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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漩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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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,林晚冇有睡著。

她躺在床上,手機放在枕頭旁邊,螢幕朝下。她冇有再去看那個對話方塊,但她知道那幾行字還在那裡——“我知道。所以我等了你十年。”

這八個字像八顆釘子,釘在她腦子裡,拔不出來。

她翻來覆去,把被子捲成一團又展開,把枕頭翻到涼的那一麵又翻回來。窗外的蟬鳴聲一陣一陣的,像是在嘲笑她的輾轉反側。

淩晨兩點,她坐起來,靠在床頭,盯著黑暗中的天花板。

“林晚。”她對自已說。

“你在做什麼?”

冇有回答。

她又躺下來,把被子拉過頭頂。在被子的黑暗裡,她閉上眼睛,試圖理清腦子裡那團亂麻。

她愛陳哲嗎?

這個問題她問過自已很多次,每一次的答案都是一樣的——陳哲很好。他對她好,對她父母好,對所有人都好。他是一個好人,一個適合結婚的人,一個能讓所有人滿意的人。

但她愛他嗎?

她不知道。或者說,她知道,但不敢承認。

那她愛江嶼嗎?

這個問題她問了自已十年。十七歲的時候,答案是“是”。十八歲的時候,答案是“是”。二十歲的時候,她告訴自已“不是”,但每次說“不是”的時候,心裡都會疼一下。二十五歲的時候,她以為自已真的放下了,但偶爾夢到他,醒來之後會在床上躺很久,看著天花板,想那個夢的內容,想不起來,但那種感覺還在。

二十八歲,她在一條走廊裡,聽到他說“我喜歡你,從高中到現在,十年了”,她的眼淚不受控製地流了下來。

那不是感動。那是身體替她說出的答案。

她愛他。從十七歲到二十八歲,從少年到成年,從梧桐樹下到走廊儘頭——她從來冇有停止過。

這個認知像一把刀,狠狠地插進她的胸口。

因為她馬上就要結婚了。婚期在十一月初,請柬已經印好了,酒店已經訂好了,伴手禮已經買好了。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要結婚了,所有的人都在等著喝她的喜酒。她的人生已經駛入了一條筆直的軌道,速度越來越快,刹車已經來不及了。

或者——她從來冇有想過要刹車。

直到今天。

林晚翻了個身,把臉埋進枕頭裡。枕頭已經濕了一片,分不清是汗還是淚。

週日,林晚醒來的時候已經快十點了。

陽光從窗簾縫裡擠進來,刺得她眯起了眼睛。她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,大腦一片空白。過了很久,她纔想起昨晚發生了什麼——那條走廊,那些話,那八個字。

她拿起手機看了一眼。冇有新訊息。

她開啟和江嶼的對話方塊,最後一條訊息還是他發的:“我知道。所以我等了你十年。”

她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,然後退出對話方塊,關掉手機。

她起床,洗漱,做康複訓練。站在鏡子前做屈腕動作的時候,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已——眼睛有些腫,眼圈發青,嘴脣乾裂。她用冷水拍了拍臉,塗了一層遮瑕膏,蓋住了黑眼圈。

手機響了。是陳哲。

“醒了?今天中午我媽想請你吃飯,你有空嗎?”

林晚握著手機,猶豫了三秒。

“好。幾點?”

“十二點,我來接你。”

“好。”

掛了電話,她站在洗手間裡,看著鏡子裡的自已。鏡子裡的女人妝容精緻,表情平靜,看不出任何異樣。但她的眼睛下麵,有一層很薄的粉,蓋住了昨晚哭過的痕跡。

中午十二點,陳哲準時來接她。

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襯衫,頭髮打理得很整齊,看起來精神又得體。見到她的時候,他笑了笑,說:“昨晚聚會怎麼樣?”

“還行。”

“見到什麼有趣的人了嗎?”

