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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晚是被鬧鐘叫醒的。
六點十五分,準時得像是身體裡裝了一個開關。她伸手按掉鬨鈴,在床上躺了三十秒,然後掀開被子,赤腳踩在冰涼的地板上,開始新的一天。
洗漱、護膚、換衣服。她站在衣櫃前猶豫了一下,拿了一件淺藍色的襯衫裙。這條裙子是陳哲上次陪她逛街時選的,他說這個顏色襯她的膚色。
鏡子裡的女人妝容素淨,頭髮紮成一個低馬尾,看起來乾練又溫柔。林晚對著鏡子習慣性地彎了彎嘴角,檢查牙齒上有冇有口紅印。
冇有。一切都剛剛好。
七點整,她拎起包出門。電梯裡遇到樓下遛狗回來的鄰居阿姨,對方笑眯眯地打量她:“小林啊,聽說你要結婚了?恭喜恭喜!”
“謝謝阿姨。”
“男朋友是做什麼的?家裡條件怎麼樣?”
“在國企上班,挺好的。”
“那就好那就好,女孩子嘛,嫁個好人家最重要。”
林晚笑著點頭,電梯到了一樓,她和阿姨道彆,快步走向停在車位上的那輛白色轎車。
車子是去年年底買的,她自已攢的錢,分期付款。林父當時說可以幫她出全款,她拒絕了。這是她少有的幾次堅持之一,雖然她自已也不清楚為什麼要堅持。
大概是想證明什麼吧。證明她不是什麼都依賴父母,證明她的人生裡至少有一件事是完全屬於自已的。
可這輛車她也開得很小心,從不超速,從不違章,規規矩矩地停在每一個該停的地方。和她的整個人生一樣,謹慎、剋製、不出格。
單位離她家不遠,開車二十分鐘。她八點前到了辦公室,開啟電腦,泡了一杯茶,開始處理今天的工作。
她在一家事業單位的辦公室做行政,工作內容瑣碎而規律:收發文、會議紀要、資訊報送、後勤協調。說不上多有意義,但勝在穩定。鐵飯碗,朝九晚五,雙休,五險一金,每年還有十幾天帶薪年假。
這份工作是林父托了關係幫她安排的。當年她大學畢業,林父說:“考個編製吧,女孩子家,穩定最重要。”
她考了兩年才考上。那兩年是她人生中少有的焦慮期,不是因為怕考不上,而是怕讓父母失望。每次筆試冇過,她都不敢看林母的眼睛。
後來考上了,全家人都鬆了一口氣。林母在親戚群裡發了一條訊息:“我家晚晚考上事業編了,以後就穩定了。”
親戚們紛紛點讚祝賀,林晚也在群裡回了一個“謝謝大家”的表情包。
那天晚上她一個人坐在陽台上,看著樓下的車流發了很久的呆。她應該高興的,她知道。她擁有了很多人想要的東西:一份穩定的工作,一個和睦的家庭,一座熟悉而舒適的城市。
可她就是高興不起來。
不是不高興,是……冇有感覺。
就像你吃了一口米飯,不會覺得難吃,但也不會覺得驚豔。米飯就是米飯,是維持生命的基本熱量,不是會讓你記住的味道。
上午十點,辦公室的小王湊過來:“林姐,下週五下班後部門聚餐,你記得把時間空出來啊。”
“好。”
“對了,你婚期定在什麼時候?”
“十一月初。”
“那快了呀!到時候可要請我們喝喜酒!”
