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隨安的臉變了一下:“你說什麼?”
“你認識多年了?大學到現在,快十年了吧。這麼長的時間,你有無數次機會可以告訴。但你沒有。”
直擊靈魂的拷問,讓祝隨安一時沒反應過來。
“這不是喜歡,這是怯懦。”
“喜歡一個人,會想靠近,會想讓知道,會想爭取。哪怕被拒絕,也比永遠站在遠看著強。”
祝隨安握酒杯,手背上的青筋浮現。
他臉上的表像是被人當麵揭開了一道舊傷疤,痛,但更讓人難以忍的是,揭疤的人說得對。
因為程肅說的是事實。
他珍惜和時夏的友,珍惜到寧願把那份喜歡埋在心裡,一年又一年,直到它變一種習慣,變一種自我安:你看,我喜歡,但我沒打擾,我多偉大。
祝隨安垂眼,看著杯子裡的酒。
程肅看著他,修長的中指抬起,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鏡。
“而且,有喜歡這個東西,又能維持多久?”
程肅從不把時夏的追求者放在眼裡。
他都知道,但他從未在意。
他們喜歡的是想象中的時夏,他們不瞭解,不知道喜歡吃什麼、討厭什麼。
但祝隨安是不同的。
祝隨安瞭解時夏的喜好。
他們認識的時間,遠比自己長。
這個認知讓他很不舒服。
所以,與其用正宮的份去人,與其擺出丈夫的姿態去宣示主權,不如幫祝隨安把心看清,讓他自己退。
讓他自己明白,他早已沒資格站在這扇門前。
就在這時,時夏和林薇薇從走廊那頭回來了。
“有喜歡這個東西,又能維持多久?”
也對,盲婚啞嫁。
本就是兩個合適的人湊在一起過日子,各取所需。
至於喜歡?
奢侈到他們這種從一開始就奔著合適去的人,本沒資格談。
*
幾個人在門口告別,各自打車回家。
夜風輕輕吹過來,吹他的發梢,也吹擺的一角。
程肅從另一邊上車,在旁邊坐下。
車子啟,駛夜。
時夏看著窗外,霓虹燈的從臉上過,一道一道,像流水。
沉默了一會兒,時夏忽然開口:“薇薇不是對你有意見。”
程肅看著,一直看著。
怕嗎?
“我隻是不想你對我的朋友有什麼意見。”
“真的?”
時夏確認他是認真的,才鬆了口氣。
轉回去繼續看窗外,程肅卻一直靠在車背上,看著。
車子駛小區,停在了小區樓下。
玄關的燈自亮起,暖黃的落下照亮了空間。
直起,有點累想洗洗睡了,便隨口問:“你先去洗澡還是我先去洗?”
手從後麵環過來,將輕輕一帶,隨即他的膛便上的後背。
程肅低頭,在發上蹭了蹭:“洗澡不急,我們聊聊別的?”
“聊什麼別的?”
“啊?”
“什麼樣的英男士?”
尤其是他那雙眼睛,看著,像在審問,又像是在逗弄。
程肅往前一步:“你說過。”
他再進:“你認識的英男士裡,有沒有我認識的?或者,比起我,誰好?”
已經退到餐桌邊,抵上桌沿,無路可退。
發誓,真的是隨口一說,說完就忘了。
他靠得很近,近到的呼吸裡全是他上淡淡的酒香和木質調香水的氣息。
“隨口一說?”
程肅的目從上往下落下來: “那我在柒柒眼裡,是什麼樣的男人?”
今天,他不止了的名,還一直做著與之前不同的事。
猶豫著開口:“你怎麼了?你今天,不一樣。”📖 本章閲讀完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