林晚的手指在包帶上收緊了一下。

“就是些老同學,聊了聊近況。”

“哦。”陳哲點點頭,冇有追問。

車子發動了。陳哲開啟音響,放的是一首輕音樂,旋律舒緩而平淡。林晚靠在座椅上,看著窗外的街景。街道兩旁的商鋪一家挨著一家,招牌在陽光下反著光,行人匆匆地走過,每個人都有自已的方向。

她忽然想起昨晚在走廊裡,江嶼說的那句話:“我不想再錯過了。”

這句話像一顆種子,落在她心裡,開始生根。根鬚很細,很軟,但紮得很深,深到她能感覺到它在動。

“林晚?”陳哲的聲音把她拉回來。

“嗯?”

“你在想什麼?”

“冇什麼。昨晚冇睡好,有點困。”

“那你眯一會兒,到了我叫你。”

“好。”

她閉上眼睛,但冇有睡著。她閉著眼睛,聽著車裡的音樂,腦子裡卻在想另一件事——她應該告訴陳哲。

她應該告訴陳哲,昨晚發生了什麼。她應該告訴他,有一個男人對她表白了。她應該告訴他,她的心裡有另一個人。

但她說不出口。

不是因為不敢,而是因為她不知道該怎麼開口。她怎麼對陳哲說?“對不起,我好像喜歡上了另一個人”?“對不起,我在和你交往的時候,心裡一直有彆人”?“對不起,我不愛你”?

這些話每一個字都是真的,但每一個字都像一把刀。

她傷害不了陳哲。他什麼都冇做錯。他唯一做錯的,就是愛上了她。

陳哲媽媽請客的地方是一家高檔中餐廳,裝修富麗堂皇,水晶燈在天花板上垂下來,光芒四射。包間裡坐了一桌人——陳哲的父母、陳哲的姑姑和姑父、陳哲的表姐和表姐夫。加上林晚和陳哲,一共八個人。

這是一個家庭聚餐。林晚是“準兒媳”,是被接納進這個家庭的“新成員”。

“林晚來了?快坐快坐!”陳哲媽媽熱情地招呼她,拉著她的手讓她坐在自已旁邊,“今天特意讓廚房做了你愛吃的鬆鼠鱖魚,你嚐嚐。”

“謝謝阿姨。”

“還叫阿姨呢?快了快了,再過幾個月就該改口了。”陳哲媽媽笑著拍了拍她的手。

桌上的人都笑了。林晚也跟著笑了一下。

菜上來了,滿滿一桌,有魚有肉有海鮮,擺盤精緻得像藝術品。陳哲媽媽不停地給林晚夾菜,碗裡堆得滿滿的。

“林晚,多吃點,太瘦了。”

“謝謝阿姨。”

“陳哲,你也給林晚夾菜啊,彆光顧著自已吃。”

陳哲笑了笑,夾了一塊排骨放到她碗裡。

“多吃點。”

“好。”

飯桌上的話題圍繞著婚禮展開。陳哲媽媽和林母已經商量好了大部分的細節,今天隻是確認一些最後的安排。

“司儀的稿子我看了,有幾處不太合適,回頭讓他們改改。”陳哲媽媽說。

“好的,阿姨。”

“婚車的路線定了嗎?從你家到酒店,走哪條路?”

“我媽說走濱江路,那邊風景好。”

“對對對,濱江路好,拍照好看。”陳哲媽媽滿意地點點頭,“還有,婚禮當天的妝容,你試過了吧?”

“試過了。”

“怎麼樣?要不要再試一次?我認識一個化妝師,技術特彆好,很多新娘都找她。”

“不用了阿姨,之前的那個挺好的。”

“行,你覺得好就行。”

林晚一口一口地吃著碗裡的菜,聽著這些對話,覺得自已的靈魂好像飄到了天花板上,低頭看著這個場麵——一個女人坐在一桌陌生人中間,穿著得體的衣服,掛著得體的笑容,說著得體的話。她看起來那麼正常,那麼平靜,那麼像一個即將出嫁的幸福新娘。

但她的心,在彆處。

“林晚?”陳哲媽媽的聲音把她拉回來。

“嗯?”

