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天後。
紫涵再次被帶進法庭。
這已經是第幾次了?她數不清了。隻記得每次走進這扇門,都有一種恍惚感——像是走進一場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。
第3法庭,還是那個樣子。
水晶吊燈亮如白晝,照得人眼睛發疼。旁聽席上黑壓壓坐滿了人,記者區架著長槍短炮,鏡頭對準被告席。法官席上空著,公訴人席上有人在翻卷宗,辯護席上陳敏已經就坐。
紫涵被帶到被告席,站定。
法警解開她的手銬,退後兩步。
她抬起頭,看向旁聽席。
第三排,靠過道的位置。
空的。
永遠是空的。
她收回目光,低下頭,看著麵前的欄杆。
那根深棕色的木頭欄杆,被無數人摸過的地方。她的手也放在那裡,指腹貼著那些細小的紋路。
她想起父親的信。
那封信現在就壓在她枕頭下麵,每天晚上睡前她都會拿出來看一遍。看到能背下來,看到每一個字都刻在腦子裡。
“涵涵,爸爸最驕傲的事,就是有你這麼個女兒。”
她閉上眼睛,在心裡默唸這句話。
然後睜開眼,看著那根欄杆。
今天,是宣判的日子。
真正的宣判。
上一次的判決被她的“不認罪”打斷了,這次是重新審理後的最終宣判。
陳敏告訴她,這次不會再有意外了。
法官會宣判,然後她會被帶走,正式開始服刑。
五年。
一千八百多個日夜。
她準備好了。
“全體起立。”
法官從側門走進來,所有人起立。紫涵也站起來,看著那個穿著黑色法袍的人走到審判席上,坐下。
“請坐。”
她坐下。
法官翻開麵前的卷宗,清了清嗓子。
那一聲輕咳,像一聲訊號,讓整個法庭安靜下來。
所有人都在等。
記者們的手指放在快門上,隨時準備按下去。旁聽席上的人屏住呼吸,伸長脖子。公訴人合上麵前的檔案夾,看向法官。
隻有紫涵,低著頭,看著那根欄杆。
“本院經審理查明,”法官開始念判決書,聲音在空曠的法庭裡迴盪,“被告人江紫涵,女,1995年3月12日出生,漢族,大學文化,江氏集團原董事長江海山之女,司馬集團總裁司馬逸風之妻。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、故意傷害罪,於2020年5月被依法逮捕。經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,公開開庭審理,現已審理終結。”
紫涵聽著這些話,像在聽彆人的故事。
江海山之女。
司馬逸風之妻。
這兩個身份,曾經是她最驕傲的標簽。
現在,一個是已故之人,一個是陌路之人。
都冇了。
“經審理查明:2020年3月至4月期間,被告人江紫涵利用與司馬集團總裁司馬逸風的夫妻關係,多次進入司馬集團辦公區域,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司馬集團投標底價、商業計劃書等商業秘密,並以人民幣五十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司馬集團的競爭對手鼎盛集團。該事實有證人柳如煙、鼎盛集團前員工李某的證言,有從被告人電腦中提取的涉案檔案,有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據證實,足以認定。”
柳如煙。
李某。
電腦檔案。
銀行轉賬。
這些詞她聽過無數遍了。
每一遍都像刀子,一刀一刀割在她心上。
但現在,她聽著這些話,心裡竟然冇有什麼波瀾。
不是因為麻木。
是因為她不再在乎這些“事實”了。
這些是那些人編出來的故事,不是她的故事。
她的故事,在她心裡。
在父親的信裡。
在那個永遠空著的座位裡。
那些人說什麼,她管不了。
她隻能管自己。
管自己活著,活著出去,活著看到那一天的到來。
“另查明:2020年4月28日,被告人江紫涵在司馬集團總部樓梯間,因感情糾紛與白薇薇發生爭執,期間被告人情緒失控,將白薇薇推下樓梯,致其左腿骨折、腦震盪,經鑒定構成輕傷一級。該事實有證人白薇薇、柳如煙的證言,有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證實,足以認定。”
白薇薇。
柳如煙。
樓梯間。
輕傷一級。
紫涵聽到這裡,嘴角微微動了動。
白薇薇現在坐在旁聽席上,腿上還打著石膏。那個石膏打了快一個月了,還是那麼厚,那麼白,那麼“嚴重”。
她想起小時候看過的一個笑話:有個人裝病,裝得太像,最後自己都信了。
白薇薇大概就是這種人。
演得太投入,投入到自己都信了。
“本院認為,”法官繼續念,“被告人江紫涵以非法手段獲取他人商業秘密,情節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;被告人因感情糾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人輕傷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。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,本院予以支援。”
罪名成立。
這四個字,終於來了。
紫涵深吸一口氣。
“鑒於被告人歸案後,在最後陳述階段表現出認罪悔罪態度,”法官頓了頓,“雖其後又當庭翻供,但綜合考慮全案情況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”
認罪悔罪態度。
紫涵聽到這幾個字,愣了一下。
認罪悔罪?
她什麼時候認罪悔罪了?
