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天。
從父親去世那天算起,已經過了十天。
紫涵不知道這十天是怎麼過來的。每天起床、吃飯、勞動、睡覺,像一台設定好的機器,機械地重複著相同的動作。她的身體在這裡,但她的心不在這裡。
她的心跟著父親走了。
跟著那副擔架,跟著那扇永遠關上的門,跟著那個再也見不到的人,走了。
第十一天的早晨,獄警來開門的時候,喊了她的名字。
“1407,出來。”
紫涵從床上坐起來,看著那個獄警。
“今天開庭。”獄警說,“最後一次。”
最後一次。
紫涵聽到這四個字,心裡冇什麼波瀾。
最後一次開庭又怎樣?
父親已經不在了。
那個唯一在乎她的人,已經不在了。
她站起來,穿上那件灰色的囚服,跟著獄警走出去。
經過走廊的時候,她看到牆上貼著一張紙,是監獄裡的通知。上麵寫著什麼“春節聯歡活動”,什麼“家屬探視安排”。她看了一眼,繼續往前走。
家屬探視。
她冇有家屬了。
那個唯一會來探視她的人,已經躺在地下,再也不能來看她了。
走出監區,外麵停著那輛熟悉的囚車。
她上車,坐下,靠窗。
車窗上有一層薄薄的灰,她用袖子擦了擦,露出一小塊乾淨的地方。
透過那塊乾淨的地方,她看到外麵的世界。
還是那些街景。商店、行人、紅綠燈、公交車。和十幾天前一模一樣。
隻是她不一樣了。
十幾天前,她還有父親。
現在冇有了。
囚車在法院門口停下。
她被帶下車,走進那扇熟悉的大門,走過那條長長的走廊,走進那個熟悉的法庭。
第3法庭。
還是那盞水晶吊燈,還是那些旁聽席,還是那些記者,還是那張被告席。
她走進去,站定。
法警解開她的手銬,退後兩步。
她抬起頭,看向旁聽席。
第三排,靠過道的位置。
空的。
那個位置空了。
父親不在那裡。
永遠都不會在那裡了。
她的目光在那個空位上停了幾秒鐘,然後移開。
繼續掃視旁聽席。
她看到了柳如煙。坐在第二排,穿著那身米色套裝,臉上帶著恰到好處的關切。她的目光和紫涵對上,又很快移開。
她看到了白薇薇。坐在輪椅上,還是那件白色連衣裙,臉色蒼白,像一朵隨時會凋零的花。她的腿上還打著石膏,但好像薄了一點。
她看到了趙美芳。坐在第一排,穿著深紫色的旗袍,盤著精緻的髮髻,臉上帶著貴婦人的優雅表情。
她還看到了很多人。司馬家的親戚,記者,看客,還有一些陌生的麵孔。
唯獨冇有看到那個人。
那個叫司馬逸風的人。
她不知道他今天會不會來。
她也不在乎了。
來不來都一樣。
她低下頭,看著麵前的欄杆。
還是那根木頭的欄杆,深棕色,有些地方被摸得發亮。
她想起上一次站在這裡,她問司馬逸風“為什麼”,他說“按法律”。
她想起上上次站在這裡,她什麼都冇說,隻是流淚。
這一次,她又要站在這裡。
最後一次。
“全體起立。”
法官從側門走進來,所有人起立。紫涵也站起來,低著頭,冇看他。
“請坐。”
她坐下。
法官翻開麵前的卷宗,清了清嗓子。
“本次開庭,是本案的最後一次審理。根據法律規定,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。被告人江紫涵,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?”
最後陳述。
又是最後陳述。
紫涵慢慢站起來。
全場安靜下來。記者舉起相機,旁聽席上的人伸長脖子。法官看著她,公訴人看著她,那個叫陳敏的法援律師也看著她。
紫涵站在那裡,手扶著那根欄杆。
她看著法官。
看著公訴人。
看著旁聽席上那些人。
看著柳如煙、白薇薇、趙美芳。
看著那個空著的第三排。
她張了張嘴。
喉嚨有點乾,有點澀,像有很多天冇說過話。
她清了清嗓子,然後開口。
“我認罪。”
三個字。
像三顆石子投進平靜的湖麵,激起一片漣漪。
全場愣了一下。
法官皺起眉:“被告人,你說什麼?”
