朗博恩的書房裡,瑪麗正對著蠟燭發獃。
麵前的紙上隻寫了幾行字:
弗朗西絲·沃斯通探案集·第三卷
《胡茬的證詞》
一八一八年三月,倫敦的春天來得很慢。弗朗西絲站在一間陰暗的臥室裡,低頭看著床上的屍體。
就這些。
她寫不下去了。
不是不知道寫什麼——她知道。那個死去的老人,那個急於繼承遺產的繼子,那把量胡茬的小尺子,還有弗朗西絲最後擡起頭時說的那句話。她都知道。
可她總覺得少了點什麼。
瑪麗放下筆,把燭台往旁邊挪了挪,又拿起那本從父親書房裡找到的舊書——一本關於民間傳說的雜錄,裡麵有一章專門講“死後鬚髮的生長”。
“人死之後,鬚髮猶能生長三日,蓋因魂魄未散,精氣尚存……”
她看著那行字,忍不住笑了一下。
魂魄未散,精氣尚存。
這個時代的人,真的相信這個。
她不需要告訴他們真相——麵板失水收縮,毛根露出來。她隻需要讓弗朗西絲利用他們相信的東西,去抓住真正的兇手。
這就夠了。
她把書合上,放在一邊,重新拿起羽毛筆。
筆尖有點鈍了。
她皺了皺眉,從抽屜裡摸出一把小刀——那是父親給她的,很小很薄,專門用來削筆。她捏著筆桿,小心翼翼地開始削,刀鋒貼著羽毛桿,一點一點往下刮,碎屑落在桌上,細細的,卷卷的,像一小撮木頭的刨花。
削筆這件事,她以前從來不用操心。上輩子,圓珠筆、鋼筆、中性筆,寫完了就換一根,誰還削筆?可現在,每一根羽毛筆都得自己削。削得太急,筆尖會裂;削得太慢,半天寫不了幾個字。她練了大半年,才勉強掌握那個力道。
她把筆尖對著燭光看了看,還行。
然後她把筆尖伸進墨水瓶裡,蘸了蘸,讓墨水順著筆槽慢慢吸上去。拔出來的時候,她習慣性地在瓶口輕輕颳了一下,免得滴得到處都是。
小時候她不懂,第一次蘸墨就弄得滿手都是,還被威爾遜小姐看見。威爾遜小姐什麼都沒說,隻是接過她的筆,重新蘸了一次,然後遞還給她。
“墨不要蘸太滿,”她說,“寫幾行字就要再蘸一次,這樣字跡才勻。”
瑪麗記得那句話。
她一直記得。
她深吸一口氣,把筆尖落在紙上,繼續寫。
弗朗西絲從懷裡取出一把小尺——黃銅的,可以摺疊,是裁縫用來量衣料的那種。她蹲下來,輕輕托起死者的下巴,把那把小尺湊到那層薄薄的青茬旁邊。
她寫得很慢,一邊寫一邊想。
尺子是什麼樣的?她見過母親的裁縫尺,黃銅的,一節一節可以折起來,收起來隻有手掌長,拉開有一尺多。弗朗西絲應該也有這樣一把尺。她住在閣樓裡,窮得很,但有些東西,她一定會備著。
她繼續寫:
她量了三遍,確認自己沒有看錯。
一毫米。不到。
她站起來,轉過身,看著站在門口的那個年輕人——死者的繼子,遺產的唯一繼承人。
墨幹了。
她停下來,又把筆伸進墨水瓶裡蘸了蘸。這一次蘸得少了些,筆尖在瓶口輕輕刮過,正好。
她繼續寫:
“你最後一次見你父親,是什麼時候?”
那年輕人愣了一下,眼神飄忽了一下:“三天前。我說過的。”
弗朗西絲點點頭,把尺子收起來。
“那就奇怪了。”她輕聲說,“三天的時間,胡茬應該長出將近一毫米。你父親下巴上這些,最多隻有半天的量。”
她寫到這兒,筆尖又有點鈍了。
瑪麗嘆了口氣,把小刀又拿起來,再削幾下。這次削得更小心,刀鋒貼著筆尖轉,削下來的木屑比之前更細。她吹了吹,把木屑吹到地上,又蘸了蘸墨。
繼續寫:
年輕人的臉色變了。
“半天的量。”弗朗西絲重複了一遍,目光平靜地看著他,“也就是說,他死的時候,是剛刮過鬍子的。誰給他刮的?”
