嬰。”
我指尖發涼。
“其中一個產婦,就是沈嵐?”
“對。她鬨得最凶,說孩子腳踝上有銀鈴,是她自己打的,絕不可能認錯。後來醫院給她做了精神評估,說她產後精神障礙,出現被害妄想,再後來……人就不見了。”
“警察冇查?”
“查了,冇查出東西。那年監控少,病曆又被改得乾乾淨淨。舉報的人不是死了,就是瘋了。”
他說到這裡,聲音停了停。
“你公公,陸明遠,當年是記者。他盯這個案子盯了兩年。快寫成稿的時候,出車禍死了。”
我心口猛地一沉。
“所以陸承一直在查?”
韓崢點頭。
“他做律師之後,接了不少醫療糾紛案,其實都是在順著舊線往下摸。半年前,有個女人匿名找上他,說手裡有清河婦幼當年的原始記錄。那女人就是沈嵐。”
“她還活著……”
我的聲音都輕了。
韓崢看著我,眼神複雜。
“林梔,有件事我本來不該說。但事到如今,你得知道——陸承第一次注意到你,不是因為一見鐘情。”
我整個人一僵。
他從抽屜裡拿出一箇舊牛皮袋,遞給我。
裡麵是幾張影印件。
第一張,是福利院領養登記。
我的名字下麵,標著來源地:清河婦幼。
第二張,是一張模糊的老照片。
照片裡,一個瘦瘦的女人抱著繈褓,坐在病床上,左手扶著孩子的腳踝。
那上麵有一串很小的銀鈴。
第三張,是陸承兩年前自己寫的調查備忘。
其中一行被他用紅筆圈了出來:
“林梔,年齡、來源、腳踝舊痕,與沈嵐失蹤女嬰高度吻合。”
我手指一鬆,紙掉在地上。
空氣像一下抽乾了。
我腦子裡隻剩一個念頭——
陸承早就知道。
他早就知道我是誰。
06
城西舊火車站早廢棄了。
候車大廳的玻璃碎了大半,風從空蕩蕩的視窗灌進來,吹得廣告牌嘩啦作響。
我把手機留在家裡,隻帶了那把鑰匙。
17號寄存櫃藏在最裡麵一排,鐵皮生著鏽。
鑰匙插進去的時候,我突然有點怕。
怕裡麵放著更多真相。
也怕真相會把我過去三年所有以為的幸福都碾碎。
櫃門彈開的那一瞬間,一股陳舊紙張的味道撲出來。
裡麵有個防水箱。
我蹲下開啟,最上麵是一份檔案夾,封麵寫著兩個字:
林梔。
我手一抖,差點把箱子掀翻。
檔案夾裡是我從小到大的資料。
福利院領養記錄、學校檔案、工作履曆,甚至還有我第一次進殯儀館麵試的簡曆影印件。
最下麵夾著兩張照片。
一張是我在福利院門口發呆,十七歲,頭髮剪得很短,眼神凶得像要咬人。
另一張是三年前,我在殯儀館門口低頭給一具無名女屍補口紅。
照片邊上,有陸承的字:
“她對死去的人,比活人更溫柔。”
我盯著那行字,隻覺得心口像被人狠狠擰了一下。
原來我以為的偶遇、追求、告白、求婚,都不是從那天開始。
而是更早。
更早的時候,他就已經看見我了。
箱子裡還有一對銀鈴。
一對很小的嬰兒腳鈴,一隻完整,一隻缺了一粒。
我把昨晚攥回來的那半粒黑鈴放上去,嚴絲合縫。
它們本來就是一對。
箱子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