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聞嫌疑人被抓獲,且孩子曾被帶到其家中,趙麗梅和李長友心中燃起一絲希望,他們盼著孩子們隻是受了點驚嚇,很快就能平安歸來。小區裡的鄰居們也紛紛議論,猜測孩子們可能隻是被崔銀生暫時收留,大家都在祈禱著奇跡發生。可誰也沒有想到,接下來的審訊結果,會讓所有人陷入無儘的悲痛之中。
在警方的耐心審訊和證據麵前,崔銀生的心理防線逐漸崩潰。案發後的第三天,他終於向警方坦白,兩個孩子已經被他殺害,並且殘忍地進行了分屍,屍體被丟棄在了城郊的垃圾場。這個訊息如同晴天霹靂,讓趙麗梅和李長友瞬間崩潰。“不可能,你在撒謊,我的孩子那麼乖,你為什麼要殺她?”
趙麗梅抓住審訊室的鐵欄杆,聲嘶力竭地哭喊著,幾度暈厥過去。李長友則癱坐在地上,眼神空洞,嘴裡不停地唸叨著女兒的名字,這個患有腦血栓五年、平日裡沉默寡言的男人,此刻再也抑製不住心中的悲痛,淚水順著臉頰不住地流淌。
兩個鮮活的生命,就這樣在端午佳節這天戛然而止。人們無法理解,崔銀生究竟為何要對兩個無辜的孩子下此毒手,他與孩子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。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,更多不為人知的細節逐漸浮出水麵。
2009
年
9
月
22
日,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內座無虛席,備受關注的崔銀生故意殺人案在此公開審理。法庭內外擠滿了前來旁聽的群眾和媒體記者,大家都想親眼見證這個殘忍殺害兩名女童的凶手受到法律的嚴懲。被害人王一和李彤的家屬坐在原告席上,神情悲痛,眼神中充滿了對凶手的憎恨。趙麗梅穿著一身黑衣,胸前彆著女兒的照片,淚水在眼眶裡打轉,強忍著不讓自己崩潰。李長友被家人攙扶著,身體依舊有些虛弱,自從女兒遇害後,他的病情加重了許多,走路都需要人攙扶。
上午九點,庭審正式開始。被告人崔銀生被法警帶上法庭,他低著頭,麵色蒼白,頭發淩亂,與監控中那個從容領走孩子的男子判若兩人。在庭審過程中,崔銀生對殺害兩名女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但對於殺人動機卻始終閃爍其詞。
根據崔銀生在法庭上的供述,案發當天,他帶著禮品去母親家過端午,中午吃飯時喝了不少白酒,大約有七八兩。離開母親家後,他打算回自己家,走到小區門口時,正好遇到了結伴去看電影的王一和李彤。“我當時喝多了,就和她們聊了幾句,然後一起回了我家。”
崔銀生說道。當法官詢問孩子們為什麼會願意跟他回家時,崔銀生給出了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說法:“是她們主動跟我回去的,還向我要錢,說一個給了錢一個沒給,纏著我不放。”
然而,崔銀生的這番說辭很快就被公訴人推翻。公訴人當庭出示了小區周邊的監控錄影和證人證言,監控畫麵清晰地顯示,當天下午崔銀生在小區門口主動與兩個孩子搭話,隨後在路邊的小商店買了兩個棒棒糖遞給她們,孩子們接過棒棒糖後,纔跟著他離開。
商店老闆也出庭作證,證實當天確實看到崔銀生給兩個小女孩買了棒棒糖。“被告人所說的孩子們主動向他要錢的說法,完全是虛構的謊言。”
公訴人嚴肅地說道,“他是通過贈送棒棒糖的誘騙手段,將兩個毫無防備的孩子帶回了家中。”
在法庭調查階段,公訴人進一步追問崔銀生的殺人動機,崔銀生起初隻是一味強調自己當天喝多了,大腦一片空白,想不起來具體原因。“我當時喝得太多了,很多事情都記不清了,我有罪,我認罪。”
崔銀生反複重複著這句話。但公訴人指出,在之前的審訊中,崔銀生能夠清晰地描述出自己當天喝了多少酒、如何將孩子帶回家、如何實施殺人行為以及如何掩蓋罪行,甚至能準確說出兩個孩子當時穿的衣服顏色,顯然並非真的記不清。
在公訴人的層層追問和確鑿證據麵前,崔銀生終於無法再掩飾,遮遮掩掩地說出了真實的殺人動機。他供述,兩個孩子被帶回他家後,其中一個孩子想要上廁所,當孩子走進衛生間後,他突然產生了性衝動。“她畢竟是個女的,我是個男的,當時腦子一熱,就控製不住自己了。”
崔銀生低著頭,聲音微弱,“我摸了她,結果被她罵了一句不要臉。”
被孩子斥責後,崔銀生的酒意瞬間醒了大半,心中湧起強烈的恐懼。“我害怕她出去後告訴彆人,說我猥褻她,那樣我就要坐牢了。”
崔銀生說道,“我當時就想,不能讓她們活著離開,否則我的名聲就毀了。”
正是出於這樣肮臟且自私的想法,崔銀生對兩個年幼的孩子痛下毒手,將她們殘忍殺害後分屍,隨後將屍體丟棄在城郊的垃圾場,試圖掩蓋自己的罪行。