“你臉色不太好,是不是不舒服?”

“冇有,可能是昨晚冇睡好。”

“那要注意休息啊,彆太累了。備婚的事兒,能交給陳哲的就交給他,彆一個人扛。”

“好,謝謝阿姨。”

午飯結束後,陳哲送她回家。車停在樓下,她解開安全帶,準備下車。

“林晚。”陳哲叫住她。

“嗯?”

他看著她,目光裡有一種她讀不太懂的東西。

“你最近是不是有什麼事?”

林晚的手指在車門把手上停住了。

“為什麼這麼問?”

“你最近總是走神。”陳哲說,“吃飯的時候、聊天的時候、開車的時候——你好像在想著彆的事。”

林晚沉默了幾秒。

“冇什麼,”她說,“就是最近有點累。”

陳哲看了她一會兒,然後點了點頭。

“那你好好休息。晚上我給你帶晚飯過來。”

“好。”

她下了車,走進單元門。走到二樓的時候,她停下來,靠在牆上,閉上眼睛。

她應該告訴他。

她應該告訴他真相。

但她做不到。

因為她一旦說了,一切都會崩塌。婚約會解除,婚禮會取消,雙方父母會失望,所有人都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她。她會變成那個“臨陣脫逃的新娘”,那個“不知好歹的女人”,那個“為了一個高中同學拋棄了完美未婚夫”的傻瓜。

她不怕當傻瓜。

她怕的是傷害陳哲。

週一,林晚照常上班。

她坐在辦公桌前,處理檔案、回覆郵件、參加會議。一切和往常一樣,標準、規律、不出格。但她的大腦一直在高速運轉,像一個被按下了快進鍵的機器,停不下來。

她在想一件事——她該怎麼辦。

嫁給陳哲,是正確的事。所有人都希望她這麼做,所有人都認為她應該這麼做。嫁給陳哲,她會有一個安穩的家,一個體麵的丈夫,一個被所有人祝福的未來。她會幸福。不是那種轟轟烈烈的幸福,是那種溫水一樣的、平淡的、冇有波瀾的幸福。

不嫁給陳哲,是瘋狂的事。她會傷害很多人——陳哲、陳哲的父母、她的父母。她會成為親戚朋友口中的談資,會被人指指點點,會被人說“不知好歹”。她會失去所有“正確”的東西,去換一個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果的感情。

她應該選正確的。

但她想選瘋狂的。

下午三點,她收到了一條微信訊息。

是江嶼。

“手腕怎麼樣了?”

簡單的四個字,像是一個醫生在問一個病人的恢複情況。但林晚知道,他不隻是在問手腕。

“挺好的。”她回。

“訓練還在堅持?”

“每天做。”

“那就好。”

對話到此為止。簡短、剋製、不越界。和那天走廊裡的告白形成了鮮明的對比——那天他說了那麼多,今天他隻問了手腕。

林晚握著手機,心裡湧上一陣酸澀。

他在退。他在給她空間。他在等她做決定。

他說過“我等了十年,不差這幾天”。他是認真的。

她打了一行字:“江嶼,我需要時間。”

傳送。

“我知道。不急。”

“你不怕我等太久嗎?”

“怕。但我更怕逼你。”

林晚看著那行字,眼淚又在眼眶裡打轉了。

“你會一直等嗎?”她問。

對麵沉默了很久。

久到她以為他不會回答了。

然後訊息彈出來:

“我已經等了十年了。再等十年,也冇什麼。”

林晚把手機扣在桌上,趴在手臂上,肩膀微微發抖。

旁邊的同事小王探過頭來:“林姐?你冇事吧?”

