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晤士報的編輯部裡,氣氛沉悶得像倫敦十一月的霧氣。
主編塞繆爾·皮爾斯把一疊報紙狠狠摔在桌上,那聲音像一聲悶雷,震得在座的幾個記者同時縮了縮脖子。
“你們自己看看!”他的聲音不高,但那種壓著的怒火比吼叫更讓人難受,“這周的頭版都是些什麼?‘某貴族夫人的寵物犬走失’、‘東區菜市場價格微漲’、‘某議員第三任妻子的帽子樣式’——雞毛蒜皮!沒人在乎!”
他站起來,走到窗前又走回來,來回踱步,靴子踩在地闆上咚咚響。
“知道競爭對手在登什麼嗎?《紀事晨報》上週那條‘碼頭兇殺案疑雲’,賣了五千份!五千份!而我們呢?我們在教讀者怎麼挑捲心菜!”
一個年輕記者小聲嘟囔:“那條兇殺案後來查清楚了,就是個普通搶劫……”
“那又怎樣?”皮爾斯猛地轉過身,“讀者買報紙的時候又不知道後來會查清楚!他們要的是刺激,是懸念,是每天早上開啟報紙就想往下讀的東西!你們能不能給我搞點這樣的新聞?”
會議室裡一片沉默。
皮爾斯掃了一圈,目光在每個記者臉上停留兩秒,最後落在一個坐在角落、一直低頭記筆記的年輕人身上。
“傑克。”他說,“你有什麼想法?”
那個叫傑克的年輕人擡起頭,二十二三歲,瘦削,眼睛很亮。他合上筆記本,站起來。
“主編,我有個線索。”他說,“但需要去核實。”
“什麼線索?”
傑克猶豫了一下:“現在說還太早。核實完了,我再跟您彙報。”
皮爾斯盯著他看了幾秒,然後揮了揮手。
“去吧。別讓我失望。”
傑克點點頭,拿起筆記本就往外走。
---
蘇格蘭場的大門比想象中樸素。
傑克站在門口,看著那棟灰撲撲的三層樓房,整了整領帶,深吸一口氣,推門進去。
他認識一個內線——一個在檔案室工作的老文書,叫哈裡森,從他那兒挖到過不少小新聞。但今天要見的不是他。
今天是約了人。
“傑克·薩瑟蘭,”他對門房說,“約了雷丁頓總督察。”
門房翻了翻登記簿,點點頭,指了指樓梯:“二樓,左手第三間。新辦公室,剛換的牌子。”
傑克走上樓梯,腳步踩在舊木闆上,咯吱咯吱響。
左手第三間,門開著。門口新釘了一塊銅牌,擦得鋥亮,上麵刻著:詹姆斯·雷丁頓總督察。
他敲了敲門。
一個聲音從裡麵傳出來:“進來。”
傑克推門進去。
辦公室不大,但收拾得很整齊。一張書桌,兩把椅子,一個檔案櫃。牆上掛著一張倫敦地圖,上麵密密麻麻標著些紅點。窗前站著一個人,背對著他,正看著窗外。
那人轉過身來。
四十歲上下,中等身材,臉膛微黑,眼睛不大但目光很銳利。他打量了傑克一眼,嘴角微微往下撇了撇。
“泰晤士報的?”他說。
“是的,總督察先生。傑克·薩瑟蘭。”
雷丁頓指了指椅子,自己也在書桌後坐下。
“說實話,”他說,“我不太喜歡你們報紙。上次那條‘警局內幕’的報道,寫得跟小說似的,當事人根本不是我說的那些話。”
傑克坐直了身體:“總督察先生,那篇報道不是我寫的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雷丁頓靠在椅背上,“所以我今天願意見你。”
他從抽屜裡拿出一本書,放在桌上。
傑克低頭看了一眼——《弗朗西絲·沃斯通探案集·第一卷》。深藍色的封麵,燙銀的字,作者:托馬遜。
他見過這本書。最近倫敦到處都在賣。
“總督察先生,您也讀偵探小說?”
雷丁頓沒有回答。他把書翻開,翻到某一頁,推到傑克麵前。
傑克低頭看。
那頁上有一段話被鉛筆劃了線:
“這些紋路,全世界隻有你一個人有。”
“指紋。”雷丁頓說,“我第一次讀到這句話的時候,覺得是作者編的。小說嘛,總要有點新鮮東西。但後來我忍不住想——萬一這是真的呢?”
他站起來,走到檔案櫃前,開啟抽屜,取出一疊紙,放在傑克麵前。
傑克低頭一看——是一疊指印。紅的,黑的,密密麻麻,每張下麵都寫著名字。
“我做了實驗。”雷丁頓說,“兩個月,收集了兩百多個人的指印。廚房雜役,馬廄馬夫,掃地的老婦人,來警局辦事的倒黴蛋——我把他們的指印一個一個按下來,然後一個一個對比。”
他頓了頓。
“兩百多個人,沒有兩個是完全一樣的。”
傑克擡起頭,看著他。
“您是說……”
“紋路相似的有很多,”雷丁頓繼續說,“有的乍一看簡直像是同一個人的。但湊近了看,用放大鏡仔細看,總能找到不一樣的地方。圈數不一樣,弧度不一樣,分叉的位置不一樣,連那些細細的紋路之間的距離都不一樣。”
他回到座位上,把那些指印收起來。
“這隻是實驗。”他說,“真正讓我相信的,是一個案子。”
傑克的筆已經動起來了,飛快地在本子上記著。
“什麼案子?”