公訴人還當庭揭露,崔銀生並非初犯,其行為具有極大的主觀惡性。經警方調查,崔銀生在第二次離婚後一直獨居,在周圍人眼中,他不僅貪酒好色,還有諸多惡習。更令人發指的是,他在與第二任妻子結婚期間,曾猥褻過自己的繼女,隻是當時由於家人的隱瞞,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。
“被告人長期存在不良嗜好和違法傾向,此次犯罪並非偶然,而是其扭曲心理的必然結果。”
公訴人說道,“他采用誘騙手段將孩子帶回家,實施猥褻行為後為掩蓋罪行殘忍殺人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且犯罪手段特彆殘忍,情節特彆惡劣,後果特彆嚴重,應當依法予以嚴懲。”
庭審中,崔銀生的辯護人提出,崔銀生屬於酒後犯罪,主觀故意不明確,且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認罪態度較好,有悔改表現,請求法庭從輕處罰。“案發當天被告人確實飲用了大量白酒,醉酒狀態下的認知和控製能力都會受到影響,其殺人行為並非完全出於主觀自願。”
辯護人說道,“而且他歸案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,沒有逃避罪責,希望合議庭能夠考慮這些情節,給予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”
對於辯護人的這一觀點,公訴人和被害人家屬的委托代理人均表示強烈反對。“我國刑法明確規定,醉酒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,不能因為醉酒而減輕或者免除處罰。”
公訴人反駁道,“被告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,思路清晰,步驟明確,從誘騙孩子回家到實施猥褻,再到殺人分屍、丟棄屍體,整個過程有條不紊,充分說明其主觀故意非常明顯,並非醉酒後的無意識行為。”
被害人家屬的委托代理人更是情緒激動地說道:“用滅絕人性、喪儘天良、慘無人道、令人發指、罪大惡極等來形容被告人,再貼切不過了。兩個孩子才**歲,天真爛漫,心地善良,在家是好孩子,在校是好學生,她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,就被被告人殘忍地剝奪了生命。他的行為不僅毀了兩個孩子,更毀了兩個家庭,讓孩子的父母承受著中年喪女的巨大痛苦,這種痛苦是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。”
庭審現場,王一的母親趙麗梅再也抑製不住心中的悲憤,對著崔銀生哭喊:“我的孩子才八歲,她那麼小,你怎麼忍心下手?你毀了我的一切,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你!”
李彤的母親也泣不成聲:“我的女兒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和爸爸一起旅遊,可這個願望再也實現不了了。你這個畜生,你怎麼能這麼殘忍?”
在場的旁聽群眾也紛紛對崔銀生的行為表示強烈譴責,法庭內充滿了悲憤的情緒。
2009
年
9
月
25
日,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。法院認為,被告人崔銀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致二人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。被告人崔銀生采用誘騙手段將兩名幼女帶回家中實施猥褻,後為掩蓋罪行殘忍將其殺害並分屍,犯罪手段特彆殘忍,情節特彆惡劣,後果特彆嚴重,社會危害性極大,依法應予以嚴懲。其辯護人提出的酒後犯罪、主觀故意不明確等辯護意見,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,法院不予採納。
據此,法院依法作出判決:被告人崔銀生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同時賠償兩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人民幣各
元。聽到判決結果後,崔銀生麵無表情,當庭表示服從判決,不提起上訴。被害人家屬雖然對判決結果表示認可,但臉上依舊沒有絲毫喜悅,失去女兒的痛苦,將伴隨她們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