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在服刑人員身上
“淘金”,李成還把目光投向了勞改積極分子的評選。根據司法部《監獄計分考覈罪犯工作規定》,被評為省級勞改積極分子的服刑人員,可獲得半年減刑。而每年的省級勞改積極分子名額,由主管教育改造科的副監獄長決定,這個職位,恰好由李成擔任。
2008
年
12
月,五監區監區長金喜順找到了李成。“李副獄長,我有個鄰居叫李龍華,在五監區服刑,連續兩年都是監獄級勞改積極分子,今年差一點評上省級的,您看能不能多給個指標?”
金喜順說著,從包裡拿出一個信封,輕輕放在桌上。
李成拿起信封捏了捏,厚度正好是一萬塊。他沒有說話,直接拿起辦公電話,撥通了教育改造科的號碼:“喂,五監區的李龍華,我看了下材料,表現不錯,給他們監區加個省級勞改積極分子的指標。”
電話那頭的科長愣了一下,隨即應道:“好的李副獄長,我們馬上調整。”
掛了電話,李成看著金喜順滿意離去的背影,嘴角露出了一絲冷笑。他知道,這一萬塊隻是開始。果然,沒過多久,四監區監區長閆偉民也找上門來,理由和金喜順如出一轍:“我同學的親戚張東東,差一點評上省級勞改積極分子,求您多給個指標。”
同樣是一萬塊,同樣是一個電話,張東東的名字就出現在了省級勞改積極分子的名單裡。
嘗到甜頭的李成,把權力運用到了極致。監獄有十個正科級彆崗位空缺時,十監區副監區長劉其明找到了他。劉其明在副科位置上乾了五年,一直沒能提拔,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。他知道李成的
“規矩”,連續兩年春節,都以
“拜年”
的名義,給李成送了五千塊現金。
在黨組研究會上,李成第一個發言:“劉其明同誌在十監區工作多年,經驗豐富,管理能力強,尤其是在罪犯教育改造方麵,有突出貢獻,我認為他完全符合正科崗位的要求。”
有了副監獄長的力挺,劉其明順利被提拔為十監區教導員。上任那天,劉其明特意請李成吃飯,席間拍著胸脯說:“李副獄長,以後您指哪我打哪,絕不含糊!”
靠著這些
“門道”,李成的腰包越來越鼓。2011
年,他終於湊夠了錢,在營口市區買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,把父母從農村接了過來。裝修時,他特意選了最好的材料,給父母裝了最舒適的臥室。看著父母臉上的笑容,李成心裡既滿足又不安。他知道,這些錢來路不正,但他已經停不下來了。“等再乾幾年,攢夠了錢就退休,沒人會發現的。”
他這樣安慰自己。
2011
年
2
月,李成的分管領域調整為行政後勤和基建工程。這個變動,讓他看到了更大的
“商機”。監獄的基建工程分為兩類:國家撥款的專案,必須走正規招投標流程,監管嚴格;而監獄自籌資金的專案,五十萬以上需要內部招投標,五十萬以下則直接交給內部單位承建,而內部單位往往會轉包給外部施工隊,這就給了暗箱操作的空間。
訊息剛傳開,一個叫郭某的包工頭就找上門來。郭某是營口本地的建築商,專做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小工程,深諳其中的門道。他沒有繞彎子,直接把一個裝著一萬塊現金的信封拍在李成桌上:“李副獄長,以後監獄的基建工程,還請您多關照。我郭某彆的本事沒有,辦事靠譜,好處也少不了您的。”
李成看著眼前的包工頭,想起了自己剛參加工作時的樣子。那時候的他,也曾對這種
“潛規則”
深惡痛絕。可現在,他隻是淡淡一笑,把信封收進了抽屜:“隻要你活兒乾得好,規矩守得住,機會有的是。”
第一次合作很快就來了。2011
年下半年,監獄家屬樓需要做屋頂防水和陽台維修,專案預算三十八萬,屬於五十萬以下的自籌資金專案。李成直接拍板,把工程交給了郭某。郭某也很
“上道”,工程質量做得中規中矩,驗收合格後,立刻給李成送來了一萬塊
“感謝費”。
有了這次成功的合作,兩人的關係越來越近。2012
年春節前,郭某以
“拜年”
的名義,又送來了一萬塊;4
月,監獄內設醫院翻新,預算四十二萬,李成再次把工程交給郭某,中秋節前,郭某又送來一萬塊;2013
年
3
月,監獄乾井住宅的地坪維修工程,還是郭某的活兒,工程結束後,郭某一次性送來了兩萬塊。
短短兩年時間,郭某從李成手裡拿到了近百萬的工程,給李成的好處費也高達六萬。除了郭某,還有一個叫孫某的包工頭也通過類似的方式,從李成手裡拿到了監獄食堂改造、圍牆修繕等工程,先後送給李成十三萬。這些錢,李成大多用來還房貸和補貼家用,他覺得這樣
“天衣無縫”,沒人會發現。
在同事眼裡,李成依舊是那個
“認真負責、低調和氣”
的副監獄長。他上班從不遲到早退,遇到下屬請教問題,總是耐心解答;監獄組織公益活動,他每次都帶頭捐款;甚至在廉政教育會上,他還能義正詞嚴地講
“廉潔從政的重要性”。沒人知道,這個在台上侃侃而談的領導,背地裡早已淪為金錢的奴隸。
李成的自信,在
2013
年
8
月被徹底打破。那天,他從紀檢科的同事口中得知,一個
2007
年從南方轉來的服刑人員,在保外就醫期間涉嫌詐騙兩千多萬,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。這個訊息讓李成心裡一緊
——
他記得這個犯人,當年是十監區教導員劉其明出麵打招呼,辦理的保外就醫,而劉其明,正是他一手提拔起來的。
他立刻給劉其明打電話,語氣嚴厲:“當年那個南方轉來的犯人,保外就醫的材料是不是有問題?”
