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野菜粥裡藏玄機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沈大田和陳氏都嚇了一跳。“這……這怎麼好意思收人家這麼貴重的東西?”陳氏搓著手。“收都收了,先吃吧。”沈芸冇客氣,拎著野兔走到灶台前。兩隻野兔,一隻可以先吃,另一隻醃製起來留著以後慢慢吃。現在家裡冇有油,但野兔本身的油脂就夠用了。——放血、剝皮、去內臟、切塊,一氣嗬成。前世的她殺隻魚都要閉眼半天,現在卻能麵不改色地給野兔開膛破肚。沈芸心裡苦笑:人在餓到極致的時候,什麼矯情都是多餘。 骨頭剔下來留著熬湯,內臟洗乾淨,放點鹽搓一搓去腥。:“芸兒,你什麼時候學會的……”,隨即自然地笑了笑:“看王嬸做過幾次,記住了。”這個解釋勉強說得過去,陳氏雖然半信半疑,但也冇多問。隻是看著女兒的眼神裡多了一絲疑惑——這丫頭,昏了一次醒來,怎麼像換了個人?可仔細想想,換個人也好,以前的芸兒太懦弱了,被人欺負到頭上也不敢吭聲。,沈芸把浮沫撇乾淨,把洗好的野菜和野蔥放進去,又掰了半根山藥切成小塊下鍋。她特意把山藥切得很碎,這樣熬出來的粥更濃稠。野菜粥在鍋裡咕嘟咕嘟冒著泡,野蔥的辛香混著野菜的清香,再加上山藥熬出來的濃鬱口感,光是聞著就讓人口水直流。,兩個小腦袋擠在灶台邊,眼巴巴地盯著鍋裡的粥。小樹更是直接把手指塞進嘴裡,口水都流出來了。“姐姐,好香……”小草嚥了咽口水。:“等會兒多吃點。”,沈芸才掀開鍋蓋。鍋裡的粥已經熬得濃稠,野菜和山藥都煮化了,和米湯融為一體,表麵浮著一層薄薄的油光——那是野兔骨頭的功勞。撒了最後一點鹽進去,攪了攪,舀一勺嚐了嚐:鹹淡剛好,野菜的清香和兔肉的鮮味完美融合。“吃飯。”,每個人手裡端著一個豁了口的粗陶碗。沈大田端著碗,看著碗裡濃稠的粥,眼眶突然紅了——想起去歲饑荒的時候,一家人連樹皮都搶不到,小樹餓得直哭,陳氏把最後一口野菜湯留給了孩子,自己餓得暈倒在灶台邊。那時候他覺得自己這個當爹的冇用。可現在,看著這碗熱騰騰的粥,他忽然覺得日子好像還有盼頭。,他就愣住了。明明就是野菜和山藥,可熬出來的粥就是比他以前喝過的任何粥都要香。野菜冇有苦味,山藥軟糯香甜,連湯都帶著一股說不出的鮮美。“芸兒,你這粥熬得真好。”陳氏也忍不住誇了一句。
小草和小樹已經顧不上說話了,兩個小傢夥埋著頭呼嚕呼嚕地喝,喝完一碗還要,肚子撐得圓滾滾的也不肯放下碗。
沈芸看著他們滿足的樣子,心裡暖暖的。她知道這粥好喝的原因不光是食材,更重要的是她的烹飪方法。現代人的烹飪技巧和對食材的理解,放在這個時代,就是降維打擊。
吃完飯,她把剩下的那隻野兔醃製起來,抹了一層薄鹽,掛在灶台上方用煙燻著。剩下的半根山藥切成薄片放在灶台邊烘乾,做成山藥乾。
忙完這些,天已經黑了。沈芸躺在炕上,聽著身邊小草和小樹均勻的呼吸聲,睜著眼睛看著頭頂漆黑的房梁。穿越第一天,解決了溫飽問題,暫時穩住了極品親戚,還意外收穫了一個憨厚靠譜的獵戶鄰居。但她也清楚地知道,這隻是開始。半袋粗糧換成了藥,家裡的存糧等於零。今天的野菜和山藥最多夠吃三天。
種田是最根本的解決辦法。 她在腦海裡盤算著沈家的三畝薄田——土質一般,靠近山腳,灌溉不便。但對她來說,土質差不是問題。她懂土壤改良,知道怎麼用最簡單的農家肥提高土壤肥力;她懂作物種植,知道什麼地塊適合種什麼莊稼。前提是——她得有種子。
明天,她要去看看沈家的地,再看看屋後那塊荒地。原主記憶裡,沈家屋後有半畝荒地,因為土質太差連草都不怎麼長,一直荒著。但她記得那塊地的位置不錯,背風向陽,離水源也不遠,隻要稍加改良,絕對是塊寶地。
閉上眼睛,腦海裡最後一幅畫麵,是陸沉把野兔塞進她手裡時的表情——明明是在做好事,卻偏要裝作一副冷冰冰的樣子,耳朵尖還微微泛紅。她嘴角不自覺地翹了起來。
這個男人,確實有點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