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菲菲站在落地窗前,一直站到迪拜的燈火開始一盞一盞地稀薄下去。
皮革項圈重新貼合在她的頸間,那種粗糙的觸感已經變得比祖母綠的冰涼更讓她踏實。
她恨這種踏實。
臥室的門關著,顧燼進去之後沒有再出來。
她知道自己應該去睡了,但她的腳像是被釘在了地毯上,腳踝處的純金腳鏈隨著她細微的重心轉移發出極輕的聲響。
林知意的笑聲還留在她的耳膜裏,像一根拔不掉的細刺。
那種笑法,她以前也會。
大三那年冬天,她和林知意窩在宿舍裏煮泡麵,林知意把所有的火腿腸都夾到她碗裏,她笑著說不要,林知意說你太瘦了多吃點。
那碗泡麵是什麽味道,她已經記不清了。
但林知意把火腿腸夾過來時筷子碰到她手指的那一下,她記得。
很燙。
剛煮出來的那種燙。
她抬起手,摸了摸自己的臉。
妝已經花了,眼角有一道深色的痕跡,是眼線膏被汗水化開後留下的。
鏡子裏的那個人,和三個小時前被化妝師精心打造出來的那個人,已經不太一樣了。
三個小時前的那個人,是顧太太。
現在這個人,是107號。
而林知意,從頭到尾都是林知意。
她想起林知意在宴會上和那個歐洲買家碰杯時仰頭的樣子,脖子上幹幹淨淨的,什麽都沒有。
沒有皮革項圈。
沒有暗紅色的勒痕。
沒有任何人的名字刻在她的麵板上。
劉菲菲的手指無意識地順著項圈的內側滑動,指腹碰到那兩個凹陷的刻字。
顧。燼。
她把手放下來了。
她走到沙發旁邊坐下,脫掉了那雙十二厘米的細高跟。
腳背上有兩道被鞋帶勒出來的紅印子,和腳踝上金鏈磨出的淤青連在一起,像一張從腳底長上來的網。
她把腿蜷起來,抱住膝蓋,下巴擱在膝蓋上。
套房很大。
大到她坐在沙發上,覺得自己像是被扔進了一片荒原裏的一粒沙子。
她想起宴會開始前,顧燼對她說的那句話。
你今晚沒有編號,你叫劉菲菲。
劉菲菲。
這三個字從他嘴裏說出來的時候,她的心髒跳了一下。
不是因為害怕。
是因為她已經很久沒有聽到自己的名字了。
在莊園裏,她是107號。
在密室裏,她是那雙修佛像的手。
在餐桌上,她是需要被餵食的寵物。
隻有今晚,她短暫地擁有過一個名字。
但那個名字也不是她的。
是顧燼借給她的。
用完了,就要還回去,連同那條祖母綠項鏈一起,放在桌上,換回皮革和金屬。
林知意不需要任何人借給她名字。
她天生就擁有。
拍賣行的實習生,林先生的女兒,文物修複專業的優秀畢業生。
每一個身份都是她自己掙來的,幹幹淨淨,光明正大。
而她呢。
一千萬美金的標價。
107號的刺青。
被迫扣動扳機時濺在裙擺上的血霧。
那些東西像是用酸液刻進了她的骨頭裏,洗不掉,也刮不淨。
她和林知意之間隔著的,不是十米的距離,不是幾年沒見麵的生疏。
是一整條不可逾越的鴻溝。
一邊是人。
一邊是物品。
門突然開了。
劉菲菲的脊背瞬間繃直,條件反射地站了起來,赤腳踩在地毯上。
顧燼靠在門框上,睡袍的腰帶鬆鬆垮垮地係著,露出鎖骨下方一小片被繃帶纏住的麵板,那是金三角留下的槍傷。
他手裏拿著一個高腳杯,裏麵是琥珀色的液體,威士忌的味道隔著半個客廳都能聞到。
“幾點了。”他問。
“淩晨三點。”劉菲菲回答。
他喝了一口酒,目光落在她赤著的腳上。
“鞋呢。”
“脫了。”
“誰讓你脫的。”
劉菲菲低下頭,去夠那雙高跟鞋。
“不用穿了。”他的聲音攔住了她的動作,“過來。”
她走過去。
赤腳踩在厚實的羊絨地毯上,金腳鏈在裙擺下麵發出細碎的響聲。
走到他麵前,她停下來,距離剛好是那個被訓練出來的半步。
顧燼低頭看著她。
他的目光在她臉上停了一會兒,然後移到她的眼角。
“妝花了。”他說。
“嗯。”
“哭了?”
“沒有。”
“你的眼睛是紅的,劉菲菲。”
他叫了她的全名。
這是今晚第二次。
但語氣和在宴會前完全不同,沒有賦予她身份的意味,更像是在確認一件物品的出廠編號。
“沒有哭。”她重複了一遍,聲音壓得更低。
顧燼沒說話,隻是端著酒杯的手抬了一下,用無名指的指背碰了碰她的眼角。
那裏確實有一點潮濕。
他把手指收回去,看了一眼指尖上沾到的那點殘妝。
“在想什麽。”
劉菲菲的嘴唇動了動。
她想說沒想什麽。
但她知道,在顧燼麵前說謊的代價。
“在想……今天宴會上的事。”
“哪件事。”
“那個……人。”
顧燼喝完了杯子裏最後一口威士忌,把空杯放在旁邊的矮櫃上,發出一聲輕響。
“林知意。”他替她說出了那個名字。
劉菲菲的手指攥緊了裙擺。
“你在心疼自己。”顧燼的語氣平得像在念一份報告,“你在拿她和你自己比。你在想,為什麽她站在燈光下麵笑,你站在柱子後麵躲。”
每一個字都像是從她的顱骨裏直接挖出來的。
她張了張嘴,什麽也沒說出來。
“想完了嗎。”他問。
“……想完了。”
“那就去洗臉,把殘妝卸幹淨,去睡覺。”
他說完轉身回了臥室。
門沒有關。
留了一條縫。
那條縫裏透出來的冷杉味和微弱的燈光,是今晚唯一讓她覺得可以呼吸的東西。
劉菲菲站在原地,又站了十秒鍾。
然後她走進浴室,擰開水龍頭,把臉埋進了冰涼的水流裏。
水從她的指縫間漏下去,帶著黑色的眼線和粉底的殘渣,一圈一圈地流進排水口。
她看著那些顏色消失,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。
林知意今晚一定也回酒店了。
她可能在房間裏卸完妝,敷著麵膜,給她媽媽發微信說今天認識了好多有意思的人。
她不會知道,在同一棟酒店的頂層,有一個曾經和她一起吃草莓的女孩,正赤著腳,戴著刻了別人名字的項圈,對著鏡子裏自己的臉,認不出來。
也不需要知道。
永遠不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