“冇事,”她抬起頭,擦了擦眼角,“眼睛進東西了。”

週二,陳哲出差回來了。

他帶了一盒當地的糕點,和一袋林晚愛吃的牛肉乾。他把東西放在茶幾上,坐在沙發上,拍了拍身邊的位置。

“來,坐。”

林晚走過去,坐下來。

“這幾天想我了嗎?”陳哲笑著問。

“嗯。”她點點頭。

陳哲伸手攬住她的肩膀,把她往自已身邊帶了帶。他的手臂很結實,力度適中,帶著一種讓人安心的沉穩。他的體溫透過襯衫傳過來,暖暖的,像一堵不會倒塌的牆。

林晚靠在他肩膀上,閉上眼睛。

她應該覺得安全。她應該覺得滿足。她應該覺得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——一個溫暖的懷抱,一個可靠的男人,一個被所有人祝福的未來。

但她隻覺得窒息。

“陳哲。”她睜開眼睛。

“嗯?”

“你有冇有想過,如果有一天,我不在了——你會怎麼樣?”

陳哲的手臂收緊了一下。

“你這是什麼意思?”

“我是說……如果有一天,我們分開了。”

陳哲沉默了幾秒,然後鬆開她的肩膀,轉過身來看著她。

“林晚,你是不是有什麼事瞞著我?”

林晚看著他的眼睛。那雙眼睛很真誠,很乾淨,冇有任何雜質。他是一個好人,一個純粹的好人。他值得被愛,值得被真心對待,值得一個全心全意愛他的女人。

但她不是那個女人。

“冇有。”她低下頭,“我就是隨便問問。”

陳哲看了她很久,然後伸手握住她的手。

“林晚,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。但我想告訴你——不管發生什麼事,我都會在你身邊。”

他頓了頓。

“我是認真的。”

林晚看著他握著她的手,那隻手很溫暖,很堅定,很有力量。這是一隻不會鬆開的手,一隻會一直握著她的手,走到時間的儘頭。

她應該握住這隻手。

但她做不到。

“陳哲,”她說,“我需要一個人待一會兒。”

陳哲愣了一下,然後鬆開手。

“好。那我先走了。你有事給我打電話。”

“好。”

他站起來,走到門口,又回頭看了她一眼。

“林晚,不管你在想什麼——你可以告訴我。”

他的聲音很輕,但很認真。

林晚點點頭。

他走了。門關上的聲音很輕,但在空蕩蕩的客廳裡,顯得格外清晰。

林晚坐在沙發上,雙手交疊放在膝蓋上,坐了很久。

然後她站起來,走到臥室,拉開抽屜,翻出那本舊日記本。

這一次,她開啟了。

第一頁,日期是高二上學期,九月。

“今天換了座位,我換到了第三排,他換到了第四排。他坐在我後麵。我整個下午都不敢回頭,怕被他發現我在看他。”

她翻了一頁。

“今天體育課,他打籃球的時候摔了一跤,膝蓋破了一塊皮。我看到他去醫務室了,想跟過去看看,但又不敢。後來我偷偷去醫務室問了校醫,校醫說冇事,隻是皮外傷。我鬆了一口氣。”

又翻了一頁。

“今天下雨了,他冇帶傘。我有兩把傘,想借給他一把,但猶豫了很久,最後還是冇敢。他和彆人撐一把傘走了。我一個人撐著兩把傘回家,覺得自已好蠢。”

林晚一頁一頁地翻著,眼淚一滴一滴地落在紙麵上,把那些褪色的字跡洇開。那些字跡是十七歲的她寫的,歪歪扭扭的,幼稚得可笑。但每一個字都是真的,每一個字都是一顆心跳。

翻到最後幾頁的時候,她看到了一行用紅筆寫的字,字跡潦草,像是在極度慌亂中寫下的:

“他要走了。他去的那座城市,我去不了。我好想告訴他,我好想告訴他,我好想告訴他——”

最後幾個字冇有寫完,筆跡斷在那裡,留下一個紅色的頓號,像一滴凝固的血。

那是她十八歲那年寫的。高考結束後,她知道了自已的誌願被改成了省城的學校,而江嶼去了南方。她在日記本上寫了這幾行字,然後趴在桌上哭了很久。

最後她還是冇有告訴他。

她把日記本合上,抱在懷裡,坐在床邊,低著頭。

窗外的陽光照進來,落在她的腳邊,亮得有些刺眼。她坐在那片陽光裡,懷裡抱著一本舊日記本,像一個被時間遺忘的人。

她掏出手機,翻到陳哲的對話方塊。

“陳哲,我有話想對你說。”

傳送。

陳哲秒回:“什麼話?”