她想起十幾天前,她站在這裡,說“我認罪,因為我想死”。
那是認罪。
但那是絕望的認罪,不是“悔罪”。
後來她看了父親的信,又改口說不認罪了。
但在法官眼裡,她那個“認罪”,算認罪態度好。
多諷刺。
她說想死,算認罪態度好。
她說不認罪,算當庭翻供。
法律是這樣理解的。
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九條、第二百三十四條、第六十九條之規定,判決如下——”
法官停頓了一下。
全場屏住呼吸。
紫涵的手緊緊抓住欄杆。
“被告人江紫涵犯侵犯商業秘密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;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。數罪併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。”
五年。
還是五年。
和她第一次聽到的數字一樣。
“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三年。”
剝奪政治權利三年。
紫涵聽到這幾個字,心裡有什麼東西往下沉了沉。
剝奪政治權利。
意味著她在服刑期間和出獄後三年內,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,不能擔任公職,不能行使公民的某些權利。
意味著她從一個完整的公民,變成了一個“不完整”的人。
意味著那三個字——“江紫涵”,在法律上,已經死了。
“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,”法官繼續念,“先行羈押的,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,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。”
上訴。
她還有上訴的權利。
但陳敏告訴過她,上訴的意義不大。
冇有新證據,上訴大概率維持原判。
而她冇有新證據。
那些監控錄影,陳敏去查過,冇了。
那個攝像頭,在事發後第三天就壞了,錄影被覆蓋了。
父親說的那些檔案,陳敏去江家找過,房子已經被司馬家封了,進不去。
什麼都冇有。
她什麼都冇有。
隻有那封信。
和那封信裡的那句話——
“爸爸在天上看著你。”
“被告人,”法官看著她,“你是否聽清判決?”
紫涵抬起頭,看著法官。
“聽清了。”她說。
聲音很平靜,平靜得像在說“今天天氣不錯”。
法官點了點頭。
“本判決為終審判決,即日起生效。法警,帶被告人退庭。”
終審判決。
即日起生效。
一切都結束了。
法警走過來,架住她的胳膊。
紫涵站起來,跟著他們往外走。
走過過道的時候,她回頭看了一眼。
旁聽席上,那些人都在看她。
柳如煙看著她,臉上帶著一種複雜的表情——有得意,有不安,還有一點點說不清的東西。
白薇薇看著她,臉色蒼白,眼神躲閃。
趙美芳看著她,嘴角微微上揚,那是一個勝利者的微笑。
還有很多她不認識的人,記者,看客,司馬家的親戚。
都在看她。
看她這個“罪人”被帶走。
她的目光掃過那些人,最後停在第三排那個空位上。
那個永遠空著的位置。
“爸,”她在心裡說,“我走了。”
“你等我。”
“等我出來,去看你。”
她收回目光,跟著法警走出法庭。
走出那扇門。
走進那條長長的走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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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廊還是那麼長,那麼白,那麼冷。
紫涵走在兩個法警中間,一步一步往前走。
她的腳踩在水泥地麵上,發出輕微的聲響。
嗒。
嗒。
嗒。
像倒計時。
數著她剩下的自由時光。
走過那扇門的時候,她停下來。
那是通往臨時羈押室的門。她在這裡等過很多次,等著被帶進來,等著被帶出去。
法警也停下來。
“走。”一個法警說。
紫涵冇有動。
她看著那扇門,想著第一次走進這裡的時候。
那時候她還穿著自己的衣服,戴著婚戒,心裡還懷著希望。
那時候她還相信司馬逸風會來救她。
那時候她還以為這是一場誤會,很快就會過去。
現在她穿著囚服,手上空空,心裡也空空。
冇有希望。
冇有誤會。
隻有五年。
和那封信。
“走。”法警又催了一遍。
紫涵深吸一口氣,邁步走進那扇門。
門在她身後關上。
發出沉悶的一聲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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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時羈押室裡,還是那張長凳,那個蹲坑,那扇小窗。
紫涵在長凳上坐下,看著窗外。
窗外能看到一小塊天。
今天的天很藍,藍得透明,藍得不像真的。
有一朵雲飄過去,慢慢的,悠悠的,像是不著急趕路。
她看著那朵雲,想起小時候父親帶她去放風箏。
風箏飛得高高的,也是這麼慢,這麼悠悠的。
她拉著風箏線,父親在旁邊看著她。
“爸爸,風箏會飛到哪裡去?”她問。
“飛到天上去。”父親說。
“會掉下來嗎?”
“不會,隻要線不斷,就不會掉。”
後來線斷了。
風箏飛走了。
她哭了很久。
父親說,彆哭,爸爸再給你買一個。
她說不,我就要那個。
父親說,那個飛走了,就不是你的了。會有新的風箏,新的線,新的天空。
那時候她不懂。
現在她懂了。
有些人,有些事,飛走了,就不是你的了。
強求不來。
就像父親。
飛走了。
再也回不來了。
她收回目光,低下頭,看著自己的手。
手上有老繭,是摺紙盒磨出來的。
手腕上有紅痕,是手銬勒的。
無名指上有一道淺淺的印子,是婚戒留下的。
三年婚姻,換一道印子。
五年牢獄,換一身囚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