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在第三頁頂上寫下三個字:胡麗華。
然後他停住了,鉛筆尖點在紙上,壓出一個小黑點。他想了想,在名字下麵畫了一條線。
他不知道胡麗華有什麼把柄。上輩子他跟這個女人打交道不多,隻知道她老公常年不在家,她喜歡半夜叫人修水電,脾氣大,嘴毒,跟小區裡幾個太太走得很近。
但一定有東西。
這種女人,不可能乾乾淨淨。
陳一凡把本子和鉛筆塞進褲兜裡,站起來。他走到門口,拉開門,看了一眼天色。太陽已經快落山了,天邊還剩一抹橘紅色的光,照在小區的紅磚樓上,把牆麵染得發暗。路燈還冇亮,樓道裡黑黢黢的,隻有從各家各戶窗戶裡透出來的光,一格一格的,像是棋盤。
他回到屋裡,開始準備。
先從工具箱裡翻出一把螺絲刀。不是普通的那種,是最細的一字螺絲刀,頭很尖,可以用來撬鎖。他在監獄裡跟一個老賊學過,那種老式的彈簧鎖,用這種螺絲刀插進去,彆一下,再彆一下,就能開啟。他試過幾次,不算熟練,但能開。
然後又翻出一卷黑膠布,是纏電線用的那種。他扯下一截,把螺絲刀的金屬桿纏了一圈,纏到隻剩下尖頭。這樣拿在手裡不會反光,塞進兜裡也不會叮噹響。
最後他從床底下摸出一隻手電筒。小的,隻有巴掌大,是他在地攤上花兩塊錢買的。他按了一下開關,燈泡亮了,光柱照在牆上,昏黃昏黃的。他又按了一下,滅了。
他把這些東西一樣一樣塞進褲兜裡。螺絲刀在右邊,手電筒在左邊,黑膠布捲成一小卷,塞進後兜。本子和鉛筆放在胸口的口袋裡,貼著心口。
然後他換了一身衣服。黑色的褲子,黑色的長袖襯衫。襯衫是王桂蘭前幾天給他拿來的,說是她老公以前的,穿不下了,扔了可惜。陳一凡一直冇穿過,因為黑色吸熱,白天穿太熱。晚上正好。
他站在那塊破鏡子前看了看自己。黑色的衣服把他整個人裹住了,在昏暗的燈光下幾乎看不清輪廓。嘴角那道疤在臉上劃出一道暗紅色的線,給這張年輕的臉添了幾分說不出的味道。
天色完全黑了。
小區裡的路燈亮了幾盞,昏昏黃黃的,照在地上像一團團模糊的蛋黃。蟲子在燈底下飛,劈裡啪啦地撞著燈泡,影子投在地上,忽大忽小。
陳一凡出了門,冇鎖。
門虛掩著,留了一條縫。萬一被髮現了,跑回來的時候不用掏鑰匙。
他沿著小區的路走,步子很輕,腳掌先著地,然後是腳趾,再是腳跟。這是書上看來的,這樣走路聲音最小。水泥地被白天的太陽曬得發燙,現在涼下來了,踩上去溫溫的。
胡麗華住的那棟樓在小區中間,四樓,樓梯口對著小區的中心花園。陳一凡走到那棟樓對麵,站在一棵槐樹底下。槐樹的樹冠很大,葉子密密麻麻的,把路燈的光擋了大半,樹底下黑漆漆的,從外麵看,看不到他。
他靠著樹乾,抬頭看著四樓那個窗戶。
405。
燈亮著。
窗簾冇完全拉上,留了一道縫。透過那道縫,能看到客廳裡的一角——沙發的一截扶手,茶幾上的一盞檯燈,還有電視機螢幕閃爍的光。電視開著,聲音不大,聽不清在放什麼。
陳一凡等了十分鐘。
冇人進出。窗戶冇關,晚風吹得窗簾一鼓一鼓的,像是有節奏地呼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