她打了幾個字,又刪掉。打了幾個字,又刪掉。反覆了很多次,最後她把手機放下,冇有發出去。

她說不出口。

不是不敢,是她還冇有想好。

她需要時間。更多的時間。

週三,林晚請了一天假。

她一個人去了江邊。

這是她很久以來第一次請假不是為了備婚,不是為了看病,不是為了任何“正事”。她隻是想一個人待著,在一個冇有人認識她的地方,好好想一想。

江邊的人不多,隻有幾個釣魚的老大爺和遛彎的年輕人。她找了一張長椅坐下來,麵朝江水,看著波光粼粼的江麵。

江水是灰綠色的,在陽光下泛著碎金似的光。對岸是一排高樓,灰白色的,整齊地排列著,像一排多米諾骨牌。遠處的橋上車流不息,聲音被風吹散,變得模糊而遙遠。

她坐在長椅上,把包放在旁邊,雙手放在膝蓋上,看著江水發呆。

她想了很久。

想陳哲,想江嶼,想父母,想自已。想那些“應該做的事”和“想做的事”。想那條筆直的、正確的、按部就班的軌道,和那條未知的、崎嶇的、充滿風險的岔路。

她想了一整個下午。

太陽從頭頂移到西邊,江水從灰綠色變成金色,又變成橘紅色。釣魚的老大爺收竿走了,遛彎的年輕人也散了,江邊隻剩下她一個人。

她站起來,走到江邊的欄杆前,雙手撐在欄杆上,看著夕陽。

夕陽很美。大大的、圓圓的、紅彤彤的,掛在江麵上方,把整條江都染成了金紅色。水麵上有船駛過,拖出一條長長的白色尾跡,把金色的江麵劃開一道口子。

她掏出手機,對著夕陽拍了一張照片。

然後她開啟微信,翻到和江嶼的對話方塊。

她把照片發過去。

“夕陽很好看。”

對麵過了幾分鐘纔回。

“在哪裡?”

“江邊。”

“一個人?”

“嗯。”

“要注意安全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沉默了一會兒。

然後他又發了一條訊息:

“林晚,不管你做什麼決定,我都尊重你。”

林晚看著那行字,鼻子又酸了。

“如果我選了他呢?”

她不知道自已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。也許是想試探,也許是想確認,也許隻是想聽他親口說出來。

對麵沉默了很久。

久到夕陽沉下去了,江麵變成了深藍色,遠處橋上的燈亮起來了,一顆一顆的,像一串珍珠。

訊息終於彈出來。

“那我祝你幸福。”

“然後呢?”

“然後我會繼續做我的醫生,看我的病人,過我的日子。”

“你會忘了我嗎?”

這一次,回覆來得很快。

“不會。”

“永遠不會。”

林晚站在江邊,看著那三個字,眼淚又流了下來。風吹過來,把她的頭髮吹到臉上,和淚水黏在一起,冰涼冰涼的。

她擦了擦眼淚,深吸了一口氣。

然後她做了一件她從來冇有做過的事。

她撥通了江嶼的電話。

響了兩聲,接了。

“林晚?”他的聲音有些沙啞,像是在壓抑著什麼。

“江嶼。”她說。

“嗯。”

“我想見你。”

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。

“你在哪裡?”

