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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來的幾天,陳律師的效率極高。
擬好的離婚協議書和財產分割方案很快送到了林月麵前。
簽完字,她抬起頭,看著我,眼神複雜。
“小程,對不起。”
我冇有迴應。
對不起這三個字,太輕了,承載不了這十年的欺騙和剜心之痛。
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刻,我並冇有想象中的如釋重負。
十年青春,一場大夢,如今夢醒,隻剩一片狼藉。
嶽父幫我收拾留在原來家裡的東西。
林月已經搬了出去,住到了她公司提供的小宿舍。
家裡處處還殘留著共同生活的痕跡,每一樣東西,都能勾起或甜蜜或酸楚的回憶。
但我冇有太多時間傷感,我需要儘快清理,然後重新開始。
就在我整理書房舊物時,在一個不起眼的抽屜角落,發現了一個陳舊的木盒子。
我認得它,那是我們結婚第一年,我送她的生日禮物。
一條並不算昂貴但款式精緻的項鍊。
她當時很高興,說會一直戴著。
我開啟盒子,項鍊靜靜地躺在裡麵,鏈子已經有些黯淡,但儲存得很好。
搬回爸媽家暫住後,我調整了一段時間。
爸媽小心翼翼地照顧著我的情緒,絕口不提過去。
嶽父時常來看我,帶些吃的用的。
他告訴我,林月試圖去找周俊要回房產和店鋪,果然碰了一鼻子灰,周俊不僅矢口否認欺騙,還反咬一口說她自願贈與,威脅要曝光她的醜事。
林月焦頭爛額,工作和名譽都受到了影響。
嶽父說這些時,語氣平靜,彷彿在說一個不相乾的人。
“這是她該受的。”
嶽父最後總是這樣總結。
“小程,你好好過自己的日子,彆為這些臟事煩心。”
我開始投簡曆,找工作。
脫離職場多年,一切都需要重新適應。
好在底子還在,學習能力也冇丟,很快,我得到了一份還算不錯的工作。
忙碌起來,時間過得快些。
大約三個月後,我接到了陳律師的電話。
他的聲音帶著一絲輕鬆:“程先生,有個訊息。關於那套房和店鋪,林月那邊和周俊達成了私下和解。周俊同意歸還房產和店鋪,但條件是林月額外支付他一筆費用,數額不小。林月自己掏腰包墊上了。現在產權已經轉移回林月名下,按照協議,她需要儘快過戶到您這裡,或者折價變現給您。她聯絡我了,表示願意配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