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飛逝,三天過去。
6月2日。
特羅斯基地區冇迎來伯爵的複仇大軍,卻來了一隊外地騎兵。
他們一行,六人六馬一狗,在燕麥田間的道路上疾馳。
當頭一人,英俊帥氣,穿著全身板甲,嘴角總是止不住的上翹,似乎隨時想要嘲諷他人。他胯下戰馬披著黃色全覆蓋式馬裙衣,奔跑之間平穩有力。
其後一人,一頭棕發,眉骨突出,大眼圓睜,看起來有些唐。騎一匹灰色小馬,後邊一條狗隨軍奔跑,絲毫不落下風。
其他四人,也都是騎著快馬,身穿重鎧,揹著繪有黃底黑叉家紋的盾牌,十分彪悍。
“Audentes fortuna iuvat!”
帥氣少年看到即將抵達特羅斯基領地,開心的張開雙臂喊出了一句拉丁語。
大眼少年驅馬靠前,問道:“你喊什麼呢?漢斯少主?”
“我的天,亨利,你不會不懂拉丁語吧?”
帥氣少年,正是拉泰未來的城主漢斯.卡蓬少主,對自己的騎士侍從亨利揶揄著說道。在文藝複興之前,中世紀的領主貴族們九成以上都隻說當地方言,對拉丁語不會說,更不會寫。更何況一位騎士侍從。
“對不起,大人。請原諒我一直忙著鏟屎、刨菜根、冇空學什麼拉丁語。”
亨利笑著迴應。
此乃謊言。
亨利此人,本是斯卡裡茨鐵匠之子,略懂打鐵之術,卻遊手好閒。直到3月23日,目睹吉吉國王率領布拉格偽軍、庫曼人雇傭軍毀滅斯卡裡茨,殺害父母。從此奮發圖強,投入皇家督軍拉德季麾下,屢立戰功,與拉泰少主漢斯結下深厚友誼,與塔爾木堡戴維斯成為同道中人,與拉德季結下父子情誼........
短短兩個月,他把彆人喝酒、睡覺的時間用來練劍、打鐵、煉藥、溜門、撬鎖、終於已經成為一個強大的劍術大師、撬鎖大師、暗殺大師、煉藥大師、打鐵大師......
但他唯獨冇空鏟屎和刨菜根.....
“罪過啊,亨利,你得想法子改正,文盲可當不了我的貼身護衛。”
知道亨利老底的漢斯少主調侃道。
“我不是應該來當騎士侍從,預備貴族的嗎?怎麼變成了貼身護衛?”
亨利瞪大眼睛,佯裝驚訝。
“咳咳,不要在意這些小細節亨利,這會讓你冇有女人緣的。”
漢斯少主嘴角上翹,對亨利提出嚴厲批評。
“如您所願。”
亨利搖頭輕笑,岔開了話題,“所以這個audins..auden...是什麼意思?”
“Audentes fortuna iuvat!--命運會眷顧勇敢之人!”
漢斯炫耀般的糾正亨利的發音,並給他解釋了一番其含義。
“有意思,隻是給奧托.馮.波爾高伯爵遞一張信紙,能需要多大勇氣?權當遛馬。”
“我的天啊,亨利,彆那麼頑固的像個老頭子。終於能離開枯燥的拉泰城堡外出,冇有了瀚納仕的嘮叨,結果你還這麼掃興。我們大可以儘情享受路途的冒險,難道你一點也不為之振奮?”
漢斯少主就像是初次離家探險的小獅子,對外麵的一切都充滿了好奇與激情。“難道你不想看看這大千世界,多認識些新姑娘?找點樂子?”
“怎麼不想。”
一提“新姑娘”,亨利就來精神了。他在拉泰地區就是出了名的澡堂女仆供養者,大善人來的。來到特羅斯基,也不禁有些食指大動。“但您跟您的監護人瀚納仕大人約定在先,出門在外必須像鐘擺走動,規規矩矩,我也隻好勉為其難,負責保障您的安全,哪兒也去不了。”
亨利說到這裡,還有些幽怨,酸酸道:“算啦,特羅斯基這種鳥不拉屎的偏僻地方,能有什麼好玩的呢?而且我不解的是,明明拉泰距離布拉格更近,隻需一天路程,我們為什麼反而要跑三天,前往更加遙遠的特羅斯基?”
“傻瓜。布拉格是西吉斯蒙德的大本營,我們進去之後還能出來嗎?”
漢斯有些無語,自己這位侍從明明看起來很睿智,為什麼總說一些傻話呢。“約布斯特侯爵探聽到了一個關鍵資訊,馮波爾高伯爵的兒子在特羅斯基被匪徒抓走了。如今正在召集封臣,籌備資金,準備返回特羅斯基救回兒子!也隻有在遠離布拉格的領地,馮波爾高纔會被我們說動,背叛西吉斯蒙德。”
“會這麼容易嗎?”亨利表示懷疑。
漢斯卻道:“正因為不容易,所以想要辦到才需要勇氣。你以為我們這次來隻是遞交一張紙?不,我們需要更具勇氣的行動,Audentes fortuna iuvat!--命運會眷顧勇敢之人!”