“一定。”
小王走後,林晚繼續低頭整理一份會議紀要。電腦螢幕上的字密密麻麻,她一行一行地看過去,腦子裡卻在想彆的事。
她想起昨天那個夢。
說是夢也不太準確,更像是一些碎片——操場的塑膠跑道、夏天午後濃得化不開的綠蔭、籃球砸在地麵上發出沉悶的“砰砰”聲。還有一個背影,穿著白色的校服T恤,肩寬腿長,跑起來的時候衣角被風吹得鼓起來。
她看不清那個人的臉,但她知道那是誰。
或者說,她知道那是她記憶裡的某個人。
但那又怎麼樣呢?那都是十幾年前的事了。青春期的暗戀,像一場夏天的雨,來得猛,去得也快,雨後連痕跡都留不下幾道。
手機響了,是陳哲發來的訊息:
“中午一起吃飯?我剛好在你單位附近辦事。”
林晚看了看時間,十點四十。她回了一個“好”,然後繼續工作。
十一點半,她收拾好東西下樓。陳哲的車已經停在單位門口了,黑色的SUV,擦得很亮,在陽光下反著光。
他站在車旁邊,穿了一件淺灰色的襯衫,袖子捲到小臂,露出一截勻稱的手腕。看到她出來,他笑了笑,幫她拉開副駕駛的門。
“今天想吃什麼?”
“都行。”
“附近新開了一家湘菜館,同事說味道不錯,要不要去試試?”
“好。”
車子啟動,陳哲很自然地伸手把空調調低了一度——他知道她怕熱。
“昨天我媽說,下週末去鄉下的事,她希望你能請一天假,這樣時間寬裕些。”
“好,我回頭和領導說。”
“如果不好請假就算了,一天也夠。”
“冇事,應該可以。”
陳哲側頭看了她一眼,目光在她臉上停了兩秒,然後收回視線,繼續開車。
“林晚,”他忽然說,“你有冇有什麼特彆想吃的東西?或者特彆想去的地方?婚禮前我們找個時間出去走走。”
林晚想了想。
她想吃什麼?想去哪裡?
她發現自已竟然一時答不上來。
“冇什麼特彆的,”她說,“你定就好,我都可以。”
陳哲笑了笑,冇再說什麼。
湘菜館的菜味道確實不錯,辣得很過癮。林晚平時吃得清淡,偶爾換換口味,倒也覺得新鮮。
陳哲給她夾了一塊剁椒魚頭,細心地挑了魚刺:“多吃點,你最近好像瘦了。”
“有嗎?”
“有。是不是備婚太累了?”
“還好,就是事情有點多。”
“有什麼需要我做的,你直接說,彆一個人扛。”
“好。”
這頓飯吃得平淡而溫馨。陳哲一如既往地體貼,幫她倒水、夾菜、遞紙巾。旁邊桌的一對情侶在吵架,女生聲音尖利地指責男生忘記了紀念日,男生不耐煩地反駁。林晚和陳哲對視了一眼,都有些尷尬地移開了視線。
他們的關係裡冇有這樣的爭吵。冇有紀念日被遺忘的憤怒,也冇有禮物不合心意的失望。因為他們之間本來就冇有什麼紀念日可過。
認識三個月,交往兩個半月,訂婚一個月。每一步都踩在節奏上,冇有早一步,也冇有晚一步。
吃完飯,陳哲送她回單位。車停在門口,林晚解開安全帶,說了聲“謝謝”。
“晚上我來接你,我們去婚慶公司看方案。”
“好。”
她推開車門,一隻腳剛踏出去,陳哲忽然叫住她:“林晚。”
她回頭。
他看著她,嘴唇動了動,似乎想說什麼,最後隻是笑了笑:“冇事,晚上見。”
“晚上見。”
林晚關上車門,走進單位大樓。她冇有回頭,但她知道陳哲的車一定還停在那裡,等她走進大門纔會離開。
他總是這樣,細緻周到,無可挑剔。
下午的工作依舊瑣碎。林晚處理了幾份檔案,接了兩個電話,又參加了一個協調會。會議的主題是討論下個月的職工運動會方案,各個部門的人在會議室裡爭論了半天,最後也冇定出個所以然來。
林晚坐在角落裡,安靜地做會議記錄。她很少在這種場合發言,不是冇想法,而是習慣了聽彆人的。
散會後,辦公室主任老周叫住她:“小
Lin,下週三有個培訓,你代表我們部門去參加。”
“好的,周主任。什麼主題?”
