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離婚
加冕禮的訊息傳到朗博恩的時候,已經是三天後了。
班納特先生從鎮上帶回一份舊報紙,隨手扔在桌上。班納特太太湊過去看了一眼,撇了撇嘴:“又是那些倫敦的事,跟咱們有什麼關係。”
簡拿起報紙,輕輕唸了幾行,臉微微紅了——那些關於國王、王後、加冕的描寫,對她來說太遙遠了。什麼聖愛德華王冠,什麼諾福克公爵,什麼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鐘聲,那些名字和儀式像另一個世界的事。
伊麗莎白接過報紙,看得認真些。
“王後被人攔在門外了。”她說,語氣裡聽不出是同情還是別的什麼,“她想去參加加冕,進不去。報紙上說她敲了三扇門,一扇都沒開。”
瑪麗沒有說話。她知道這件事。上輩子讀歷史趣聞的時候,卡羅琳王後在那天被人擋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外麵,敲了三扇門,一扇都沒開。那個被丈夫排擠了二十年的女人,最後連站在丈夫身邊的資格都沒有。
晚飯的時候,這個話題又冒出來了。
伊麗莎白放下叉子,忽然問:“為什麼兩個不愛的人不能離婚呢?”
餐桌上一時安靜下來。
班納特太太愣了一下,然後擺擺手:“說什麼呢,離婚這種事,那是貴族們的事,跟咱們可沒關係。”
“可是國王就想離婚。”伊麗莎白說,“他不想讓王後參加加冕,不想讓她當王後。報紙上寫得清清楚楚,他恨不得她從世界上消失。為什麼離不掉?”
班納特先生從報紙後麵擡起眼睛,看了她一眼,又低下頭去。
簡輕輕說:“離婚……不太好吧。上帝安排的婚姻,怎麼能拆散呢?”
“可是他們不愛了。”伊麗莎白堅持,“不愛了還在一起,有什麼意思?天天互相恨著,比陌生人還不如。”
瑪麗放下叉子。
她想了想,說:“因為國王離婚不是兩個人的事。”
伊麗莎白看著她。
“國王想離婚,得議會同意,得教會同意,得大臣們同意。不是他想離就能離的。”
伊麗莎白皺起眉頭。
“那亨利八世呢?他那麼多次婚姻。”
瑪麗忍不住笑了一下。
這個時代的人,提起亨利八世還是帶著那種複雜的語氣——六個王後,兩個被砍頭,一個病死,兩個被休,最後一個熬到他死。那可是英國歷史上最能折騰婚姻的國王。
“亨利八世不一樣。”她說。
伊麗莎白等著她往下說。
瑪麗想了想,組織了一下語言。
“亨利八世那時候,國王說了算。他想離婚,教皇不同意,他就把整個英國的教會從教皇手裡搶過來,自己當老大。想娶誰娶誰。”
她頓了頓。
“喬治四世現在,是議會說了算。他想離婚,議會不同意,他就沒轍。”
伊麗莎白若有所思。
“所以亨利八世比喬治四世厲害多了?”
瑪麗點點頭,又搖搖頭。
“厲害是厲害,但不一樣。亨利八世有六個王後,前兩個……”
她忽然停住。
前兩個。凱瑟琳王後,生了瑪麗一世。安妮·博林,生了伊麗莎白一世。
兩個偉大的女王。
瑪麗一世在位五年,燒了三百多個新教徒,留下“血腥瑪麗”的名聲。但她到死都在堅持自己的信仰,沒有屈服。她死的時候,據說身邊沒有一個親人,隻有一個空蕩蕩的宮殿。
伊麗莎白一世在位四十五年,打敗了西班牙無敵艦隊,讓英國成為歐洲強國。她終身未嫁,最後和那個曾經想殺她的姐姐葬在一起。
“前兩個怎麼了?”伊麗莎白問。
瑪麗看著窗外,聲音輕輕的。
“前兩個,各生了一個女兒。一個叫瑪麗,一個叫伊麗莎白。後來她們都當了女王。”
伊麗莎白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“那就是我們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看到的那對姐妹?”
瑪麗點點頭。
“是。”
伊麗莎白輕輕“啊”了一聲,沒有再說話。
餐桌上安靜了一會兒。蠟燭的火苗跳動著,把幾個人的影子投在牆上。簡低頭擺弄著餐巾,班納特太太還在想著剛才那些話,似懂非懂。班納特先生又舉起了報紙,但半天沒翻一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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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外的月光落在田野上,銀灰色的,薄薄的一層。樓下已經安靜了,班納特太太不再絮叨,簡和伊麗莎白的房間也黑了燈。隻有遠處偶爾傳來一聲狗吠,很快又消失在夜色裡。
她想起九歲那年。
那時候威爾遜小姐剛走,她一個人坐在樹叢裡的石頭上,望著那些野薔薇發獃。她不懂這個世界的規矩,不懂為什麼一個什麼都沒做錯的女人要被人那樣議論,不懂為什麼父親要把她趕走。
那時候她以為,這一切隻是因為那些人壞。
後來她慢慢懂了。
不是壞。是規矩。
那些規矩像一張看不見的網,罩在每一個人頭上。威爾遜小姐被趕走,不是因為有人恨她,是因為她讓這個家“不體麵”。班納特先生不反抗,不是因為他冷漠,是因為他知道反抗也沒用。
十六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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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在這個世界裡活了十六年。從那個隻會爬的嬰兒,長到今天這個坐在窗前寫書的人。
她已經很明白了。
這個階級,這個叫“鄉紳”的階級,有自己的活法。
財富就靠一塊土地。
不是商人那種錢生錢的活錢,是死的,種在地裡的,收成好壞看老天爺臉色的。沒有工廠,沒有股票,沒有海外投資。地在哪兒,人就在哪兒;地沒了,人就什麼都不是。
所以理財觀念?幾乎沒有。保守,死守,守住祖上傳下來的那點東西,傳給下一代。不敢冒險,不敢嘗試,不敢想別的路子。因為萬一失敗,就什麼都沒了。
這也就是為什麼班納特先生明明有書房,有那麼多書,卻從來沒有想過用知識做點什麼。不是他不想,是他不敢。那個階級的人,從小被灌輸的就是“守住”。守住了,體麵;守不住,丟臉。
體麵。
這個詞是這個階級的命根子。
貴族的體麵靠爵位,靠血統,靠幾百年傳下來的紋章。商人的體麵靠錢,靠生意,靠房子馬車僕人。但鄉紳的體麵,什麼都沒有。
隻有別人的嘴。
鄰居怎麼說,親戚怎麼看,鎮上的人怎麼議論。那些茶會上的眼神,舞會上的交頭接耳,教堂裡座位的前後遠近。這些東西加起來,就是鄉紳的“社會地位”。
所以班納特太太為什麼那麼著急要把女兒們都嫁出去?
