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4月21日,下午兩點。
京都經偵支隊,六號審訊室。
和昨晚市局那間審訊室一樣的燈光,一樣的鐵椅。
不一樣的是,此刻坐在鐵椅上的人。
楊靜怡穿著灰藍色的囚服,頭髮淩亂地散在肩上。
她臉色蒼白,眼袋深重,看得出昨晚沒睡好——或者說,根本沒睡。
但她的眼神,依舊桀驁。
像一隻被關進籠子裏的豹子,雖然狼狽,卻不肯低頭。
對麵,長桌後坐著兩個人。
主審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女警,姓周,短髮,圓臉。
旁邊的記錄員是個年輕男警,表情嚴肅,麵前擺著筆錄本。
審訊室裡很安靜。
女警翻開麵前的卷宗,然後抬起頭,看向楊靜怡。
“楊靜怡,知道為什麼讓你來嗎?”
楊靜怡抬起下巴,語氣不滿:“不知道,但我知道,你們抓錯人了。”
“第一,我要見律師,在我律師到來之前,我有權保持沉默。”
“第二,我是戴爾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,有正式的商務派遣函和工作簽證。”
“根據國際慣例,我享有一定的外交豁免權,你們無權審訊我,我要向美國大使館投訴!”
“第三,你們沒有證據。我什麼都沒做,這是非法拘禁,我勸你們立刻放了我!”
她說完,女警忍不住皺起了眉頭。
旁邊的男警也愣了一下,看了楊靜怡一眼。
外交豁免權?
她以為她是外交官?是美國公民?
“楊靜怡,首先這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,適用華夏法律。你所說的『外交豁免權』,需要外交人員身份,或者國外身份,但——”
“你隻是一個普通公民,跟戴爾公司簽的也是普通勞務合同。”
“這個意思,你懂嗎?”
楊靜怡的臉色微微一變。
“第二,你要見律師,可以。但根據規定,律師需要在二十四小時內才能到場。而且需要由你家屬或者監護人代為委託,在此之前,我們有權利對你進行審訊。”
“第三,你說我們沒有證據……”
女警頓了頓,對旁邊的年輕警員點了點頭。
年輕警員起身,開啟投影螢幕。
楊靜怡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吸引過去。
螢幕上是幾行程式碼日誌,密密麻麻的時間戳和操作記錄。
“這是夢想集團研發中心伺服器訪問記錄。”
“你本人賬號:Y_Jingyi,在4月15日至17日期間,有十七次異常訪問。”
螢幕上的日誌被高亮顯示:
4月15日02:15:33訪問P1專案核心加密區下載“架構設計圖V3.7”檔案大小2.4GB
4月15日03:08:47訪問P1專案核心加密區下載“原始碼庫-核心模組”檔案大小15.6GB
4月16日01:42:11訪問P1專案核心加密區下載“散熱係統設計-終版”檔案大小1.8GB
……
一條一條,密密麻麻,總計十七次,下載資料總量87GB。
楊靜怡的眼睛微微睜大,但她很快鎮定下來:
“我是P1專案的研發負責人,訪問核心資料是正常工作需要,有什麼問題嗎?”
“何況,這並不能證明是我本人登入的,也有可能是其他人盜用我的賬號。”
女警沒有反駁,隻是示意繼續。
螢幕切換。
一段監控視訊開始播放。
時間戳顯示:2002年4月17日01:15:22。
楊靜怡出現在畫麵裡。
她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,走到一台電腦前,插上一個銀色U盤。
手指在鍵盤上快速敲擊,螢幕上閃過一串串程式碼。
半個小時後,她拔出U盤,環顧四周,匆匆離開。
整個過程,每一個動作,都清晰可見。
楊靜怡的手開始微微發抖。
“那……那是……”她的聲音有些發顫,但依然在努力維持鎮定。
“那是為了技術交流!是為了備份資料!我沒有做任何售賣的事!”
女警依然沒有反駁。
螢幕再次切換。
這一次,是酒店停車場的監控。
畫麵裡,一輛白色寶馬緩緩駛入地下停車場,停在電梯間附近。
時間戳:4月17日23:08:45。
楊靜怡從車裏下來,穿著那件深灰色大衣,拎著一個手提包,走進電梯間。
畫麵定格,放大。
她的臉,清晰可見。
“23:08分進入酒店,”女警的聲音依舊平淡,“23:47分離開。”
“從酒店走廊監控畫麵來看,你進入的是戴爾公司亞太區高階副總裁戴維·陳的2808套房。”
楊靜怡的額頭,開始滲出細密的汗珠。
“那……那隻是……”她的聲音抖得更厲害了,“那隻是私人會麵……”
“私人會麵?”女警看著她,“淩晨十一點,和戴爾高層私人會麵?會麵什麼?會麵結束後,你手裏多了一份聘用協議?”
