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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馬熊拖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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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馬熊拖人

祥林嫂的小兒子在門口剝豆,被狼銜了去,尋到山埃裡,看見刺柴上掛著一隻小鞋,他躺在草窠裡,肚裡的五臟都給吃空了,手上還緊緊的捏著那隻小籃,這件事是對於她最大的打擊,是故事裡的第四成分。這件悲慘的事是有事實作根據的。周氏第九世的祖墳是在烏石頭山麓,那地方離城才二十多裡路,掃墓時船靠了岸,還有一段路,穿過有人家的聚落,迤在山腳下走,不久就到,女人照例用兜轎抬,男子都隻是步行而已。這一代是致房的先祖,由派下智仁勇三房輪流值年祭祀,一年中三次到墳頭去,必須與“墳鄰”(看墳人的稱呼)接觸,新年他們也要來一次。這烏石頭墳鄰的小兒子便是這樣的被野獸吃去的,年代大概已很久遠,魯老太太聽那墳鄰的妻子說過,有時提起還很替她傷感,據說她後來因為哀悼一直把眼睛都哭瞎了。算起來這事總還在光緒癸巳(一**三年)以前吧。本文裡敘述的話差不多就用原來的口氣,但是小說中不指定地方,所以冇有說明剝的是什麼豆,這應當是“羅漢豆”,即是國語的“蠶豆”,又那吃人的動物也隻簡單的稱作狼,這東西實在是一種怪獸,鄉下都稱它為“馬熊”。範寅《越諺》卷中禽獸門中有“馬熊”這個名稱,小注說明在同治初年太平軍事初了,居民稀少,豺狼出山拖人,呼為馬熊。《越諺》序署光緒四年,距同治初纔有十多年,應該所說的話可以相信,但聽人家講馬熊的事情,都說這有毛驢那麼大,不像大狗,頸上有長鬣,又說走路閣閣有聲,又好像是分蹄獸的模樣了。但分蹄獸照例是不吃肉的,可以知道決不會是那一類。或者被襲的人嚇得魂不附體,幸而得免,也認不清那是怎麼一副形相,因此生出些幻覺來也未可知,彷彿覺得它似馬似熊,所以給了它這樣一個名字。說不是狼,那麼該是什麼東西,實在也想不出來,說是狼呢,鄉間人並不是不認得狼的,他們說並不是,這真相實在很難知道了。以上所說是前清同治初以至光緒初的事情,至少已是七十年前了,可是想不到近來還聽說有馬熊拖人的事。去年秋天有同鄉潘君來訪,他是民國四五年我在鄉下中學教書時的同事,後來任浙江大學的教授,談起家裡情況,說彆的還好,隻是一個小兒子,抗戰時在山鄉避難,給馬熊拖了去了。我記得他是民五結婚的,不知道那是第幾個孩子,當時很是愕然,竟冇有問他詳細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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