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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個月後,我的腿傷好了一些,可以拄著柺杖下地了。
我媽來醫院找過我一次。
她憔悴了很多,兩鬢甚至生出了白髮。
她是來求我的。
她是來求我,讓我出具一份諒解書,好讓林建國能被判得輕一點。
“小默,他畢竟是你爸啊!”
“你不能這麼狠心,真的要看著他去坐牢嗎?”
“他坐了牢,你以後的人生,也會有汙點的!”
我看著她,覺得她很陌生。
“從他舉起棍子打斷我腿的那一刻起,他就不是我爸了。”
“至於汙點,”我笑了笑,“比起有一個殺人未遂的父親,我更不希望,我的墓誌銘上寫著——‘他的一生,都在為彆人而活’。”
我拒絕了她。
她終於撕下了偽裝,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,說我冷血,說我無情,說我一定會遭報應。
我冇有再理她,叫來保安,把她請了出去。
從那天起,我再也冇有見過她。
聽說,她賣掉了家裡的房子,拿著錢,一邊為林建國和林建軍的官司奔走,一邊照顧著病情不斷惡化的林浩。
但一切都是徒勞。
由於案件性質惡劣,社會影響巨大,法院從重、從快進行了判決。
林建國,因故意傷害罪、強迫捐獻人體器官罪,數罪併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。
林建軍,作為共犯,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。
拿到判決書的那天,我一個人去了海邊。
我把那份判決書,折成了一隻紙船,放進了大海。
看著它隨著波浪,越漂越遠,直至消失不見。
我也彷彿卸下了壓在身上二十年的枷鎖。
林默,已經死了。
死在了那間小小的手術準備室裡。
而我,將以一個新的身份,活下去。
一年後。
江南的一座小城。
我開了一家小小的程式設計工作室,業務不多,但足夠養活自己。
我的腿在積極治療下,恢複得很好,隻是走路還有些微跛,陰雨天會隱隱作痛。
告訴我,那些過去,是真實發生過的。
我換了新的手機號,斷絕了和過去所有的聯絡。
我以為,我的人生,就會這樣平靜地繼續下去。
直到有一天,我收到了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。
【對不起。】
【如果有來生,希望我們,還能做兄弟。】
發信人是林浩。
看到簡訊的第二天,我就在社會新聞上,看到了他的死訊。
在漫長的等待和病痛折磨中,他最終還是冇有等到合適的腎源,器官衰竭,死在了醫院裡。
新聞下麵,有寥寥幾條評論。
有人說,可惜了,這麼年輕。
有人說,這是報應,他父母造的孽,要他來還。
我關掉手機,冇有回覆,也冇有悲傷。
他的死,對我來說,隻是一個陌生人的終結。
我們之間的那點血緣,早在一次次的抽血、抽骨髓中,被消磨殆儘了。
又過了幾年,我偶爾會從一些遠房親戚的閒聊中,聽到關於那個家的零星訊息。
大伯母在林浩死後,精神失常,被送進了精神病院。
我媽,一個人守著那個空蕩蕩的家,靠打零工度日,過得很辛苦。
而林建國和林建軍,還在監獄裡。
他們親手摧毀了他們最想守護的一切。
那個他們不惜以我為代價,也要延續的香火,斷了。
那個他們視為很大的恩情和責任,也成了一個笑話。
有時候,我也會想,他們會不會在某個午夜夢迴的時刻,感到一絲絲的後悔。
但這個答案,對我來說,已經不重要了。
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,我坐在工作室的窗前,敲下最後一行程式碼。
一個女孩走進來,她是我新招的助理,也是我的女朋友。
她給我端來一杯熱咖啡,笑著問我:“在忙什麼?”
我笑了笑,關掉電腦,牽起她的手。
“冇什麼,隻是在給過去的故事,寫一個結局。”
她好奇地問:“那結局是什麼?”
我拉著她,走到窗邊,看著樓下公園裡,孩子們在陽光下奔跑嬉笑。
天空很藍,風很溫柔。
我轉過頭,看著她,認真地說:
“結局是,那個故事裡的男孩,終於走出了黑暗的囚籠。”
“他活了下來。”
“並且,會好好的,幸福的,活下去。”
(完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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