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固走了五天,一點訊息都沒有。
楊恪每天去戶部轉一圈,翻翻新到的公文,看看有沒有宣府鎮來的信。沒有。什麽都沒有。宣府鎮那邊安靜得像一潭死水。
太安靜了。
楊恪不相信那四萬兩銀子是憑空消失的。一定有人在宣府鎮經營了一張網,從上到下,從軍官到文官,層層包庇,互相遮掩。沈固一個戶部郎中,單槍匹馬殺過去,等於一頭紮進別人的地盤。
能不能活著回來,都是問題。
楊恪不是沒想過這個問題。他派沈固去宣府鎮,本身就是一步險棋。但他沒有別的人選——滿朝文武,清官沒幾個,敢得罪人的更少。沈固是唯一一個既懂賬目又有骨頭的人。
如果沈固出了事,楊恪會內疚一輩子。
但他還是會派他去。
因為打仗需要錢。沒有錢,就沒有軍餉;沒有軍餉,士兵就不會拚命;士兵不拚命,北京城就守不住。這是連環套,一環扣一環,哪一個環節斷了,整個鏈條都會崩。
楊恪把沈固的名字寫在紙條上,旁邊畫了一個圈。
“活著回來。”他低聲說了一句,然後把紙條塞進了袖子裏。
九月十五,楊恪正在軍營裏跟於謙商量城防的事,一個小太監騎馬跑來,手裏舉著一封信。
“楊大人!宣府來的急信!”
楊恪接過信,信封上寫著“楊修撰親啟”四個字,是沈固的筆跡。他拆開信封,抽出信紙,快速掃了一遍。
信很短,隻有幾行字:
“宣府鎮軍餉賬目已覈查完畢。差額非四萬兩,乃七萬三千兩。經手人:宣府總兵楊俊、巡撫李秉、戶部主事張璉。另有王振幹兒子王山經手三批貨物,賬目不明,疑為走私。我已取得全部證據,三日後返京。沈固。”
七萬三千兩。
楊恪的手微微抖了一下。比他預估的多了一倍。
他把信摺好,塞進袖子裏,轉身看向於謙。
於謙正在校場上指揮士兵操練,看到楊恪的臉色不對,走過來問:“怎麽了?”
“宣府鎮的軍餉,被貪了七萬三千兩。”
於謙的臉色也變了。
“七萬三千兩……這幫畜生!”
“於大人,先別急。”楊恪壓低聲音,“沈固已經拿到了證據,三日後返京。等他回來,我們再商量怎麽辦。”
於謙深吸一口氣,點了點頭。
“楊修撰,這件事你打算怎麽處置?”
楊恪想了想,從袖子裏抽出一張紙條,寫了一行字遞給於謙。
於謙看了一眼,眉頭緊皺:“你要……壓著?”
“現在不能動。”楊恪說,“沈固還沒回來,證據還沒到手裏。就算證據到了,現在也不是動手的時候。瓦剌人隨時可能打過來,朝堂上不能亂。”
於謙沉默了片刻,把紙條還給楊恪。
“你說得對。但我有一個條件——等仗打完了,這些人,一個都不能放過。”
“放心。”楊恪說,“一個都跑不了。”
九月十八,沈固本該返京的日子。
楊恪在城門口等了一整天,從日出等到日落,沒有等到沈固。
他派出去打探的人回來報告:沈固三天前就從宣府鎮出發了,走的是官道,按理說昨天就該到。但沿途的驛站都說沒見過他。
沈固失蹤了。
楊恪站在城門口,夜風吹得他的袍子獵獵作響。他麵無表情,但攥著紙條的手在微微發抖。
沈固出事了。
他早就該想到的——沈固查到了七萬三千兩銀子的去向,查到了王振的幹兒子王山,拿到了全部證據。那些人不會讓他活著回到北京。
證據呢?證據在哪裏?是帶在身上,還是藏在了某個地方?
楊恪閉上眼睛,強迫自己冷靜下來。
他想起沈固臨走前說的話:“不管查到誰頭上,不能讓我丟了命。我家裏還有老小。”
沈固怕死。
一個怕死的人,不會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裏。他一定會把證據藏在一個安全的地方,或者交給一個信得過的人。
楊恪睜開眼,對身邊的小太監說:“去查,沈固在京城有沒有親戚?有沒有走得近的朋友?”
小太監領命去了。
一個時辰後,訊息傳回來了:沈固在京城沒有親戚,也沒有走得近的朋友。他這個人太孤僻,除了戶部的公務,幾乎不跟任何人來往。
楊恪的心沉了下去。
沒有親戚,沒有朋友,證據會交給誰?
他忽然想到了一個可能——沈固走之前,隻見過一個人。
他自己。
那天在城門口,他給了沈固一包幹糧和一張名單。沈固接過包袱的時候,有沒有在裏麵藏什麽東西?
