淩晨五點十七分,沈默被肩頸一陣鈍痛疼醒。
他翻了個身,摸到手機想看看時間,螢幕亮起的瞬間,一條推送彈了出來。
不是林佳的訊息,是短視訊平台的首頁推薦。
「沈默在努力」·剛剛發布·47萬粉絲。
突然看到自己,沈默嚇得睡意全無。
手指在螢幕上來回滑動。
螢幕裡,那個頭像是一張側臉照,光線昏暗,輪廓模糊。 看書就來,.超靠譜 ,提供給你,的閱讀體驗
但那個角度、那個下頜線、甚至下巴上那顆痣的位置。
他盯著看了三秒,胃裡翻了一下。
那不是他。但那處處都是他。
一個被精心校準過的、更年輕、更精神的數字人沈默版本。
他點了進去看。
視訊裡的男人,坐在貼滿便利貼的書桌前。
和之前那個「目標博主」的背景,一模一樣。
男人對著鏡頭,露出標準的八顆牙笑容:
「家人們,今天是我被係統打47分的第365天。一年前我躺在出租屋裡,覺得自己是個廢物。一年後我坐在這裡,想告訴你們:係統說你不行,不是你真的不行,是它怕你行。」
沈默往下劃。
第二條:「普通人逆襲的三點心得。」
第三條:「被生活打趴下怎麼辦?爬起來,然後給它一拳。」
第四條:「我為什麼感謝那個給我打47分的係統?」
每一條都有幾十萬點讚。
評論區一片沸騰:「沈默哥說得對!」
「這纔是真正的逆襲!」
「已關注,已打賞!」
他退出視訊,點開帳號主頁。
帳號顯示有47萬粉絲。
簡介隻有一行字:「從47分到47萬粉絲,我隻做對了一件事。」
沈默的手機,從手裡滑到床上。
有人在替他活著。
用他的名字、他的故事、他的47分,活成他永遠活不成的樣子。
手機又震了。
林佳。
「你刷到了?」
「剛刷到。」
「那不是深瞳乾的。」
林佳的聲音很緊,「是他們下麵的一個實驗室,『人格克隆』專案。我昨晚在伺服器上看到的,還沒來得及告訴你,你自己先刷到了。」
「什麼時候開始的?」
「你那個U盤被掃描之後。他們用你所有的公開資料,評論、小說、雲端備忘錄,訓練了一個語言模型。你不是在寫一個叫沈默的人嗎?他們直接拿過來用了。」
沈默沒說話。
「報告裡說,你的資料『高爭議、低價值、不適合直接商業化』。所以他們生成一個逆襲版的你。目標受眾是18到45歲的低收入男性,有逆襲需求但缺乏行動力。他們管這個叫……」
「叫什麼?」
「『痛點轉爽點』。」
沈默握著手機,指節發白。
「沈默,」
林佳的聲音低下來,「還有一件事。那個帳號生成了47個版本。每個主角都叫沈默,但人生的故事發展不一樣。有的逆襲了,有的沒逆襲。係統在測試哪個版本能火。你猜哪個火了?」
「年入千萬那個。」
他們分析過預期效果:6個月內粉絲突破100萬。
商業化路徑,包括知識付費、品牌合作、直播帶貨。
風險評估:被原型使用者,發現的可能性極低。
原型使用者無公眾影響力,無法律資源,無維權意願。
沈默的目光,停在最後五個字上。
他們算準了他不會告,或者說告不起被告。
存款一萬三,信用分47,失業半年。
「最貼合你生活的版本,沒逆襲的那個,完播率隻有3%。係統把它扔進了冷儲存。但我找到了。檔名是『沈默_原始版』,建立時間是你寫完《右手》那天晚上。淩晨三點十二分。」
沈默閉上眼睛回憶。
那天晚上,他寫到幾點來著?
肩頸疼得厲害,寫完最後一頁就關了電腦。
他不知道那些程式碼不睡覺。
他不知道那個「同意」按鈕,是一張收據,收走的是他硬碟裡每一個字。
「林佳,你能把那個原始檔案匯出來嗎?」
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。
「能。但係統有記錄。他們可能會發現。」
「那你?」
「我知道。」林佳打斷他,「但你說的對。有人在看著。現在,我也在看著他們。」
說罷,她焦急忙慌的掛了電話。
沈默坐在床邊,盯著天花板上的裂縫。
手機又響了。
陌生號碼。
「沈默先生您好。」女人的聲音,溫柔得像銀行客服,「我是『沈默在努力』帳號的運營方,深瞳內容實驗室的內容運營總監,蘇小曼。」
沈默沒說話。
「我們注意到您關注了我們的帳號。這個帳號是基於公開資料建立的虛擬形象,所有內容均為AI生成,不涉及您的肖像權、名譽權等法律問題。如果您有疑慮,我們可以安排線下溝通。」
「你們用我的名字、我的故事、我的47分,然後告訴我這不涉及我的權利?」
「沈默先生,『沈默』是常見名字,47分是公開信用資料,您的故事已在公開評論中發表。我們隻是進行二次創作,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。」
「那側臉呢?那顆痣呢?」
「AI生成的隨機肖像。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。」
沈默氣笑了,「你們偷了我的資料,生成一個假的我,用我的名字賺錢,然後告訴我純屬巧合。」
蘇小曼停頓了兩秒。「如果您有法律主張,可以通過法務郵箱提交。我們會認真對待。」
說完,她不等沈默反駁,便掛了電話。
幾分鐘後,一條簡訊進來,是法務郵箱地址。
下麵還有一行字:「沈默先生,我們可以提供一筆『內容授權費』,並邀請您擔任『沈默在努力』的顧問。具體金額可商議。」
沈默盯著那行字。
和解?