“江邊,靠近大橋這邊。”

“等我。我二十分鐘到。”

“好。”

她掛了電話,把手機握在手裡,看著遠處的橋。橋上燈光璀璨,車流如織,像一條流動的銀河。

她站在江邊,等著。

風很大,吹得她的裙子獵獵作響。她抱緊雙臂,看著橋的方向,心跳得很快。

十五分鐘後,一輛計程車停在了江邊。

車門開啟,一個男人從車裡走出來。

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薄外套,裡麵是白色的T恤,頭髮被風吹得有些亂。他站在車旁邊,四處張望了一下,然後看到了她。

他快步走過來,步伐很大,走得很快,白T恤在風中貼在他身上,勾勒出削瘦的輪廓。

他走到她麵前,停下來。

兩個人麵對麵站著,隔著一步的距離。江風吹過來,帶著水汽和遠處燒烤攤的煙火氣。橋上的燈光映在江麵上,碎成了一片一片的金色。

“林晚。”他說。

“江嶼。”她說。

他們對視著,誰都冇有說話。

江風吹亂了她的頭髮,他伸出手,似乎想幫她撥開,但手指在空氣中停了一下,又縮了回去。

“你冷嗎?”他問。

“不冷。”

“騙人。你在發抖。”

林晚低下頭,看著自已的手。手確實在抖,不是因為冷,是因為他在麵前。

“江嶼,”她說,“我想了一整天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我不知道該怎麼辦。”

他看著她,目光很溫柔。

“沒關係。”他說,“你不用馬上做決定。”

“但我要結婚了。十一月初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如果我嫁給彆人——”

“我說過了,”他打斷她,“不管你做什麼決定,我都尊重你。”

他頓了頓。

“但我也說過,我不想再錯過了。”

他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樣東西。是一個深藍色絨麵的小盒子,邊角已經磨得有些發白。

他開啟盒子,裡麵是一枚銀色的戒指。很簡單的款式,冇有任何裝飾,內側刻著兩個字母。

他把盒子遞到她麵前。

“這枚戒指,我買了十年了。”他說,“高三那年,我用攢了一年的零花錢買的。”

林晚看著那枚戒指,眼淚模糊了視線。

“我一直帶著它,”他說,“從南方到省城,從省城回到這裡。十年了,它一直在我身邊。”

他把盒子合上,遞到她手裡。

“你不用現在回答我。你可以帶著它,慢慢想。”

林晚握著那個小盒子,手指在發抖。絨麵的盒子有些舊了,邊角磨損的地方摸起來毛毛的,但被他保管得很好,乾淨而溫熱。

“如果我一直想不明白呢?”她問。

“那我就一直等。”

“等到什麼時候?”

他看著她,嘴角彎了一下。

“等到你想明白為止。”

江風吹過來,吹動了她的裙襬和他的衣角。橋上的燈光在水麵上碎成一片,像無數顆星星落在了江裡。

林晚站在他麵前,手裡握著那箇舊舊的盒子,心裡有一個聲音在說——

就是他。

從十七歲到二十八歲,從梧桐樹下到江邊,從那張紙條到這枚戒指——一直都是他。

但她冇有說出口。

因為她還欠一個人一個交代。

“江嶼,”她說,“我需要先和陳哲談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在那之前,我不能給你任何答案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你能等嗎?”

他看著她,目光很堅定。

“我等了十年了。”他說。

林晚點點頭,把那個小盒子放進包裡,和那本舊日記本放在一起。

“我走了。”她說。

“我送你。”

“不用。我自已打車。”

她轉身,往路邊走。走了幾步,她忽然停下來。

“江嶼。”

“嗯?”

她轉過身來,看著他。他站在江邊,身後是萬家燈火,橋上的燈光在他身上鍍了一層金色的光。他的白T恤在風中飄動著,頭髮被吹得有些亂,但他的眼睛很亮,很黑,很深。

“謝謝你等我。”她說。

他冇有說話,隻是看著她,嘴角彎了一下。

那個笑容,和十年前一模一樣。

林晚轉過身,走向路邊。她攔了一輛計程車,拉開車門,坐進去。

車子發動了。她從後視鏡裡看到他還站在那裡,站在江邊,站在燈火裡,身影越來越小,越來越遠,最後變成了一個小點,消失在夜色中。

但她知道他在那裡。

他一直都在那裡。十年了,他一直在那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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