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著錢文斌幾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,林知秋咧著嘴,樂嗬嗬地替他找補:「媽,興許人家錢嬸家吃飯就是早呢?各家有各家的習慣嘛。」
張桂芬將信將疑地收回目光,注意力立刻又回到了眼前的。
她一把拉過林知秋,像是展示什麼稀世珍寶,對著街坊鄰居們又是一通輸出。
林知秋瞬間切換成工具人模式,隻需要站在他媽身邊,不停地點頭,微笑,嘴裡重複著:「對對對,我媽說得對。」「是是是,領導是這麼說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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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老林家這風光勁兒,不少嬸子大媽心裡都活絡開了,紛紛圍著張桂芬取經:
「桂芬啊,你快說說,你這孩子都是怎麼教的?」
「就是!老大在部隊當了軍官,穿上了四個兜!這老二更了不得,又是作家又是街道辦幹部的!」
「以前我們還覺著知秋拒絕環衛所的工作是眼高手低,感情人家是早就計劃好了。那個成語怎麼說來著?」
「運籌帷幄!」
「對對對,就是運籌帷幄!」
這個詞其實不算生僻,時下很多傳統評書和報刊雜誌當中,經常都會提起這個詞,許多人經常把這種詞掛在嘴邊,就是為了體現自己的文化水平。
這叫什麼?
嗯....高階感。
其實在場眾人的心思都差不多。
看看現在老林家,老大去了部隊參軍,不光在部隊留了下來,並且還當上軍官,穿上了四個兜。
老二也不差,剛從鄉下插完隊回來,返城後拒絕了街道辦安置的單位,本來還以為他是眼高手低,瞧不上掏糞工。
哪成想,人家轉頭就在雜誌上發表了文章,並且還是《人民文學》這種權威性的雜誌,成為了作家。
這就算了,不聲不響的,人家進了街道辦,成為了國家幹部了。
所以大家都開始找她諮詢教育心得了。
張桂芬被眾人捧得飄飄然,大手一揮,開始洋洋得意地分享她的教育心得:
「既然大家都想聽,那我就說說!其實啊,沒啥秘訣,都是老一輩傳下來的實在道理——養孩子,千萬不能慣著!老話說得好,棍棒底下出孝子!」
她拍了拍林知秋的胳膊,繼續道:「咱家老大還好,從小聽話。就這老二,小時候那叫一個皮!那可真是我從小打到大的!你們看,這不光沒打壞,還越大越出息!不然他能有今天?」
眾人聽得忍俊不禁,但仔細一琢磨,好像……還真有幾分道理?
自己家那個皮猴子,好好講道理他聽嗎?
聽不懂!看來還是動手最直接,最有效!
不過也有人心裡犯嘀咕,小聲提出疑問:
「桂芬嫂子,這打多了……孩子不會記仇吧?萬一等咱們老了,動不了了,孩子不樂意照顧可咋辦?」
「是啊,我親戚家那孩子,就是打多了,現在跟爹媽一點都不親。」
林知秋在旁邊憋著笑,心想著還能咋辦?
當然是風光大辦唄!
他樂嗬嗬地看著張桂芬同誌,看她怎麼圓。
張桂芬眼睛一瞪,底氣十足:「那是孩子小時候不懂事!不明白爹媽的良苦用心!等他們長大了,懂事了,自然就明白了!」
說完,她眼神瞟向林知秋,意思很明顯,該你出來說兩句了!
林知秋立刻心領神會,笑嘻嘻地往張桂芬身邊一靠,一副母慈子孝的模範畫麵:
「對!各位嬸子阿姨,我媽說得太對了!小時候不懂事,現在長大了全明白了。您看我,小時候也沒少捱揍,現在跟我媽感情多好!一點都不記仇!」
他反正看熱鬧不嫌事大!
自己淋過雨,那必須把別人的傘也撕了!
隻是沒想到啊沒想到,他有一天也成了眾多父母口中別人家的孩子。
眾人看著林家母子這母慈子孝的一幕,最後一點疑慮也打消了。
看來這孩子,真得打!不打不成器!
人家老林家的孩子都能打成軍官、作家、國家幹部,自家孩子又不缺胳膊少腿,指定也行!
於是,畫風開始逐漸走歪。
嬸子大媽們迅速進入了技術交流環節,開始熱烈討論:
「用什麼工具順手?笤帚疙瘩還是雞毛撣子?」
「打屁股還是打手心?哪個地方疼又不容易打壞?」
「動作要領是啥?是掄圓了打還是快抽快收?」
林知秋聽得頭皮發麻,悄默默地從人群邊緣退了出來。
血腥,太血腥了!
好傢夥,這哪是育兒經驗交流會?這分明是武林大會!
連招式都要研討,下一步是不是得研究內功心法了?
再以後,怕是工具也得換成趁手的兵器了。
林知秋默默為衚衕裡的孩子們默哀了三秒鐘。
至於為什麼是三秒,因為這是大部分男人的通病。
隻不過這樣看來,從今天起,衚衕裡的孩子們怕是都對他沒什麼好臉色了。
這些嬸子怕是一邊打還得一邊說:看看人家林知秋林作家,那也是小時候被打出來的!
林知秋打了聲招呼就回到了家,林知秋把最近這段時間的稿費都歸置了一下。
除了《故事會》的,之前投給《燕京文藝》的兩篇也過了一篇。
《燕京文藝》稿費高些,千字六元,《故事會》是千字三元。
林知秋也不嫌棄,畢竟《故事會》那些小故事他寫得快,幾乎是量產。
七七八八算下來,總稿費竟然突破了三百元大關!
去掉買自行車花的一百七,手裡還剩下一百三十多塊現金。
不過這些是算上了讀者來信中的打賞,不然的話,他的稿費可沒這麼多。
看來這稿費是一部分,這讀者打賞也挺重要的,隻希望以後能多遇上幾個大方的讀者。
至於糧油票什麼的,他都上交給張桂芬同誌了。
她是存著備用還是想辦法去黑市換錢,林知秋沒過問,全當是交夥食費了。
他盤算著,「過兩天得再去一趟《人民文學》雜誌社,估摸著又攢了不少讀者來信。」
這麼一想,他莫名有種感覺。
嘿,咱這算不算是……去收租了?
怎麼隱隱有種當了包租公的錯覺?
唯一不同的是,人家是靠房子收租,自己是靠小說收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