禦座之上,目光掃過群臣,緩緩開口:
“宣李膺。”
李膺出列,鬚髮皆白,腰背挺直。他雙手捧著一卷厚厚的竹簡,走到殿中央,跪倒:
“臣李膺,奉旨修訂《新律》,曆時三載,今已成書。共七章九十三條,請陛下禦覽。”
內侍接過竹簡,呈給劉宏。
劉宏展開,一頁頁看下去。看了很久,他抬起頭,看著李膺:
“李卿,朕聽說,你這《新律》中,有一條要廢除肉刑?”
李膺叩首:
“是。臣以為,肉刑殘害肢體,使人終身殘疾,雖悔過而無以自新。且肉刑過重,往往小罪致大罰,有失公允。臣請以髡鉗、流放、勞役代之。”
劉宏點點頭,冇有說話。
他看向王允:
“王司徒,你怎麼看?”
王允出列,臉色鐵青,但聲音沉穩如鐘:
“陛下,臣以為,李廷尉此議,大謬不然!”
殿內一靜。
王允朗聲道:
“肉刑,古之製也。自夏商周,以至於今,數千年矣。漢文帝雖一度廢除,然其後又複之,何也?以其不可廢也!”
他轉向李膺,目光如刀:
“李廷尉,你口口聲聲說肉刑殘害肢體,使人無以自新。那老夫問你,對那些殺人放火、姦淫擄掠之徒,若不施以重刑,何以儆效尤?何以平民憤?”
李膺不卑不亢:
“王司徒,下官不是要廢除所有重刑。斬首、絞刑,仍存。下官要廢除的,是那些殘害肢體卻不致命的刑罰。斬左趾、斬右趾,犯人冇死,卻終身殘疾,無法勞作,隻能淪為乞丐,成為社會的負擔。這樣的人,如何自新?”
王允冷笑:
“自新?那些作奸犯科之徒,還想著自新?李廷尉,你也太仁慈了!”
李膺道:
“王司徒,下官不是仁慈,是務實。一個被斬了左趾的人,還能做什麼?種地種不了,做工做不了,隻能乞討,隻能偷盜,隻能再次犯罪。這樣的人,對朝廷有什麼用?不如讓他帶著完整的肢體,去做苦役,去修路,去挖渠,去邊疆屯田。這樣,他還能為朝廷出力。”
王允一時語塞。
但很快,他又找到了新的論據:
“李廷尉,就算你說得有理。但老夫問你,對那些貴族、官員,也用同樣的刑罰嗎?”
李膺道:
“下官以為,當如此。”
王允臉色大變:
“放肆!‘刑不上大夫’,孔子之言,千載不易!你竟敢對大夫用刑,與庶民同罪?”
李膺看著他,目光平靜:
“王司徒,下官鬥膽問一句——若一位大夫犯了殺人罪,當如何處置?”
王允道:
“按律,當斬。但斬前可賜自儘,保全其體麵。”
李膺點點頭:
“好。那若一位大夫犯了貪汙罪,貪墨钜萬,按律當斬左趾。王司徒以為,是斬他的左趾好,還是讓他自儘好?”
王允愣住了。
李膺繼續道:
“貪汙罪,不至死。按律,斬左趾。若因為他官大,就網開一麵,那律法何在?若因為他是大夫,就賜自儘,那不是更重了嗎?自儘和斬左趾,哪個更重?”
王允說不出話。
李膺道:
“王司徒,‘刑不上大夫’,不是說大夫犯罪就不受罰,而是說大夫受罰時,要保全其體麵。下官以為,用髡鉗、流放代替肉刑,本身就是一種體麵。髡鉗隻是剃去頭髮,流放隻是遠離家鄉,都不傷及肢體。比起斬左趾、宮刑,不是體麵得多嗎?”
殿內,一片寂靜。
王允張了張嘴,想說什麼,卻什麼也說不出來。
但王允身後,又有人站了出來。
太常楊彪出列,拱手道:
“陛下,臣有一言。”
劉宏點頭:
“講。”
楊彪道:
“李廷尉方纔所言,臣不敢苟同。‘刑不上大夫,禮不下庶人’,此千古不易之理。若大夫與庶民同罪,禮法何存?貴賤何彆?”
李膺看著他:
“楊太常,下官鬥膽再問一句——若一位大夫的兒子,犯了殺人罪,當如何處置?”
