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第九年,我刷到了一條帖子。
【長時間戀愛不結婚真的冇有結果嗎?】
高讚回答是一個男生。
【當然。】
【我和我女朋友談了九年。】
【一開始覺得她哪兒哪兒都好,一秒鐘都不想和她分開。】
【可日久天長,水晶球也磨成了玻璃珠。】
【現在膩了,看她一眼都覺得無聊。】
【倒不如公司新來的小秘書。】
【年輕漂亮,花樣也多。】
【要不是看她跟了我這麼多年,我早和她分手了。】
【渣男!】
【我和我男朋友也談了九年。】
【前幾天他才和我求了婚,現在我們正在挑婚紗呢。】
我憤憤不平地按下傳送鍵。
下一秒。
江肆野的手機亮了起來。
螢幕上一晃而過是我的頭像。
我隻覺得腦袋嗡地一聲。
下意識告訴自己,不可能。
江肆野身邊確實新來了個小姑娘。
前幾天員工聚會上,她還大放厥詞。
“在一起九年還不結婚?”
“還能因為什麼,不喜歡唄。”
“我要是那個女的,就識相點自己提分手。”
當時我就坐在她對麵。
滿包廂錯愕的目光裡,我還冇說話。
江肆野就先冷下臉來。
第二天一早就傳出她被辭退的訊息。
晚上我又在江肆野的大衣口袋裡發現了鑽戒。
是我在收藏夾裡放了三年的那款。
【那能代表什麼?】
貼主的回覆帶著一種熟悉的不以為然。
【前幾天我惹小秘書生氣了,給她買了個戒指。】
【人家看不上,我放在口袋裡忘了扔。】
【被我女朋友發現了。】
【我怕她鬨,就順手求了個婚。】
【她感動得又哭又笑的。】
【說來也奇怪,我幻想過很多次和她求婚的場景。】
【可看著她那個樣子,我隻覺得無聊。】
【真是浪費了我的戒指。】
【還是小秘書戴著漂亮。】
他發了張照片。
圖片裡戴著戒指的手指白皙修長,美甲上的水鑽泛著光。
我低下頭。
同樣的戒指下,是因家務而變得粗糙的指節。
大學畢業後江肆野選擇了創業。
那時候我已經有了份還算不錯的工作。
卻還是為了支援江肆野,義無反顧選擇了辭職。
人生中最好的那段年紀裡,我住在不到十平米的地下室,走廊儘頭公共廁所裡永遠瀰漫著煙味和酒氣。
同齡的好友在逛街,聚會,追趕潮流。
而我在給江肆野洗衣做飯,手被冷水激得通紅。
在他開會時站在一邊端茶倒水,幾個小時下來腿連彎一下都不能。
在他應酬回來沉沉睡去後,蹲在地上擦拭滿地的狼藉。
江肆野是感念這些的。
所以集團上市那天,納斯達克的鐘聲裡,他握住我的手。
“我所有的榮譽與成就,都源於我的愛人。”
可那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。
現在他冷笑著打下那行文字。
【她最大的價值,就是做個還算順手的保姆。】
很快有人評論。
【保姆還要花錢,你這個倒貼還給睡呢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