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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些事,我當然記得。”
我擦掉嘴角的血跡,看著生氣的林建國,眼神平靜。
“我還記得,我十五歲那年,林浩病情惡化,得了白血病。”
“醫院說需要骨髓移植,你們找不到合適的捐獻者,於是,你們又想到了我。”
“你騙我說,隻是做一個小小的穿刺檢查,不疼的。”
我擼起後背的衣服,露出腰椎的位置。
那裡,有三個硬幣大小的醜陋疤痕,記錄著當年的痛苦。
“第一次,我信了。我被按在手術檯上,冰冷的骨穿針,一次又一次的紮進我的骨頭裡。那種疼,讓我難以忍受。”
“我痛得大叫,求你救我。你卻和護士一起死死按住我,嘴裡還不停的說:‘忍一忍,馬上就好,救你哥要緊!’”
“第二次,他複發了。我不肯,我把自己鎖在房間裡。你和大伯拿著消防斧,把門劈開,把我拖到了醫院。”
“那一次,我逃了。”我看著林建國的眼睛,一字一句,“我從醫院三樓的廁所窗戶跳了下去,摔斷了左腿。”
“你找到我的時候,第一句話是問彆的事情。”
“你說:‘還好,冇傷到腰,不影響給浩浩捐骨髓。’”
林建國的臉色,青一陣白一陣。
當年的記憶太過清晰,他無法辯駁。
他鬆開我的衣領,語氣軟了下來,開始打感情牌。
“小默,爸知道,這些年委屈你了。”
“可那不是冇辦法嗎?你大伯就浩浩一個兒子,那是他們家的命根子啊!我們是一家人,我不幫你大伯,誰幫他?”
“你放心,這次不一樣!醫生說了,人有兩個腎,切掉一個,對身體冇影響的!隻要你救了浩浩,以後,爸什麼都聽你的!我給你買房,給你買車,把你風風光光的娶媳婦!”
他描繪著美好的未來,好像我隻要答應,就能擁有一切。
可我太瞭解他了。
他的承諾,一點也不可靠。
當年捐完骨髓,我身體虛弱,高考失利,隻能去一個三流大學。
而林浩,用著我的骨髓,身體康複,順利考上了名牌大學。
大伯一家為了感謝我,給了我爸二十萬。
我爸轉頭就用那筆錢,給林浩在省城付了房子的首付。
他說:“你哥以後是要做大事的,冇個房子怎麼行?你反正學習不好,以後隨便找個工作,餓不死就行了。”
我的犧牲,成了他們一家人向上攀爬的墊腳石。
而我,被他們毫不留情地踩在腳下。
“說完了嗎?”我重新坐回椅子上,轉過身,不再看他。
“說完就出去吧,我累了。”
“你你這是什麼態度!”
林建國大概冇想到,自己低聲下氣,換來的卻是我的油鹽不進。
他的耐心用完了。
“林默!我告訴你,這顆腎,你捐也得捐,不捐也得捐!由不得你!”
他摔門而去。
我聽到他在客廳裡打電話,聲音壓抑著怒火,卻又帶著一絲討好。
“哥,你放心那個畜生,我來想辦法嗯,下跪也行,打斷腿也行總之,浩浩的腎,肯定冇問題!”
我閉上眼,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。
是啊。
你們當然有辦法。
但這一次,我也有了我的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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