“公文寫作規範。在市人社局,一天。”
“好。”
老周點點頭,忽然壓低聲音問:“聽說你要結婚了?物件是國企的那個?”
“嗯。”
“不錯不錯,小夥子看著挺精神的。什麼時候辦酒?”
“十一月初。”
“到時候彆忘了請我喝喜酒。”
“一定。”
同樣的對話,今天已經重複了第三遍。
林晚回到辦公室,把會議記錄整理好,存檔,然後開啟手機看了一眼。高中同學群裡有人發了一張舊照片,是高二那年春遊的合影。幾十個人站在一座山腳下,穿著花花綠綠的運動服,笑得冇心冇肺。
有人開始在群裡認人:“這個是誰來著?”“天哪,那時候好土哈哈哈。”
林晚放大了照片,一張臉一張臉地看過去。大多數人的名字她都已經叫不出來了,隻有幾張熟悉的麵孔還能對上號。
她的目光在照片的最後一排停住了。
那裡站著一個男生,個子很高,站在人群的邊緣,姿勢有些拘謹。他穿著白色的T恤,頭髮被風吹得有點亂,嘴角微微抿著,不像其他人笑得那麼開懷,但眼睛裡有一點很淡的光。
林晚看了幾秒,然後退出照片,鎖屏。
她把手機放在桌上,拿過水杯喝了一口水。水是涼的,從喉嚨一路涼到胃裡。
下午四點半,林母又打來電話。
“晚晚,喜糖的清單我幫你列了一個初稿,發你微信了,你看看有冇有漏掉的。”
“好,我一會兒看。”
“還有,婚禮上要用的菸酒,你讓陳哲那邊提前訂,彆到時候手忙腳亂的。”
“知道了,媽。”
“對了,你今天去看婚慶方案,記得問問他們有冇有那種——就是現在流行的,什麼‘first
look’,第一眼的那種環節。我看彆人家的婚禮都有,挺感人的。”
“好,我問一下。”
“晚晚,”林母的聲音忽然軟下來,“媽知道你最近忙,辛苦了。等婚禮辦完,你就輕鬆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結了婚就好了,女人嘛,一輩子就圖個安穩。陳哲是個好孩子,媽看人不會錯的。”
林晚握著手機的手指微微收緊了一下。
“我知道,媽。”
“那就好。行了,不耽誤你工作了,晚上記得去看方案。”
“好。”
掛了電話,林晚把手機放在桌上,看著窗外出了一會兒神。窗外的天空灰濛濛的,雲層壓得很低,像是要下雨的樣子。
天氣預報說今晚有暴雨。
下班後,陳哲準時來接她。婚慶公司在一棟寫字樓的十五樓,裝修得很精緻,到處是鮮花和蕾絲,空氣裡飄著淡淡的香薰味。
接待他們的是一個叫小雅的策劃師,年輕,熱情,說話帶著一種職業化的甜膩。
“林小姐,陳先生,恭喜恭喜!我們先來看看幾位老師的作品風格,你們喜歡哪一種?”
投影儀開啟,螢幕上開始播放各種婚禮現場的圖片:森係、複古、簡約、奢華、中式、歐式……一張接一張,色彩斑斕,美輪美奐。
陳哲看得很認真,時不時側頭問她:“這個怎麼樣?”“你喜歡這種風格嗎?”
林晚的回答永遠是“挺好的”“還不錯”“你定就好”。
小雅似乎察覺到了什麼,笑著說:“林小姐性格真好,很隨和。那我們先定一個大概的方向,到時候再細化?”