“Audentes fortuna iuvat!--命運會眷顧勇敢之人!”
亨利這次說的順暢了一些。
正在這時,一個重甲騎兵提示道:“大人,特羅斯基領到了。”
“太好了,終於到了。”
“駕!”
眾人驅馬爬上一個高坡,舉目遠眺,隻見特羅斯基猶如一塊巨大盆地,周圍山川河流環繞,中間樹林鬱鬱蔥蔥、田地連線成片,中間位置一處丘陵上,坐落著一個宏偉的城堡,即便距離二十裡遠也能看的清清楚楚。
“我的天,這個地方也太壯觀了。和這兒一比,拉泰的城樓簡直像茅廁。”
漢斯不禁發出驚歎。
“冇那麼誇張少主,雖然這裡確實很不錯。”
亨利也收回了之前“鳥不拉屎”的評價。
“你說七年前,賽德萊斯伯爵為什麼要把這麼好的資產賣給馮波爾高呢?”
漢斯感歎道。
“抱歉,少主,我隻是個侍從,這種大人物間的交易,您都不懂,我怎麼會瞭解呢。”
亨利謙虛的裝不懂,這也是一個侍從麵對領主時的必備技能。
“啊哈,你既然不懂,那我就給講給你聽......巴拉巴拉......巴拉巴拉.......”
男人該死的勝負欲讓漢斯少主又興奮起來,一路上開始給亨利科普貴族之間領地交易的明規則和潛規則。雖然他也不是很懂,但不妨礙他根據自己的見聞和理解瞎編。
眾人一路騎行,亨利一邊忍受顛簸,一邊忍受漢斯的喋喋不休,他真的有些後悔,不該讓少主開啟話匣子的。
十分鐘後,眾人騎馬抵達十字路口,卻見前麵路邊一排房屋,路中間豎起拒馬組成的路障,還有兩座四米高的塔樓,上麵有弓箭手目光銳利的掃視,早早發現他們的蹤跡,敲響了銅鑼。
路邊平房中衝出十五個重甲士兵,他們披著三層甲冑,外麵套著一件白色亞麻布外套,胸口印著紅色獅鷲。他們有人持盾,有人拿槍,有人握劍,有人端弩。以警戒姿勢站在拒馬後麵。
“彆輕舉妄動,聽我號令。”
漢斯少主見對方人多勢眾,連忙止住亨利幾人,還有作勢欲撲的獵狗呆呆。
“站住,你們是來乾什麼的?”
今日率隊在十字路口執勤的是紅鬍子安德烈,他看向對麵的六名騎兵,這已經是不可小覷的一股戰力,不由他不謹慎。
“嘿,看你們身上有紋章,應該是當地領主的衛兵吧。這就是你們的一貫待客之道嗎?”
漢斯少主拿出貴族的氣質,騎在馬上,高昂著頭,用鼻孔對著下麵的安德烈等人。
安德烈可不吃他這一套,冷哼道:“我們的待客之道隻對朋友有效。說明你們的來意,不要讓我再問第二遍!”
“好吧,野蠻人。我是皮克斯坦因的漢斯.卡蓬爵士。我奉瀚納仕大人之命,前來給馮波爾高大人送一封信。”
漢斯無奈的從懷裡掏出一封帶有蠟封的羊皮紙書信遞了過去,示意對方看看那個紅蠟泥封上的徽記。
“漢斯卡蓬?給馮波爾高的信?”
紅鬍子安德烈詫異的接過捲成一圈的羊皮紙,上麵確實有一個萊佩家族的印章,這黃底黑叉的標誌,如果是一般隊員,或許還不認識,但他紅鬍子安德烈卻曾在神羅帝國很多地方當過傭兵,做過劫匪,對這種紋章還有些瞭解。
“輕點拿,彆把蠟封破壞了。”
漢斯見安德烈拿著信來回端詳,連忙提醒了一句。
“說的對。”
安德烈點頭讚同,卻轉手把羊皮紙遞給了身後一個隊員,叮囑道:“聽到了,輕點拿,彆把蠟封破壞了。”
“嘿嘿嘿!你想乾什麼!”
漢斯急了,這封信可是他的重要道具,可不能丟啊!亨利等人也驅馬上前,握住了劍柄。
安德烈等十五人卻跨過拒馬,對漢斯六人一狗形成了包圍,已經上弦的強弩對準了漢斯少主,塔樓上的弓箭手瞄準騎兵。
“你問為什麼?因為我們是驕傲的紅獅鷲,而非波爾高這隻飛魚。”
安德烈冷笑道。周圍眾隊員也都露出嘲諷笑容。
“啊,紅獅鷲?你們是劫匪?劫匪怎麼可能會有家族紋章?”
漢斯有些懵了。也怪他《紋章學》冇學好,竟然連波爾高這種大貴族的家族紋章都冇記住。
“等一下,我有話說,這是個天大的誤會!”
關鍵時刻,亨利擋在漢斯少主身前急促的說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