楊彪道:
“自然按律當斬。”
李膺點點頭:
“好。那若這位大夫的兒子,是庶民所生呢?比如,大夫與婢女私通,生下一子。此子日後犯罪,是按大夫之子論,還是按庶民之子論?”
楊彪愣住了。
李膺道:
“楊太常,‘刑不上大夫’,說的是大夫本人。大夫的兒子,若是嫡出,自然也是大夫;若是庶出,便可能是庶民。同樣一個人,隻因母親的身份不同,刑罰便不同。楊太常,這公平嗎?”
楊彪說不出話。
李膺繼續道:
“《禮記》雲:‘禮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’但《禮記》也雲:‘凡製五刑,必即天論,郵罰麗於事。’所謂‘郵罰麗於事’,就是刑罰要依據罪行輕重,而非身份貴賤。楊太常,您讀《禮記》,難道隻讀前半句,不讀後半句?”
楊彪的臉,漲得通紅。
爭論持續了整整一個時辰。
李膺一方,有理有據,步步緊逼。
王允一方,節節敗退,卻仍不肯認輸。
最後,所有人的目光,都落在劉宏身上。
劉宏沉默了很久。
然後,他緩緩站起身,走到殿中央。
“諸卿。”他開口,聲音不高,卻清晰傳入每個人耳中,“朕登基二十九年了。二十九年裡,朕見過無數案子。有殺人放火的,有貪汙受賄的,有欺男霸女的,有魚肉鄉裡的。”
他頓了頓,目光掃過群臣:
“朕發現一個現象——那些被判了肉刑的人,十個裡有八個,出來後還會再犯。為什麼?因為他們活不下去了。手腳冇了,冇法種地,冇法做工,隻能偷,隻能搶,隻能再次犯罪。”
他走回禦座,坐下:
“朕不想這樣。朕想讓他們,出來後還能做人,還能乾活,還能為朝廷出力。”
他看著李膺:
“李卿的《新律》,朕準了。廢除肉刑,以髡鉗、流放、勞役代之。自今日起,頒行天下。”
他又看向王允:
“王司徒,朕知道你不服。但朕要告訴你——禮法,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禮法為人而設,不是人為禮法而活。”
王允跪倒在地,叩首道:
“臣……遵旨。”
五月初一,洛陽廷尉府門前,立起一座新碑。
碑高三丈,寬一丈,用整塊青石雕成。碑身正麵,刻著四個大字:
“法平如水”
背麵,是密密麻麻的刻字,記錄了《新律》的核心條款。第一條就是:
“自建安十九年五月起,廢除斬左趾、斬右趾、宮刑等肉刑,以髡鉗、流放、勞役代之。”
立碑那天,李膺親自揭碑。
他站在碑前,望著那些刻字,久久不語。
身邊的一個年輕官員問:
“李廷尉,您為什麼非要廢除肉刑?”
李膺沉默片刻,緩緩道:
“因為我見過太多人,因為一點小罪,被斬了手腳,從此淪為廢人。他們也是人,也有父母,也有妻兒。讓他們帶著完整的肢體去做苦役,比讓他們殘廢著去乞討,要好得多。”
那年輕官員似懂非懂地點點頭。
李膺轉過身,大步離去。
身後,那座碑靜靜地立著,在陽光下泛著幽幽的光。
當夜,廷尉府門前。
月光灑在那座新碑上,那四個大字泛著冷冷的光。
一個黑影,悄悄摸到碑前。
他蹲下身,從懷裡取出一把小刀,在碑座上輕輕劃了幾下。
石屑簌簌落下。
他刻完最後一筆,收起小刀,後退一步,欣賞著自己的作品。
月光下,那幾道刻痕漸漸清晰——
三條波浪,一個太陽。
還有一行小字:
“法可改,心難改。”
他微微一笑,轉身消失在夜色中。
翌日清晨,守門的士卒發現了碑座上的異樣。
訊息傳到李膺耳中時,他正在廷尉府裡批閱案卷。
他匆匆趕到碑前,蹲下身,看著那幾道刻痕。
三條波浪,一個太陽。
他的手,微微發抖。
又是他們。
他抬起頭,望向遠方。
遠處,洛陽城的萬家燈火,依舊璀璨。
但他知道,那些燈火照不到的地方,藏著多少黑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