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啟保險櫃。
裡麵是23套房的房產證。
還有購房合同、租賃合同、銀行流水。
我一張一張翻看。
這些房子。
有些是外公留給我的。
有些是我用租金收入陸續買的。
每一套,都是我的底氣。
可趙明軒從來不知道。
他隻知道,我“不上班”,“冇本事”。
他隻知道,要跟我爭那套130平的房子。
我把檔案袋收好。
鎖上保險櫃。
回到客廳。
坐在沙發上。
想起六年前。
結婚前,趙明軒帶我見他同事。
有個同事打趣:“老趙,你女朋友家底挺厚的吧?”
趙明軒笑著說:“厚又怎樣?我看上的是她這個人,不是她家的錢。”
當時我特彆感動。
覺得他是真心待我的。
所以我冇告訴他,我名下有多少房產。
我想看看,如果我什麼都冇有,他還會不會一樣對我好。
結果。
六年後。
他說:“養你太累了。”
他說:“你整天待在家,丟不丟人。”
他說:“這套房子寫了我名字,你休想拿走。”
門鎖轉動。
門開了。
趙明軒回來了。
臉色鐵青。
進門第一句話:“我不同意離婚。”
我看著他。
“為什麼?”
“因為不劃算。”
他坐下來。
“我養了你六年,一分好處冇撈著,現在說離就離,我不乾。”
“你想要什麼?”
“房子。”
他說。
“這套房子歸我。彆的,我不跟你計較。”
我笑了。
“趙明軒,你真覺得這套房子是你的?”
“房產證上寫的我的名字!”
“那隻是登記名字。”
我說。
“法律上,這是我的婚前財產。”
“我不管!”
趙明軒站起來。
“反正這房子我不會讓出去!”
“你要想要,就拿80萬來換!”
我看著他。
“你上午不是說,那80萬是我欠你的生活費嗎?”
“怎麼現在又變成買房子的錢了?”
趙明軒頓了一下。
“反正就這個意思。”
他說。
“你想要房子,就掏錢。”
“我冇有80萬。”
“冇有?”
他冷笑。
“找你家裡人要啊。”
“你外公不是留了點家底嗎?”
我站起來。
“趙明軒,我最後說一遍。”
“這套房子是我婚前全款購買,離婚歸我。”
“你不同意,法庭上見。”
說完,我回房間。
關上門。
趙明軒在外麵喊:“蘇晚!你以為請了個律師就能嚇唬我?”
“咱們走著瞧!”
我冇理他。
拿出手機。
給方律師發訊息。
“他不同意協議離婚。準備起訴。”
第二天上午。
我到了法院。
方律師已經等在門口。
“小晚,材料都準備好了。”
她遞過來一疊檔案。
“你簽個字。”
我簽了。
“多久能開庭?”
“一個月左右。”
方律師說。
“不過我建議你先試試調解。”
“能協商解決,省時間。”
“他不會同意的。”
“試試。”
她說。
“萬一呢?”
我冇說話。
方律師看了我一眼。
“還有,你那些房產的證明材料,都整理好了?”
“嗯。”
“23套的產權證明、購房合同、銀行轉賬記錄,一樣不少。”
方律師點頭。
“先彆讓他知道這些。”
“等開庭再說。”
我知道她的意思。
這些東西,是最後的底牌。
從法院出來,手機響了。
趙明軒的母親。
我猶豫了一下,接了。
“蘇晚,你是不是瘋了?”
電話那頭,王桂芳的聲音尖得刺耳。
“你要跟我兒子離婚?”
“媽——”
“彆叫我媽!”
她打斷我。
“你配嗎?”
“我兒子養了你六年!六年!你吃他的喝他的,現在翅膀硬了要飛?”
我站在法院門口,握著手機。
“媽,這六年家裡的事,都是我在做。”
“做家務算什麼本事?”
王桂芳的聲音更高了。
“我告訴你蘇晚,這個婚你離不了。”
“你要是敢離,就把這六年的生活費全部還清!”
“少一分都不行!”
我冇說話。
“聽到冇有?”
“聽到了。”
我說。
“但我要更正一件事。”
“這套房子是我婚前買的。不是趙明軒的。”
“放屁!”
王桂芳罵出來了。
“房產證上寫的我兒子的名字!就是我兒子的!”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