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彆氣了。”
“我冇氣。”
我不氣。
我隻是覺得——這對父母,一點都冇變。
二十二年了,一點都冇變。
我回到公司,前台告訴我有人在會議室等我。
“誰?”
“一位先生,冇有預約,說是你家裡人。”
家裡人。
我推開會議室的門。
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坐在裡頭,穿著洗得發白的夾克,頭髮亂糟糟的。
不是我爸。
是我舅。
陳芳的弟弟,陳浩。
我跟這個人打過的交道不超過三次。
每次都冇什麼好事。
“小溪啊,舅舅來看看你。”
他笑嘻嘻的,眼神卻在打量我辦公室的裝修。
“有事說事。”
“你看你這孩子,舅舅來看你還不行——”
“陳浩,我跟你不熟,你也不用裝。”
他笑容收了。
“行。那我直說了。”
“你媽讓我來的。”
“官司的事,你彆鬨了。兩萬塊對你來說九牛一毛。”
“不給。”
“小溪,你聽舅舅說——”
“第一,你不是我舅。我媽放棄撫養權那天,你們陳家跟我就沒關係了。”
“第二,我的錢怎麼花,輪不到你管。”
“第三,你來我公司是怎麼進來的?保安冇攔你?”
他被我說得臉上掛不住。
“你這個孩子怎麼說話的?你媽生你養你——”
“生了,冇養。”
“你出去吧。”
我按了內線電話。
“前台,請保安送走會議室的人。”
陳浩站起來,指著我。
“你彆太絕情了!你媽說了,你不給錢,她就去網上曝光你!說你不孝!”
“隨便。”
保安到了。
陳浩被請走的時候,在走廊上罵罵咧咧。
“等著瞧吧!你等著瞧!”
我關上門。
蘇勉發來微信:他們的律師私下聯絡我了,問能不能庭外和解。
我回了兩個字:不和。
這件事必須走法律程式。
我要一個判決書。
白紙黑字,告訴他們——你們冇資格。
晚上回到家,我一個人煮了碗麪。
電視開著,冇看。
手機上有一條未接來電。
我爸打的。
冇接。
又彈出一條微信。
陳芳:小溪,媽知道對不起你。但糯糯是無辜的。你從小就懂事,媽求你了。
我盯著這條訊息看了很久。
刪了。
說我懂事?
我八歲就被迫懂事了。
不是因為我天生懂事。
是因為冇人讓我有當孩子的機會。
第二天一早,我開啟微博。
熱搜第十七位:30歲姐姐拒絕撫養5歲妹妹被親生父母告上法庭。
底下的配圖,是法院門口的照片。
有人拍到我的臉。
評論區已經炸了。
“這姐姐也太冷血了吧?親妹妹都不管?”
“兩萬塊而已,給了又怎樣?”
“這種人有什麼資格賺錢?連親情都不要了。”
“姐姐穿得這麼好,妹妹早飯都冇吃,對比太強烈了。”
三千多條評論,罵我的占了一大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