楊恪快步回到住處,翻出那個包袱——幹糧已經吃完了,隻剩下一張油紙。他把油紙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,什麽都沒有。
不對。
沈固不會把證據放在明麵上。他一定用了某種隻有楊恪才能看懂的方式。
楊恪把油紙舉到燈前,對著光看。
紙上什麽都沒有。
他又把紙翻過來,用毛筆蘸了一點水,輕輕塗抹在紙麵上。
字跡出現了。
不是墨寫的,是用醋寫的。幹了之後隱形,遇水顯形。
楊恪的心跳加速了。他一個字一個字地辨認:
“證據藏於宣府鎮城隍廟神像底座下。取證人:沈固手書。若我死,請取之。”
楊恪把這張油紙湊到火上,燒成了灰。
他坐回椅子上,閉上眼睛,長長地撥出一口氣。
沈固沒有死。
至少他寫這行字的時候還沒有死。證據藏在了宣府鎮城隍廟的神像底下,他一定是在出發之前就藏好了,以防萬一。
現在的問題是——誰去取?
楊恪不能去。他是朱祁鈺的影子,離開京城太久,朝堂上會出亂子。於謙不能去,他要坐鎮京城整頓防務。石亨不能去,這個人不可信。
派誰去?
楊恪翻開腦子裏那本“人名冊”,一個一個地過。
錦衣衛指揮使馬順?不行。這個人雖然聽話,但心術不正,萬一他拿了證據不交出來,反而拿去邀功或者滅口,那就全完了。
戶部的其他官員?更不行。那些人裏有一半跟貪墨案有關,讓他們去等於送羊入虎口。
楊恪想了很久,最終想到了一個人——一個在史書上幾乎沒有存在感,但此刻可能成為關鍵的人。
翰林院編修,李賢。
李賢這個名字,後世知道的人不多。但在明史上,此人是後來的一代名臣,曆經正統、景泰、天順、成化四朝,官至內閣首輔。他的《天順日錄》是研究明朝中期的核心史料之一。
但現在,李賢還隻是一個七品編修,跟楊恪同級,在翰林院裏默默無聞地修史。
楊恪跟他不熟,但讀過他的書。這個人,聰明、謹慎、有底線。
最關鍵的是——他跟宣府鎮的貪墨案沒有任何關係。一個修史的翰林,跟軍餉八竿子打不著,沒人會懷疑他。
楊恪提起筆,給李賢寫了一封信。
信很短:“李兄,有一件事,關乎社稷。若你願意幫忙,明日辰時,城東土地廟見。楊恪。”
他把信摺好,叫來一個小太監,讓他送去翰林院。
九月十九,辰時,城東土地廟。
楊恪到的時候,李賢已經在了。
李賢三十出頭,中等身材,麵容清瘦,戴著一頂黑色方巾,穿著一身半舊的青布袍子。他站在土地廟的台階上,手裏拿著一本書,正低頭看著。
看到楊恪來了,他把書合上,拱了拱手:“楊修撰,你信上說關乎社稷,是什麽事?”
楊恪開門見山:“沈固,你認識嗎?”
李賢想了想:“戶部郎中沈固?聽說過,不熟。”
“他去了宣府鎮查軍餉,查到了七萬三千兩銀子的貪墨。現在他失蹤了,證據藏在宣府鎮城隍廟裏。我需要一個人去取。”
李賢的臉色變了。
“你……你是說,沈固被人害了?”
“不確定。但他失蹤了,凶多吉少。”
李賢沉默了很久。
“為什麽找我?”
“因為你不貪,不黨,不怕死。”楊恪看著他,“而且你跟我一樣,是個寫史書的。”
李賢苦笑了一聲:“楊修撰,你高看我了。我也怕死。”
“怕死沒關係。”楊恪說,“隻要把證據帶回來,我保你活著。”
李賢看著楊恪的眼睛,看了很久。
“行。”他說,“我去。”
“我給你三天時間。三天之內,不管拿沒拿到證據,你都必須回來。”
李賢點了點頭,轉身要走,又被楊恪叫住了。
“李兄,”楊恪從袖子裏抽出一張紙條,遞給李賢,“到了宣府鎮,如果有人問你是什麽人,你就說——你是翰林院派去宣府鎮采風的,要寫一篇《宣府鎮風物誌》。”
李賢看了看紙條,上麵寫著幾個地名和人名。
“這些人,是宣府鎮那邊跟王振有關係的人。”楊恪說,“你到了之後,避開他們。拿到證據就走,不要多事。”
李賢把紙條塞進袖子裏,朝楊恪拱了拱手,大步流星地走了。
楊恪站在土地廟門口,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盡頭。
秋風蕭瑟,吹得廟門口那棵老槐樹的葉子嘩嘩作響。
楊恪忽然想起一句話——是他導師當年在課堂上說的:“曆史不是由一個人寫成的,是由無數個人,一步一步走出來的。”
沈固走了一步,李賢走了一步。
他楊恪也走了一步。
這些腳印疊在一起,能不能走出一條活路,他不知道。
但他知道,不走,就一定會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