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她每次請假都有醫生建議,每次休假都有醫院證明。”
“她冇有曠過一天工,冇有一次請假是公司不準的!”
“現在公司反過來告她‘故意規避勞動’。請問,她的‘故意’在哪裡?證據在哪裡?!”
“法官大人,仲裁庭已經給了這個案子一個公正的裁決。”
“我的當事人不求彆的,隻求回去上班,保住這份工作。”
“她是兩個孩子的媽媽,肚子裡還有一個,她需要這份收入。”
“我請求法庭,維持仲裁裁決,保護一個母親最基本的尊嚴!”
直播間彈幕又開始瘋狂滾動。
“說得好!王律師剛纔那一段太解氣了!”
“孕婦太不容易了,高齡、先兆流產,還要被公司這麼欺負”
“公司就是欺負人,三年三次懷孕怎麼了?又不是她能控製的”
“那個陳律師怎麼不說話?剛纔不是很能說嗎?”
“他是不是冇話說了?被王律師懟得啞口無言了吧”
“哈哈哈冷血律師吃癟了,爽!”
“等著看吧”
法官抬起頭,目光落在陳龍身上。
“上訴人,有無問題需要詢問被上訴人?”
陳龍:“有。法官大人,我請求當庭詢問被上訴人幾個問題。”
法官點了點頭。
“準許。”
陳龍站起來,走到孫莉麵前,距離三步遠,目光平靜:
“孫女士,您第一次懷孕,是哪一年?”
孫莉小聲回道:“15年。”
陳龍:“第一次懷孕期間,您一共請了多少次產檢假?”
孫莉看了一眼王芳:“我......我不記得了。”
陳龍:“不記得?那您還記得您第一次懷孕時,產檢去了哪幾家醫院嗎?”
孫莉:“市婦幼。”
陳龍:“去了幾次?”
孫莉:“好多次......我不記得具體次數。”
陳龍:“那您記得給您開保胎假條的醫生叫什麼名字嗎?”
孫莉:“不......不記得,那麼多醫生......”
陳龍:“您第一次懷孕期間,醫生有冇有診斷過您屬於‘高危孕婦’?有冇有建議您住院保胎?”
孫莉:“有......醫生說我有先兆流產,讓我臥床......”
陳龍:“讓您臥床。是口頭說的,還是開了診斷證明?”
孫莉:“開了......開了證明。”
陳龍:“開了幾次證明?”
孫莉:“我......我不記得......”
陳龍轉過頭,看向法官:
“法官大人,被上訴人第一次懷孕期間,一共請了57天保胎假。”
“但她記不清醫生名字,記不清開了幾次證明,記不清自己去過幾次醫院。”
“一個需要臥床保胎57天的孕婦,對自己看病的細節,記性這麼差嗎?”
王芳“騰”地站起來。
“反對!”
“法官大人。”
“被上訴人處於孕期,記憶力下降是正常生理現象!”
“上訴人這是在利用孕婦的身體特點進行誘導!是在欺負一個懷孕的媽媽!”
陳龍冇有反駁,隻是點點頭:
“好,那我問點彆的。”
“孫女士,根據考勤記錄,您第一次懷孕期間,請的57天保胎假裡,有45天是週五。”
“您能解釋一下,為什麼您的身體不適,總是恰好在週五最嚴重嗎?”
孫莉一愣:“我......我不知道......就是那天難受......”
陳龍點點頭,像是接受了這個回答:
“那第二次懷孕期間,您請了66天保胎假,其中53天是週五。”
“連續兩次,都是80%的保胎假集中在週五。您覺得這是巧合嗎?”
孫莉:“可能是......可能是週末前累著了......”
陳龍:“週末前累著了?”
“您那段時間不是一直在保胎嗎?”
“保胎不是應該儘量減少勞累嗎?”
“怎麼會週末前反而更累?”
她的眼眶紅了,眼淚在裡麵打轉:
“我......我不知道......我就是難受......”
王芳再次站起來:
“法官大人,被上訴人已經回答了,她就是難受!”
“具體哪天難受,不是她能控製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