不是因為她愛錢。是因為女兒嫁不出去,她的臉就沒地方擱。鄰居會說,班納特家那幾個姑娘,老大那麼漂亮都嫁不出去,是不是有什麼問題?這種話傳出去,她這輩子就完了。
所以班納特先生為什麼寧願躲在書房裡,也不願意和妻子正麵衝突?
不是因為他冷漠。是因為他太清楚了——這個婚姻,他逃不掉。
離婚?想都別想。
不是法律不允許。是這個階級不允許。
就演演演算法律改了,就算能離了,他敢離嗎?
離了婚,他成什麼了?一個連老婆都管不住的男人。一個讓家裡出醜聞的父親。五個女兒還怎麼嫁人?
他隻能躲。
躲進書房,假裝外麵的吵鬧和他無關。
瑪麗想起原著裡的莉迪亞。
那個瘋丫頭,被威克姆那個無賴誘拐私奔。換一個時代,換一個階級,這種事會怎麼處理?
那人渣應該被抓起來。誘拐未成年少女,這是犯罪。應該判刑,應該坐牢,應該讓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個人渣。
但班納特先生做了什麼?
他妥協了。接受了這門婚事。讓那個人渣成了他的女婿。還搭上一筆錢。
為什麼?
因為臉麵。
因為鬧大了,所有人都會知道班納特家的姑娘跟人私奔了。他的臉,他女兒們的臉,整個家族的臉——全沒了。
所以他隻能接受。隻能花錢擺平。隻能祈禱那個人渣以後能對莉迪亞好一點。
瑪麗靠在椅背上,望著窗外的月光。
她想起那個女工的孩子。想起那個被甜酒害死的嬰兒。想起那些掙紮著活下來的人。
他們什麼都沒有。沒有土地,沒有體麵,沒有別人的嘴需要在意。所以他們敢鬧,敢罷工,敢堵路,敢說“我們要口罩”。
但鄉紳不敢。
鄉紳的體麵,是他們的牢籠。
班納特先生關在那個牢籠裡。班納特太太也是。簡也是。伊麗莎白也是。她自己也是。
她賺了那麼多錢,買了那麼多地,寫了那麼多書,但她還是得躲在“托馬遜”的名字後麵。還是得讓舅舅和父親做受託人。還是不能讓人知道瑪麗·班納特就是那個作家。
因為如果被人知道了,她會變成什麼?
一個古怪的女人。一個不像女人的女人。一個讓家族丟臉的女人。
她站起來,走到窗前。
月光落在田野上,把那片樹叢照得朦朦朧朧的。
***
威爾遜夫人在富勒姆已經住了兩個月。
她租的是學校工地旁邊一戶農家的屋子——一間小小的臥室,一張床,一張桌子,一把椅子,窗戶對著工地。農戶姓卡特,兩口子帶著三個孩子,租給她這間屋,一個月幾個先令,還管一頓早飯。
她不在乎條件簡陋。她需要的是離工地近。
每天早上,天剛矇矇亮,她就披上外套,踩著沾滿露水的草地,走到那片正在施工的空地上。工人們還沒上工,隻有守夜的老頭在火堆旁打盹。她就站在那兒,看著那些堆成小山的紅磚,看著那些刨得整整齊齊的木料,看著那一排已經立起來的腳手架。
太陽從東邊升起來,照在那棟還沒完工的房子上。紅磚的顏色在晨光裡特別好看,暖洋洋的,不像倫敦那些被煤煙燻黑的牆。
工人們陸續來了。木匠、瓦匠、泥水匠,二三十號人,帶著各自的傢夥。有人跟她點頭打招呼,叫一聲“夫人”。她也點頭回應。
然後一天就開始了。
兩個月下來,她親眼看著那棟樓一點一點長起來。
地基是第一個月打好的。那陣子她天天看著那些工人挖坑、填石、夯土,看得心急——怎麼這麼慢?後來設計師告訴她,地基要是不打牢,以後房子會塌。她就不說話了,隻是每天去看,看那些石頭一層一層鋪下去,看那些縫隙用砂漿填滿。
地基打好之後,就快了。
紅磚一車一車運來,堆在工地邊上,像一堵堵矮牆。瓦工們蹲在上麵,一塊一塊往上砌。她的手摸過那些磚,粗糙的,硬邦邦的,帶著燒製時留下的黑印子。她想,這些磚以後會被砌成牆,牆裡麵會有姑娘們坐在那兒讀書。
但最先完工的不是教學樓,是宿舍區。
這事是威爾遜夫人堅持的。開工前她就跟設計師說,先蓋宿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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