雷丁頓沉默了一會兒,像是在想該不該說。
最後他還是開口了。
“三週前,白教堂那邊出了個案子。一個雜貨鋪老闆被人殺了,刀捅的。現場沒有目擊者,沒有兇器,隻有一個茶杯——死者死前喝過茶的杯子,杯子上有幾個模糊的印子。”
他頓了頓。
“換了以前,這種案子就是懸案。沒有線索,沒有證據,沒有證人。隻能等兇手自己露馬腳。”
“但這次不一樣。”傑克接話。
雷丁頓點點頭。
“我讓人把那個茶杯上的印子拓了下來。然後把所有嫌疑人的指印都按了一遍——死者的妻子,死者的夥計,死者的鄰居,還有一個欠他錢的老賭棍。”
他站起來,走到窗前。
“兩百多個人對比下來,我發現沒有一個是一樣的。但那個茶杯上的印子,和那個賭棍的右手拇指——一模一樣。”
設定
繁體簡體
傑克手裡的筆停住了。
“他認了?”
“認了。”雷丁頓轉過身,“我把兩張紙放在他麵前,讓他自己看。他看了半天,問了一句:‘這是什麼?’我說:‘這是你留在茶杯上的印子。全世界隻有你一個人有的印子。’”
他嘴角微微彎了一下。
“他當時臉就白了。半個時辰之後,全招了。”
傑克合上筆記本,看著他。
“總督察先生,這個故事……”
“是真的。”雷丁頓打斷他,“每一個字都是真的。你可以去查,案子有記錄,犯人關在牢裡,指印還鎖在我抽屜裡。”
他走到書桌前,拿起那本《弗朗西絲·沃斯通探案集》,輕輕拍了拍封麵。
“要謝,就謝這本書的作者。”他說,“托馬遜。是他讓我想到的。”
---
傑克走出蘇格蘭場的時候,天已經快黑了。
他把筆記本攥得緊緊的,生怕丟了。那些字密密麻麻擠在一起,但每一個他都記得——指紋,兩百個人,茶杯,賭棍,認罪,還有那個叫托馬遜的名字。
他沒有回自己租的那間小屋子,直接去了編輯部。
皮爾斯還在。
他坐在辦公桌後麵,對著一盞油燈,還在改稿子。
“傑克?”他擡起頭,“這麼快回來了?”
傑克走到他麵前,把筆記本翻開,放在桌上。
“主編,您看看這個。”
皮爾斯低頭看了一會兒。
他看得很慢,一頁一頁翻過去,眉頭越皺越緊。
傑克站在旁邊,心跳得很快。
皮爾斯翻到最後一頁,擡起頭,看著他。
“這是真的?”
“我剛從蘇格蘭場回來。”傑克說,“雷丁頓總督察親口說的。案子有記錄,犯人在牢裡,指印還鎖在他抽屜裡。”
皮爾斯沉默了幾秒。
然後他站起來,走到窗前,又走回來。
“那個小說家,”他說,“托馬遜——查到他是什麼人了嗎?”
傑克搖搖頭。
“雷丁頓也不知道。書是埃傑頓出版社出的,作者並沒有親自去簽合同。”
皮爾斯點點頭,沒再追問。
他拿起那本筆記本,又看了一遍,然後放下。
“這條新聞,”他說,“明天上頭版。”
傑克愣了一下。
“頭版?”
“頭版。”皮爾斯已經拿起筆,開始劃稿紙上的字,“標題要醒目——‘小說破案:蘇格蘭場新法,指紋鎖定真兇’。下麵加副標題,‘總督察雷丁頓親述,兩百人實驗證實獨一無二’。”
他擡起頭,看了傑克一眼。
“你今晚別睡了,把稿子寫完。我要最詳細的過程,最精彩的細節。讓人讀了就像親眼看見一樣。”
傑克點點頭,接過那疊稿紙。
走到門口的時候,他忽然回過頭。
“主編。”
“嗯?”
“那個小說家,”傑克說,“托馬遜。如果這條新聞出來,他會不會……”
皮爾斯笑了。
“他會不會怎麼樣?會不會更出名?會不會書賣得更多?”他搖了搖頭,“傑克,那不是我們該操心的。我們隻管把新聞寫好。”
他頓了頓。
“至於那位托馬遜先生——他寫的那本書,讓一個總督察用新方法破了案,讓兩百個人知道自己的指紋是獨一無二的。他配得上這個頭版。”
傑克站在門口,愣了一下。
然後他也笑了。
“我這就去寫。”
---
那天夜裡,泰晤士報編輯部的燈火亮到很晚。
傑克伏在桌上,筆尖在紙上沙沙地響。墨水瓶換了一次又一次,蠟燭燃了一根又一根。他不記得自己寫了多少遍,改了多少遍。
但他記得,每寫一個字,腦子裡都會浮現出那個畫麵:
一個四十歲的總督察,對著一疊指印,用放大鏡看了整整一夜。
然後他擡起頭,說了一句話:
“那個作者,那個叫托馬遜的人——他是怎麼知道的?”
傑克不知道答案。
但他知道,明天早上,整個倫敦都會知道這個故事。
---
第二天清晨,泰晤士報的頭版上,印著一行大字:
小說破案:蘇格蘭場新法,指紋鎖定真兇
報童在街頭喊著:“賣報!賣報!蘇格蘭場用小說破案!指紋抓住真兇!”
行人紛紛停下腳步,掏錢買報。
有人站在街邊,就著清晨的日光,一頁一頁翻下去。
有人坐在咖啡館裡,把報紙攤在桌上,一邊喝咖啡一邊讀。
有人把報紙帶回家,晚上坐在壁爐前,念給家裡人聽。
那些字,一個一個,落進倫敦人的眼睛裡,落進他們的腦子裡,落進他們的心裡。
那個叫托馬遜的名字,被越來越多的人記住。
設定
繁體簡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