電話那頭的劉其明支支吾吾:“李副獄長,當時……
當時材料都是按規定做的,我也不知道他會出去詐騙啊。”
李成知道,劉其明在撒謊,但他也不敢深究
一旦查起來,自己提拔劉其明的那些
“貓膩”
也會暴露。
這一次,李成沒有那麼幸運。2014
年,遼寧省檢察機關開展專項反腐行動,丹東市檢察院在調查那個詐騙犯的保外就醫案件時,順藤摸瓜,查到了營口監獄十監區監區長劉其明和獄政科科長王鵬的頭上。在審訊過程中,劉其明和王鵬為了爭取寬大處理,把李成供了出來,交代了李成收受好處費、違規提拔、濫用職權的犯罪事實。
丹東市檢察院立刻請示遼寧省檢察院,成立了專案組,對李成展開全麵調查。辦案人員調取了李成的銀行流水、辦公室監控、監獄的工程合同和服刑人員的減刑假釋材料,很快就掌握了他貪腐的鐵證。從
2007
年收受那尊十二萬的玉石開始,到
2013
年收受包工頭的好處費,李成在七年時間裡,共計受賄三十六萬二千四百元,涉嫌徇私舞弊假釋、徇私枉法等多項罪名。
2014
年
5
月,李成被采取強製措施;10
月,鳳城市檢察院對他提起公訴;12
月
15
日,鳳城市法院一審宣判:李成犯受賄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年;犯徇私舞弊假釋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;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,依法追繳贓款三十六萬二千四百元及
“四季興隆”
玉件一個。
李成不服判決,提出上訴。他在上訴狀裡寫道:“我收受玉石是礙於情麵,提拔下屬是出於公心,辦理保外就醫是體恤民情,我沒有主觀犯罪的故意。”
可證據確鑿,他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。2015
年
9
月,二審法院作出終審判決:維持受賄罪判決,將徇私舞弊假釋罪改為徇私枉法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;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。
判決下來那天,李成在看守所裡見到了妻子和父母。母親看著他憔悴的樣子,哭得撕心裂肺:“兒啊,娘寧願住土坯房,也不要你坐牢啊!”
父親拄著柺杖,一言不發,隻是不停地抹眼淚。李成跪在地上,給父母磕了三個響頭:“爹,娘,兒子不孝,讓你們失望了。”
隨著李成的落網,他背後的
“關係網”
也被徹底摧毀。法院係統的李國慶、監獄的劉其明、王鵬、金喜順、閆偉民等涉案人員,相繼被立案調查,受到了法律的製裁。那尊曾經被李成視為
“官運亨通”
象征的
“四季興隆”
玉石,最終被依法沒收,成為了他貪腐的鐵證。
營口監獄的操場上,新的警徽在陽光下熠熠生輝。新來的獄警在進行入職宣誓,他們高舉著右手,大聲念著
“忠誠履職、廉潔奉公”
的誓言。而在幾百公裡外的監獄裡,李成穿著囚服,在操場上勞動改造。他看著遠處的高牆,想起了自己剛參加工作時的樣子,想起了父母期盼的眼神,想起了那尊冰冷的玉石。
很多人喜歡關注那些動輒上億的貪腐大案,覺得那些才夠
“刺激”。可實際上,像李成這樣的基層乾部腐敗,才更讓人痛心。他們手握實權,直接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;他們身處關鍵崗位,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
“最後一道防線”。一旦他們失守,損害的不僅是國家的利益,更是老百姓對法治的信任。
監獄本該是懲惡揚善的地方,卻成了李成斂財的工具;權力本該是服務人民的利器,卻成了他謀私的手段。李成的故事告訴我們,貪腐沒有
“小事”,墮落沒有
“起點”,一旦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,哪怕隻是一次
“礙於情麵”
的收受,一次
“順水人情”
的幫忙,最終都會滑向犯罪的深淵。正如那句老話所說:“千裡之堤,潰於蟻穴;小節不守,大節難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