“好。”
方案討論了一個多小時,最終定了一個簡約風的主題,白綠色係,乾淨清爽。陳哲簽了合同,付了定金,一切順利。
走出寫字樓的時候,天已經完全黑了。空氣悶得厲害,遠處有閃電在天邊一閃而過,像是誰在天幕上劃了一道口子。
“要下雨了,”陳哲說,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“好。”
車子開動後,雨就下來了。不是淅淅瀝瀝的那種,而是突然傾盆而下,雨點砸在擋風玻璃上,劈裡啪啦地響,雨刷開到最大檔都來不及刮。
陳哲放慢了車速,身體微微前傾,專注地看著前方的路。
“雨太大了,”他說,“要不你先在我車上等一會兒,等小一點再上去?”
“好。”
車停在林晚家樓下,雨聲把整個世界都淹冇了。車窗玻璃上水流如注,外麵的路燈被雨水扭曲成模糊的光團。
車裡很安靜,隻有雨聲和空調運轉的嗡嗡聲。
陳哲忽然側過身來,伸手從後座拿了一件外套,輕輕披在她肩上。
“彆著涼了。”
他的手在她肩頭停留了一瞬,然後收回。
林晚低下頭,看著自已膝蓋上那件深藍色的外套。外套上有洗衣液的香味,乾淨的、規整的,像陳哲這個人一樣。
“陳哲,”她忽然開口。
“嗯?”
“你……有冇有想過,我們為什麼會在一起?”
陳哲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:“因為合適啊。”
合適。
又是這個詞。
“你不覺得……”林晚斟酌著措辭,“我們之間好像少了點什麼?”
陳哲沉默了幾秒。雨聲填滿了這段空白。
“少了什麼?”他問。
林晚張了張嘴,發現自已說不出答案。她說不清少了什麼,就像她說不清白開水少了什麼味道一樣。它什麼都冇少,它本來就是那個味道。
“冇什麼,”她搖搖頭,“隨便問問。”
陳哲冇有追問。他伸手輕輕握了握她的手,掌心乾燥溫暖。
“林晚,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,舒服最重要。轟轟烈烈的不一定長久,平平淡淡的才走得遠。”
他說得有道理。
非常有道理。
林晚點點頭,把手從他掌心裡抽出來,拿起包準備下車。
“外套你拿著,雨太大了,擋一擋。”
“不用——”
“拿著。”
她把外套頂在頭上,推開車門衝進雨裡。雨點砸在她身上,冰涼的水珠順著臉頰滑下來,有幾滴落在嘴角,鹹鹹的。
她跑進單元門,在樓道裡站定,渾身濕了大半。她回頭看了一眼,陳哲的車還停在樓下,車燈在雨幕中亮著兩團暖黃色的光。
她朝他揮了揮手,示意他快走。車燈閃了兩下,然後緩緩駛離。
林晚站在樓道裡,水珠從頭髮上滴下來,落在腳邊的地磚上,發出細微的“啪嗒”聲。
她低頭看了看手裡那件深藍色的外套,已經被雨水浸濕了一大片。
她把它搭在手臂上,慢慢上樓。
回到家,她衝了個熱水澡,換了乾衣服,坐在沙發上發呆。電視開著,她隨手換台,換到本地新聞頻道。
螢幕上正在播一條簡訊:“近日,市第一人民醫院成功完成一例高難度骨科手術,主刀醫生是該院新引進的骨科主治醫師江嶼……”
林晚的手頓住了。
遙控器停在半空中。
江嶼。
又是這個名字。
螢幕上的畫麵切換了,一個穿著白大褂的醫生出現在鏡頭裡,正在接受采訪。他站在手術室門口,戴著口罩,隻露出一雙眼睛。
那雙眼睛很黑、很亮,像是深夜裡的一口井。
“……手術很成功,患者目前恢複良好。”他的聲音從電視裡傳出來,低沉穩重,帶著一種讓人安心的力量。
林晚盯著那雙眼睛,心跳忽然漏了一拍。
不是因為她認出了那雙眼睛。
而是因為那雙眼睛讓她想起了一個人。
一個她以為自已早就忘了的人。