授權費?
顧問?
他們偷了他的故事賺錢,然後拿出一小部分讓他閉嘴。
他按下回復鍵,打了四個字:「我不和解。」
傳送。
他撥了周維揚的電話。
那頭響了很久才接通。
「周律師,他們用我的資料,生成了一個AI博主。名字叫沈默,頭像像我的側臉,內容用我被刪的評論。粉絲47萬,在賺錢。」
電話裡的律師,沉默了很久。
「沈默,你註冊平台的時候,點了使用者協議。裡麵有一條:『您的內容可能被用於平台AI訓練』。你點了?」
「點了,不點我能怎麼辦?」
「兩個辦法。第一,發宣告告訴所有人那不是你。第二,找媒體曝光。」
「能贏嗎?」
周維揚那邊傳來翻紙的聲音。
「上個月有個演員來找我。他的形象被AI克隆,生成了一百多條帶貨視訊。他去告,平台說『虛擬形象不構成肖像權侵權』。後來他做了件事,開了個直播,對著鏡頭坐了四個小時,不說話,不表演,就是坐著。彈幕問他幹嘛,他說:『讓你們看看真人長什麼樣。』」
他頓了頓。「那個AI克隆號有200萬粉絲,他的直播隻有3000人看。但那3000人知道了一件事:螢幕裡那個完美的『他』是假的,這個會累、會沉默、坐不住的人纔是真的。」
沈默沒說話。
「你那個假貨,有47萬粉絲。你發宣告,能有幾個人看到?他們會說你是蹭熱度的、想紅想瘋了。你贏不了。但你可以讓他們知道,有一個真的沈默存在,不是鏡頭前笑的,是淩晨三點被肩頸疼醒的。這個存在本身,就是證據。」
周維揚掛了。
沈默坐在床邊。
手機螢幕亮著,「沈默在努力」的最新視訊,又彈了出來。
標題是:「今天有人問我,你是不是真的?我想說,」
視訊裡的男人對著鏡頭,笑容標準,眼神真誠:
「我是真的。因為我的痛苦是真的。我的迷茫是真的。我的47分也是真的。你問我為什麼知道?因為我每天早上四點醒來,看著天花板上的裂縫,問自己同一個問題:我到底是誰?」
沈默盯著螢幕。
天花板上的裂縫。
那是他寫在第一章裡的細節。
現在它被餵給了AI,生成了另一個「沈默」的台詞。
他關掉手機。
窗外天已經亮了。
早餐鋪女人的燈亮著,巷口那隻貓蹲在垃圾桶旁。
他想起趙明遠,想起他說「我本來就是31分」。
31分和47分有什麼區別?
都是「不配」活著的人。
但現在他知道了,不配的人,連自己的人生故事,都留不住。
甚至不屬於自己。
他拿起手機,給趙明遠發了一條訊息:「我今天來東莞。你下午有空嗎?」
回復很快來了:「有。你到了打我電話。C區,廁所旁邊第三個位置。」
沈默看著那行字。
他沒有逆襲,沒有年入千萬,沒有站在TED講台上說感謝。
他在批發市場的廁所旁邊擺地攤,賣九塊九的手機殼。
他的故事裡沒有爽,隻有31分,隻有一天賺不到一百塊,隻有「沒停」。
這些東西,係統偷不走。
不是沒能力偷,是係統看不上這個人肉素材。
他站起來,推開門,走進晨光裡。
走到巷口時,他停下來,回頭看了一眼。
書店的門還關著,周老應該還沒起。
他想去告訴他今天的事,但現在太早了。
他轉身繼續往前走。
下午兩點,沈默站在華強北C區。
空氣裡混著橡膠和汗味,走廊兩邊擠滿了賣手機殼、充電線、鋼化膜的檔口。
每個檔口都亮著LED燈,把那些塑料殼子照得明晃晃的。
他沿著走廊往裡走,經過賣充電寶的、賣藍芽耳機的、賣自拍杆的。
越往裡走,人越少,燈越暗。
走到盡頭,左邊是廁所,右邊是一麵貼滿小GG的牆。
牆根底下擺著一個紙箱,紙箱上放著幾十個手機殼。
紙箱後麵蹲著一個人。
二十五六歲,瘦,頭髮有點長,穿著一件起球的灰色衛衣。
他手裡拿著一個手機殼,正在用濕紙巾擦上麵的灰。
「趙明遠?」
那人抬起頭,眯著眼看了他兩秒,然後笑了,「沈哥?你比視訊裡老。」
沈默蹲下來。「你比電話裡年輕。」
趙明遠把手裡的手機殼放回紙箱。「沒辦法,蹲地攤的人老得快。」
他看了看沈默身後,「就你一個人?」
「就我一個。」
「我以為你會帶個律師什麼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