沒有人回答。
但弗朗西絲已經不需要回答了。
她寫完這一段,放下筆,長長地撥出一口氣。
她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——已經快半夜了。
她把那幾頁紙拿起來,從頭到尾讀了一遍。字跡還算工整,沒有墨團,沒有刮破紙。弗朗西絲站在那裡,手裡拿著小尺,眼睛看著那個年輕人。
她喜歡這個畫麵。
她把那疊紙收好,壓在枕頭下麵,吹滅蠟燭。
明天再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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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,蘇格蘭場
同一天夜裡,詹姆斯·雷丁頓督察正坐在他那間狹小的辦公室裡,對著一盞昏暗的油燈發獃。
他的麵前攤著一本翻得捲了邊的書——《弗朗西絲·沃斯通探案集·第一卷》。
他已經讀了四遍了。
不是因為這故事多好看——雖然確實好看。是因為那個叫弗朗西絲的女人說的一句話:
“這些紋路,全世界隻有你一個人有。”
指紋。
他第一次讀到這句話的時候,隻覺得是個聰明的點子。小說嘛,作者編出來的。
但後來,他忍不住開始想:這是真的嗎?
真的每個人的指紋都不一樣?
他試過自己看自己的手指——那些彎彎曲曲的紋路,看起來都差不多。但他沒敢肯定。
於是,他開始了一個秘密的實驗。
“卡特!”他朝門外喊了一聲。
一個年輕的警員探頭進來:“督察?”
“去把今天值班的人都叫進來。一個一個來。”
卡特愣住了:“現在?”
“現在。”
一刻鐘後,雷丁頓督察的辦公室裡擠滿了人。七個警員,兩個文書,還有一個剛從外麵回來的巡警,一臉茫然地站在門口。
雷丁頓麵前擺著一疊白紙,一小盒印泥——他從文具店買來的那種普通的紅印泥。
“一個一個來,”他說,“把右手拇指按在印泥上,然後按在紙上。按完了在旁邊寫上自己的名字。”
警員們麵麵相覷。
“督察,這是……?”
“照做。”
第一個是卡特。他把拇指按在印泥上,在紙上留下一個紅紅的印子,歪歪扭扭地寫上“卡特”。
第二個,第三個,第四個。
雷丁頓把那些紙收好,小心翼翼地標上編號。
然後他開始對比。
一張,兩張,三張。
他用放大鏡湊近了看,看得眼睛發酸。
那些紋路,彎彎繞繞的,一圈一圈的,有的像漩渦,有的像拱橋,有的像一團亂麻。他一張一張地看,一張一張地比。
卡特的和瓊斯的——不一樣。
瓊斯的和布朗的——不一樣。
布朗的和威廉姆斯的——不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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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把十張紙全部看完了,眼睛都快瞎了。
但他發現了一件事——
沒有兩張是一樣的。
他把那十張紙攤在桌上,又看了一遍。
沒有。一張都沒有。
紋路相似的有,比如卡特的漩渦和瓊斯的漩渦看起來有點像,但湊近了仔細看,圈數不一樣,走向不一樣,連那些分叉的地方都不一樣。
他又叫了五個人進來。
十五張。
還是不一樣。
他靠在椅背上,盯著那些紅紅的指印,腦子裡嗡嗡的。
那個小說裡寫的,是真的?
那些紋路,真的全世界隻有一個人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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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雷丁頓督察繼續他的實驗。
這次他擴大了範圍——廚房的雜役,馬廄的馬夫,掃地的老婦人,還有幾個來警局辦事的倒黴蛋,被他連哄帶騙地按了手印。
兩天後,他收集了整整五十個指印。
他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,用了一整夜的時間,一張一張地對比。
五十張,兩兩對比,他要看多少遍?他算不清。
但他看到了結果——
沒有一模一樣的。
紋路相似的很多,有的乍一看簡直像是同一個人的。但湊近了看,用放大鏡仔細看,總能找到不一樣的地方。圈數不一樣,弧度不一樣,分叉的位置不一樣,就連那些細細的紋路之間的距離都不一樣。
雷丁頓放下放大鏡,揉了揉眼睛。
他盯著桌上那堆紙,盯著那些紅紅的、彎彎曲曲的紋路,忽然想起書裡弗朗西絲說的那句話:
“每個人都不一樣。每一雙手,都不一樣。”
那個作者,那個叫托馬遜的人——
他是怎麼知道的?