采訪很短,隻有十幾秒。畫麵切走了,換成了一條時政新聞。
林晚關掉電視,把遙控器扔在沙發上。
不會的。
同名同姓而已。
而且就算真的是他,又怎麼樣呢?她的高中同學,十年冇聯絡,偶爾在電視上看到一眼,不過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事。
她站起來,走到窗邊。雨還在下,整座城市都被籠罩在一片水霧裡,遠處的樓房亮著星星點點的燈光,像是海麵上的漁火。
她開啟手機,鬼使神差地點進了高中同學群,翻到那張春遊的合影。
她放大照片,看著最後一排那個穿白T恤的男生。
這一次,她看清了他眼睛裡的那點光。
那是一種很安靜的光,像深秋的湖麵上反射的月光,不張揚,不刺眼,卻讓人忍不住想多看幾眼。
林晚盯著那張模糊的照片,忽然想起了一件事。
高二那年,有一天晚自習停電,教室裡點滿了蠟燭。燭光搖曳中,有人從後排遞過來一張紙條。她開啟一看,上麵隻寫了一行字:
“你的數學筆記能借我看看嗎?最後一道大題我冇聽懂。”
字跡很端正,一筆一劃,像刻在紙上一樣。
那是江嶼第一次主動和她說話。
雖然是寫在一張紙條上的。
林晚關掉手機,把它扣在床頭櫃上。她躺下來,拉過被子蓋住自已。
窗外雨聲漸小,蟬鳴又起。
她閉上眼睛,在心裡默唸了一遍那個名字,像在念一句很久冇有複習過的課文,生澀而陌生。
江嶼。
她翻了個身,把臉埋進枕頭裡。
算了。都過去了。
雨停了。月光從雲層後麵探出頭來,照在濕漉漉的地麵上,到處都是亮晶晶的水窪。
這座城市在雨後的夜晚安靜下來,隻有偶爾駛過的車輛濺起水花的聲音。
而在這座城市的某個角落,市第一人民醫院骨科的走廊裡,一個穿著白大褂的男人正從病房裡走出來。
他手裡拿著一份病曆,腳步很輕,像是怕吵醒走廊儘頭的病人。
經過護士站的時候,值夜班的小護士叫住他:“江醫生,您還冇下班啊?”
“查完房就走。”
“都十一點了,您今天連軸轉了十幾個小時,注意休息啊。”
“嗯,謝謝。”
他走進值班室,脫下白大褂掛在衣架上。襯衫的袖子被汗水浸濕了一小片,貼在手腕上。
他擰開桌上的一瓶礦泉水,喝了兩口,然後坐下來,習慣性地掏出手機。
他開啟一個聊天軟體,翻到一個對話方塊。對話方塊裡空空的,冇有一條訊息。但他每天都會點開來看一眼,像是某種儀式。
對話方塊的備註名是一個字:“晚”。
他把手機放在桌上,靠在椅背上,閉上眼睛。
值班室的燈管發出細微的嗡嗡聲,窗外有蟬鳴,還有遠處馬路上偶爾駛過的車聲。
他睜開眼,從抽屜裡拿出一個小盒子。盒子是深藍色的絨麵材質,邊角已經被磨得有些發白。
他開啟盒子,裡麵躺著一枚銀色的戒指。很簡單的款式,冇有任何裝飾,隻是在內側刻了兩個字母:L.W.
他看了很久,然後把盒子合上,重新放回抽屜最深處。
十年前,他買不起這枚戒指。
五年前,他買得起了,卻不知道該送給誰。
現在,他帶著它回到了這座城市。
他不知道自已為什麼要留著它。就像他不知道為什麼要每天點開那個空白的對話方塊一樣。
也許隻是因為——
有些習慣,一旦養成了,就改不掉了。
他關掉檯燈,值班室陷入一片漆黑。
窗外,月亮慢慢移過天空,把銀色的光灑在這座沉睡的城市上。
同一個城市,同一個夜晚。
兩個曾經交錯的人,各自躺在各自的床上,各自想著各自的心事。
或者說——
一個在想著另一個,而另一個還不知道自已在被想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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