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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,我做了一個很長的夢。
二十三歲的我經曆的一切,有了更具體的細節。
我看見喬景初來找她,站在律所樓下的梧桐樹旁,對她說:
“月月,我們結婚吧。”
他的聲音溫柔得像當年在孤兒院裡替我擋石頭的時候。
二十三歲的我看著他,看了很久。
然後她問了一句話:“如果有一天,你為了彆的女人傷害我,你會後悔嗎?”
喬景初笑了,笑得很篤定:“不會有那一天。”
“不,”她搖了搖頭,“我知道會有。”
“所以,我不嫁給你。”
後來,喬景初和常溪亭在一起了。
常家的勢力能幫他的事業更上一層樓。
他以為自己做了正確的選擇。
但婚後的日子,是一場漫長的淩遲。
常溪亭的驕縱和控製慾像藤蔓一樣纏住了他。
她翻他的手機,刪掉所有和江銜月有關的聯絡人。
她在他的車上裝定位器,要求他每天彙報行程。
她心情不好的時候摔東西,砸爛了他書架上那本江銜月送他的《刑法學》。
喬景初開始酗酒,喝醉了就含含糊糊地喊我的名字。
而常溪亭開始打他,開始狙擊他的事業。
喬景初很快就失去了一切。
兩個人就這樣互相折磨著,成了圈子裡人儘皆知的笑話。
冇有人敢在他們麵前提我的名字。
因為提了,常溪亭會發瘋,喬景初會沉默一整天。
第二天起來,我臉上的疤痕幾乎完全消失了,隻剩耳後還有一小塊淺淺的粉色印記,用頭髮遮住就看不出來。
我張了張嘴,試著發聲。
“你好。”
我的嗓子也徹底好了。
接下來的日子,我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事業上。
在二十三歲的江銜月的努力下,我現在擁有一家個人律師事務所。
名字就叫銜月。
一切改變之後我接的第一個案子,是一個家暴受害者。
對方叫林念,三十歲,被丈夫打了七年,不敢報警,不敢離婚,因為她丈夫說“你離開我,我就殺你全家”。
她看到我的時候,眼睛是腫的,嘴角還有冇擦乾淨的血痂。
“江律師,我我真的活不下去了。”
我給她倒了一杯溫水。
“你來找我,就是已經邁出了最難的一步,”我說,“剩下的,交給我。”
案子打了三個月。
對方請了很好的律師,我一遍遍梳理證據,找到了他多次威脅林唸的錄音,醫院的傷情鑒定還有鄰居的證言。
最後一次庭審,我站在法庭上,陳述詞說得擲地有聲。
“我的當事人在這段婚姻裡,不是妻子,是囚徒。”
“而被告,也不是丈夫,而是獄卒。”
“七年,兩千五百五十五天,她冇有一天是自由的。”
“今天,我請求法庭還她自由。”
法官當庭判決離婚,男方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。
林念在法庭上哭了。
她抱著我,一直說謝謝。
那一刻,我想起五年前躺在醫院裡的自己。
如果那時候,也有一個人能站出來替我說句話的話
不過算了。
不重要了。
因為我終於活成了那個可以替彆人說話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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