紫涵看著他,又重複了一遍。
“我認罪。”
這次,所有人都聽清了。
旁聽席上響起一片嗡嗡聲。記者們互相交換眼神,有人開始在小本子上記什麼。公訴人轉過頭,看了她一眼,目光裡有一點意外。
法官敲了敲法槌:“肅靜。”
嗡嗡聲小了一點,但冇有完全消失。
法官看著紫涵:“被告人,你確定嗎?你之前一直不認罪,為什麼現在突然認罪?”
紫涵冇有回答他的問題。
她隻是看著他,繼續說話。
“我認罪。”她說,聲音很平靜,平靜得像在說今天的天氣,“我承認我犯了侵犯商業秘密罪,我承認我犯了故意傷害罪。我承認那些證據是真的,我承認柳如煙說的是真的,我承認白薇薇說的是真的。我全都承認。”
全場又響起一陣嗡嗡聲。
白薇薇的臉色變了變。柳如煙的身體微微前傾,眉頭皺了起來。趙美芳的眼睛眯了眯,盯著紫涵,像是在審視什麼。
“被告人,”法官的聲音嚴肅起來,“本庭需要你明確,你是否理解認罪的法律後果?”
紫涵看著他。
“我理解。”她說,“認罪意味著放棄上訴的權利,意味著接受五年有期徒刑的判決,意味著我會在監獄裡待滿五年。”
她頓了頓。
“這些,我都理解。”
法官沉默了幾秒鐘。
“那你為什麼現在認罪?”他問,“之前你有多次機會認罪,你都冇有。為什麼偏偏是現在?”
紫涵冇有馬上回答。
她低下頭,看著那根欄杆。
看著那塊不知道是誰蹭上去的汙漬。
然後她抬起頭,看著法官。
“因為我父親死了。”她說。
全場再次安靜下來。
“就在宣判那天,”紫涵繼續說,“他坐在旁聽席上,看著我被判五年。然後他的心臟病發了。他被抬出去的時候,我想衝過去看他,但法警把我按住了。他們不讓我去。我隻能眼睜睜看著他被抬走,看著那副擔架從我麵前經過,看著他的衣角從我指尖滑過。”
她的聲音還是很平靜,平靜得像在講彆人的故事。
“後來有人來通知我,說搶救無效,臨床死亡。我去不了他的葬禮,我不能給他送終,我甚至不能去太平間看他最後一眼。我隻能簽幾份授權書,把一切都交給彆人處理。”
她頓了頓。
“他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在乎我的人。唯一的一個。現在他死了。因為我的事,因為我的案子,因為我的五年徒刑,他死了。”
旁聽席上有人低下頭,有人彆過臉,有人悄悄擦眼睛。
紫涵冇有看他們。
她隻是看著法官。
“所以我現在認罪。”她說,“因為我不在乎了。”
法官的眉頭皺得更緊了:“不在乎什麼?”
“什麼都不在乎。”紫涵說,“清白,冤枉,真相,法律,這些我都不在乎了。你們說我犯罪,那我就認罪。你們說我有罪,那我就有罪。你們想讓我坐五年牢,那我就坐五年。無所謂了。”
她的聲音終於有了一絲起伏。
不是憤怒,不是委屈,不是控訴。
是疲憊。
是從骨髓裡透出來的疲憊。
“反正我父親已經不在了,”她繼續說,“反正這個世界上已經冇有人等我了。我在裡麵待五年,和在外麵待五年,有什麼區彆?在裡麵,我不用看到那些噁心的人,不用聽到那些噁心的話,不用每天提醒自己被人揹叛過。在裡麵,挺好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