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意外溺水身亡。
我帶齊資料去戶籍處給她銷戶,卻被工作人員直接拒絕。
“外人無權代辦,讓直係親屬或者配偶過來辦理。”
我腦子有些懵,顫抖著把結婚證、戶口本這些能證明我和喬言晚夫妻關係的資料遞過去。
工作人員掃了一眼,無奈道:
“大哥,你這結婚證上連鋼印都冇有,一看就是假的。”
她又調出戶籍頁麵。
“喬言晚的戶籍檔案裡,根本冇有您的任何相關資訊。”
“她的法定丈夫,名叫陸知恒。”
我如遭雷擊。
陸知恒,我冒死從批鬥大會上救回來,視作血脈親人的兄弟。
從戶籍處出來,我跌跌撞撞地衝回家,想找到一切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據。
卻在老婆的遺物裡,翻出一張泛黃的出生證明。
父母親那一欄,清晰地寫著喬言晚、陸知恒的名字。
反麵,是幾行字跡潦草的絕筆:
“知恒吾夫,自你病故離去,妻思念成疾,痛不欲生。”
“如今孝道已儘,兒也成家立業,我再無甚掛念。”
“此生已了,願來世再續夫妻之緣。”
原來,不是意外溺亡,是殉情。
原來,我傾注心血養大的孩子,不是親生。
急火攻心下,我嘔出一口血倒地身亡。
再睜眼,我重回喬言晚生產這天。
看著眼前的兩個孩子,毫不猶豫交換了他們的腕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