楊靜怡的臉終於沒了血色。
但她依然沒有放棄。
“你們……你們沒有證據證明我把資料給了戴爾!這隻是巧合!你們不能因為我深夜去見一個商業夥伴就定我的罪!”
女警看著她,眼裏不是憤怒,不是鄙夷,而是……有些無語。
“你說得對,”女警緩緩開口,“僅憑這些,確實不能直接證明你把資料給了戴爾。”
楊靜怡的心微微一鬆。
但女警的下一句話,讓她如墜冰窟:
“但是,戴爾方麵已經主動向我們提供了證據。”
她從資料夾裡取出一份檔案,推到楊靜怡麵前。
“這是半小時前,戴維·陳先生通過其律師向我們提交的正式宣告。”
楊靜怡的目光落在那份檔案上。
白紙黑字,蓋著戴爾公司的公章。
“關於楊靜怡女士提供的技術資料,戴爾公司宣告如下:”
“1.我司與楊靜怡女士簽署的《技術服務諮詢協議》中,明確約定『如提供技術資料涉及第三方智慧財產權,由乙方(即楊靜怡)承擔全部法律責任,甲方(戴爾)概不負責』。詳見協議附件三。”
“2.我司對楊靜怡女士提供的資料來源並不知情,係基於信任將其視為其個人研究成果。”
“3.在獲悉相關資料可能涉及夢想集團商業秘密後,我司已立即暫停與楊靜怡女士的所有合作,並願意全力配合華夏警方調查。如有需要,我司可提供全部溝通記錄及協議副本。”
楊靜怡盯著那份檔案,尤其是最後一行字,像刀子一樣刺進她的眼睛:
“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均為其合法擁有或有權使用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。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導致甲方遭受任何索賠、訴訟、損失,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。”
被賣了。
她被戴爾賣了。
賣得乾乾淨淨,徹徹底底。
那張她以為能救命的“船票”,變成了壓死她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那個她以為能庇護她的“國際巨頭”,用一紙協議就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,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了她。
“不……不可能……”她喃喃道,手開始劇烈顫抖,“我已經被戴爾公司聘用了……”
女警看著她,表情嚴肅,“楊靜怡,你泄露的商業機密,經過初步估值,超過2億元人民幣。”
“而且,P1專案是國家863計劃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專案,涉及國家科技戰略安全。”
“你的行為,已經涉嫌構成『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、情報罪』。這個罪名,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。”
無期徒刑。
這四個字,像一把重鎚,狠狠砸在楊靜怡心上。
怎麼可能,不就是一份檔案,罪名怎麼可能會這麼重?
“我……我要見律師……”
女警搖了搖頭:“你可以見律師,前提是有人幫你請。”
楊靜怡猛地抬起頭,眼睛裏佈滿血絲,歇斯底裡地喊道:
“我要見楊帆!讓楊帆來見我!我有話要跟他說!”
“他收購了夢想集團,他是新的負責人,我跟他說,讓他撤訴!”
女警和旁邊的記錄員交換了一個眼神。
“不可能。”女警說。
“為什麼?!”楊靜怡的聲音尖銳刺耳,“我是他姐!我是他親姐!”
“首先你要清楚,你這是刑事犯罪!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公訴犯罪,由國家司法機關追訴!”
“其次,這次報案是楊帆先生以夢想集團實際控製人的身份,向警方提起的刑事控告。”
女警一字一頓:“換句話說,是楊帆先生親手把你送進來的。”
楊靜怡愣住了。
整個人像被雷劈中一樣,一動不動。
“他……他親手……”
“對。”女警點了點頭,“而且,楊帆先生明確表示,不會見你。本案將依法提起公訴,由法律來審判。”
楊靜怡呆坐在那裏,腦子裏一片空白。
楊帆?
親手把她送進來?
不會見她?
依法提起公訴?
不。
不可能。
楊帆是她弟弟。
就算不是親的,也是她看著長大的。
他怎麼會……
他怎麼能……
“不……不可能……”她搖頭,瘋狂地搖頭,“你騙我……你騙我!”
“楊靜怡,我們是警方,我們有必要騙你嗎?接下來你將被依法關押,等待法律審判。”
“我沒有犯罪!”楊靜怡雙手拍在桌上,發出“砰”的一聲,“我……我隻是……我隻是想拿回屬於我的東西!夢想集團本來就是我的!是楊帆搶走了它!是他搶走的!”
她歇斯底裡地喊,“他憑什麼?!他一個鄉下長大的垃圾!”
“他憑什麼拿走本該屬於我的一切?!我纔是楊家的長女!我纔是夢想集團的繼承人!他憑什麼?!憑什麼?!”
她的聲音越來越尖銳,越來越瘋狂,最後變成了歇斯底裡的哭喊。
最高無期徒刑!
她一輩子要在監獄裏度過!
不如現在就殺了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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