他怎麼知道,那些看起來差不多的紋路,其實每一枚都是獨一無二的?
雷丁頓站起來,走到窗前。
窗外是倫敦灰濛濛的早晨,霧還沒有散盡,街上已經有馬車開始走動。
他忽然笑了一下。
“托馬遜,”他輕聲說,“你到底是誰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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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週後,蘇格蘭場內部流傳著一個奇怪的傳聞。
“雷丁頓督察最近神神秘秘的,整天讓人按手印,也不知道在搞什麼。”
“我那天被他叫去,按了個拇指印,他拿著放大鏡看了半天,嘴裡念念有詞。”
“他是不是讀了那本偵探小說讀魔怔了?”
“什麼小說?”
“就那本,叫什麼《弗朗西絲·沃斯通》的。聽說他天天揣在懷裡,翻來覆去地看。”
“一本書有什麼好看的?”
“不知道。但據說他最近破案的時候,開始讓人家按手印了。說什麼‘留下你的印子’。”
“這也太邪乎了吧?”
“誰知道呢。反正他現在還沒升職,估計是閑得慌。”
但雷丁頓不在乎這些議論。
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
他在驗證一個想法。
一個從小說裡讀到的、讓他夜不能寐的想法。
如果那些紋路真的獨一無二,如果每個人留下的印子真的隻能是他自己——
那以後破案,就不一樣了。
完全不一樣。
他低頭看著手裡那本翻得捲了邊的書,看著封麵上那個名字:托馬遜。
他不知道這個作者是誰,不知道他是男是女,不知道他住在哪裡。
但他知道一件事:
這個人的書,會改變很多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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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此同時,幾十英裡外的朗博恩,瑪麗正在寫第三案的最後一頁。
她坐在書桌前,窗外的天已經亮了。蠟燭燃盡了一根,她又換了一根新的。墨水瓶裡的墨水下去了一半,旁邊的木屑堆了一小撮。
她拿起羽毛筆,在墨水瓶裡蘸了蘸,在瓶口輕輕颳了刮,然後落在紙上。
弗朗西絲站在門口,看著那個年輕人被帶走。他的手指上還沾著紅紅的印泥——那是弗朗西絲讓他按的。
“你為什麼讓我按這個?”他臨走時問她,眼睛裡滿是困惑。
弗朗西絲沒有回答。
她隻是低頭看著手裡的兩張紙——一張是從死者的茶杯上取下來的,一張是剛才那個年輕人按的。
兩張紙上,紋路一模一樣。
她不需要告訴他為什麼。
她知道就行。
瑪麗寫完最後一個字,放下筆。
筆尖又鈍了,但她現在不想削。
她把那疊稿子拿起來,從頭到尾看了一遍。胡茬的證詞。弗朗西絲的新案子。那個站在門口、臉色發白的年輕人。
也許有一天,那些紋路真的會說話。
也許有一天,她的書真的會改變什麼。
她把稿子放下,站起來,走到窗前。
窗外的田野被初升的太陽染成金色。麻雀在枝頭嘰嘰喳喳地叫,遠處的樹林裡傳來布穀鳥的聲音。
她站在那裡,看了一會兒。
然後她笑了。
轉過身,她把那疊稿子收好,放進抽屜裡。和第一卷、第二卷放在一起。三本書,三個案子,一個叫弗朗西絲·沃斯通的女人。
抽屜關上的一瞬間,她看見旁邊那本《為女權辯護》的書脊。
另一個瑪麗。
一百年前的瑪麗。
她忽然想,如果那個瑪麗知道自己正在寫偵探小說,會是什麼表情?
大概也會笑吧。
她走回書桌前,把那支鈍了的羽毛筆拿起來,對著光看了看。筆尖已經分叉了,寫出來的字會變粗,不好看了。
她從抽屜裡摸出小刀,開始削。
刀鋒貼著筆桿,一點一點往下刮。木屑落在桌上,細細的,卷卷的。
削好之後,她把筆尖在燭火上烤了烤,讓筆尖稍微硬一點。然後蘸了蘸墨,在廢紙上試了試——順滑多了。
她滿意地點點頭。
她把筆插回筆筒,站起來,伸了個懶腰。
弗朗西絲·沃斯通的第三個案子,寫完了。
下一個案子,還不知道是什麼。
但她不著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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