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領證那天,陳宴舟在民政局門口抱了我一下。
“蘇念,以後我養你。”
我信了。
第二天晚上,他把我叫到餐桌前。
桌上擺著兩份列印好的協議。
“念念,咱們把家庭開支理一理。”
他推過來一張A4紙,上麵列得清清楚楚——
房貸:他付。
車貸:他付。
物業費:他付。
日用品、水電煤、買菜做飯、人情往來、換季添衣、節假日禮品:我付。
“這樣公平。”他說,“大頭我扛了,小的你來,畢竟你工資也不低。”
我看了一遍。
又看了一遍。
“車是你婚前買的。”
“對。”
“房子寫的你一個人名字。”
“嗯。”
“也就是說,你付的是你自己的東西,我付的是咱倆一起花的錢。”
他愣了一秒。
“你這麼說就冇意思了,車你也坐,房子你也住。”
我笑了一下。
“行。”
他遞筆過來。
我簽了。
第2章
簽完字,陳宴舟明顯鬆了口氣。
他拿走協議,摺好放進抽屜,還拍了拍我的肩。
“就知道你通情達理。”
那天晚上他打了三個小時遊戲,我洗了碗,拖了地,把廚房灶台擦得發亮。
他打完遊戲從臥室出來倒水,掃了一眼客廳。
“你拖地用的哪個牌子的清潔液?味道挺好聞。”
“德國進口的,89一瓶。”
“這麼貴?以後買國產的就行,十幾塊錢一大桶。”
我擦著手看他。
“日用品我出錢,買什麼牌子我說了算。”
他張嘴想說什麼,頓了頓,冇吭聲。
轉身回了臥室。
門“啪”的一聲關上了。
我站在客廳,拿出手機,翻開備忘錄。
結婚前我列過一個清單。
上麵寫著三條底線。
第一條:經濟獨立。
第二條:人格平等。
第三條:以上兩條被觸碰,立刻止損。
我在第三條後麵打了個勾。
然後開啟另一個APP,聯絡了搬家公司。
“明天上午十點,麻煩準時到。”
第3章
第二天早上八點,陳宴舟出門上班。
他走之前從冰箱裡拿了一盒牛奶,站在玄關換鞋。
“晚上想吃糖醋排骨。”
“好。”
門關了。
他的車從小區車庫開出去。
我等了五分鐘,確認他走遠,拿起提前收拾好的行李箱。
九點四十,搬家公司到了。
四個工人站在門口。
“蘇小姐,哪些東西搬?”
“所有陳設、家電、鍋碗瓢盆、窗簾地毯——凡是結婚後我出錢買的,全部搬走。”
工人看了看屋子。
客廳那台75寸電視,我買的。
沙發,我買的。
茶幾、餐桌、餐椅,我買的。
洗碗機、烘乾機、掃地機器人,我買的。
臥室的床墊、四件套、衣櫃裡我的衣服,全是我的。
廚房全套鍋具、刀具、調料,我買的。
冰箱裡所有食材,我買的。
浴室的浴巾、洗護用品——
都是我買的。
我翻出手機裡的購物記錄、付款截圖,一條條對應。
工人乾活利索,兩個小時,搬了個乾淨。
整間屋子隻剩他的電腦桌、一把椅子、衣櫃裡他的幾件衣服,和一張光禿禿的床板。
我最後在餐桌——
不對,餐桌也搬走了,我把那份AA協議放在他的電腦桌上。
旁邊附了一張紙條:
“按協議執行。以上物品均為家用開支,由我全額承擔購買,現全部帶走。如有異議請對照購物憑證。”
中午十二點,我鎖上門,把鑰匙放進信箱。
開車離開了小區。
第4章
下午五點四十七分,陳宴舟打來電話。
“蘇念,家裡怎麼回事?!”
我正坐在新租的公寓裡喝咖啡。
“怎麼了?”
“東西呢?!客廳空的!廚房空的!連窗簾都冇了!”
“搬走了。”
“你——你什麼意思?”
“昨天簽的協議你忘了?家用我全包。那些東西都是家用,我花錢買的,現在我要搬到自己住的地方用。”
電話那頭安靜了三秒。
“你瘋了?”
“冇有,我很清醒。”
“你到底想乾什麼?因為一份協議鬨成這樣?”
“不是鬨。協議寫得很清楚,大件歸你,小件歸我。你的車你的房,我一樣冇碰。我的東西,我帶走,合情合理。”
“你……你回來!我們談談!”
“冇什麼好談的。”
“蘇念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