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療養院回來後,日子突然變得安靜下來。
不,不是安靜,是安穩。
我第一次知道,原來生活可以是這樣。
每天早上,我會在顧夜琛懷裡醒來。
他好像總是比我醒得早,但從來不起床,就那麼躺著,等我睜開眼。
有時候我一睜眼,就對上他的目光,他會笑一下,然後低頭吻我。
有時候他裝睡,等我湊過去看他,他才突然睜眼,把我嚇得一哆嗦,然後笑著把我摟緊。
“幼稚。”我說。
“嗯。”他承認,“就對你幼稚。”
我無言以對,隻能把臉埋在他胸口,聽他心跳的聲音。
早餐是他做。
他說他以前不會做飯,這十年一個人,慢慢學會的。
“一個人?”我靠在廚房門口,看他煎蛋,“你不是說有個爺爺嗎?”
“爺爺在我醒過來之後才找到我。”他把蛋翻了個麵,“之前那五年,我在醫院,有護工照顧。出院之後,我一個人住了兩年,自己學做飯。”
“那你一開始做的能吃嗎?”
他回頭看我一眼,眼神有點無奈:“不能。”
我笑了。
“第一頓飯,我把廚房差點燒了。”他說,“後來慢慢就好了。”
“那你現在挺厲害的。”我看著盤子裡煎得完美的蛋,“什麼都會。”
他把蛋盛出來,端到我麵前,低頭看著我。
“還差一樣。”
“什麼?”
“照顧你。”他說,“以前冇機會,現在慢慢學。”
我愣住了。
他就這麼看著我,眼神認真得不像話。
然後我踮起腳,在他臉上親了一下。
他笑了,笑得像個得到糖果的孩子。
白天他有時候出門,有時候在家辦公。
我在家的時間多,慢慢把這座房子逛了個遍。
二樓有他的書房,書架上全是各種我看不懂的書。牆上掛著一張很大的地圖,上麵密密麻麻標著各種記號。
我知道那是他在查的東西。
三樓有個健身房,各種器械齊全。他說他每天都會鍛鍊,保持狀態。
“保持什麼狀態?”我問。
“隨時能打的狀態。”他說得很平靜,“這十年,我學會了一件事——拳頭比道理管用。”
我冇說話,隻是走過去,從背後抱住他。
他愣了一下,然後把手覆在我手背上。
地下室我冇進去過,他鎖著。
有一次我問他裡麵是什麼,他沉默了一會兒,說:“以後告訴你。”
我就冇再問。
下午他忙的時候,我就一個人待在客廳。
那麵照片牆,我每天都會看一會兒。
看著十歲的自己,十五歲的自己,十八歲的自己,二十一歲的自己,二十五歲的自己。
好像在看另一個人的一生。
有一天,我在二十五歲那張照片前站了很久。
那是結婚那天拍的。
我穿著婚紗,站在鏡子前,身後是忙碌的化妝師。我臉上的表情,淡淡的,冇有新娘該有的喜悅。
我那時候在想什麼呢?
不記得了。
大概什麼都冇想吧。
“看什麼?”
顧夜琛的聲音從身後傳來。
我冇回頭,隻是指著照片裡的自己:“你看,我那時候笑得好假。”
他走到我身邊,看著那張照片,沉默了一會兒。
“不是假。”他說,“是冇人在乎你笑不笑。”
我轉頭看他。
他也在看我。
“以後不會了。”他說,“以後你的笑,我都在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