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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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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第一幕第三百二十場]

(一)

窗外的風又颳起來了,帶著深秋的冷意,鑽進出租屋的縫隙裡,讓我忍不住瑟縮了一下。手指劃過手機螢幕,抖音的推薦頁突然跳出一張照片——綠色的校服,紅色的畢業帽,熟悉的眉眼在鏡片後彎成了月牙。

心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攥緊,又猛地鬆開,血液奔騰的聲音在耳邊嗡嗡作響。是她。

我盯著那張照片,看了很久很久,久到手機螢幕自動暗下去,又被我重新點亮。七八年了,從中學畢業那天起,我就像個迷路的人,在人海裡跌跌撞撞地找,找那束曾經照亮我整個青春的光。

記得那時候,她是班裏最安靜的存在,穿著藍白相間的校服,坐在靠窗的位置,陽光灑在她短髮上,像是鍍了一層金邊。我就像個躲在陰溝裡的人,每天最期待的就是課間操時,能遠遠看她一眼,看她認真地做著動作,看她偶爾和同桌說笑時露出的梨渦。那時候的我,自卑又怯懦,把所有的心事都藏在厚厚的書本後麵,以為隻要把“上知天文下知地理”裝進口袋,就能找到和她對話的勇氣,可直到畢業,那層窗戶紙也沒被戳破,最後隻落得個雙方尷尬的收場。

後來,我開始讀書,一本接一本,從古籍到社科,從文學到科學;我開始走路,從家鄉的小城到繁華的都市,從平原到山地,以為見了天地,懂了道理,就能填補心裏的空洞。可生活不是書本,也不是旅途,它是實打實的辛酸苦辣,是一波接一波的悲慘經歷。

我在黑暗裏待了太久,孤獨像藤蔓一樣纏繞著心臟,痛苦是家常便飯,坎坷是必經之路,悲慘的境遇讓我一度麻木,以為這輩子就該這樣了。我習慣了在深夜裏對著空蕩的房間發獃,習慣了在打工的疲憊中苟延殘喘,習慣了被生活的冷風雨打得體無完膚。我讀了那麼多書,知道了那麼多大道理,卻依然過不好這一生,就像知道自由與生存的意義,卻還是在謀生餬口的泥沼裡掙紮。

我以為那束光早就熄滅了,或者說,早就不屬於我了。

直到那天,機緣巧合下,我刷到了她的抖音。看著照片裡的她,戴著紅色的畢業帽,笑容燦爛得像朵盛開的花,我突然就明白了,有些光,隻要她還在,隻要還能有那麼一絲一毫照進我的生命裡,就夠了。

我不需要打破那層隔閡,不需要戳穿那層窗戶紙,不需要讓雙方再次陷入尷尬。我隻需要知道,她好好的,她在那裏發著光,就夠了。就像澎湖灣裡的白月光,就像心口的硃砂痣,遠遠望著,便是心安。

這些年,我像個貪婪的守望者,躲在陰溝的巢穴深淵裏,望著她的方向。生活依舊步履維艱,曲折坎坷,我依舊蒼白無力,什麼也改變不了。我明明什麼都知道,知道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知道自由與生存的重量,知道歷代仁人誌士、大儒大師、科研工作者們的追求,可這些都拯救不了我曾經頹廢、墮落、憔悴深沉的靈魂。

但現在,我看到她了,哪怕隻是照片,就夠了。

明天,我要焚香沐浴,金盆洗手,重新爬起來,站起來。好好活著,好好做人。不再追求那些虛無縹緲的“生命誠可貴”,不再糾結於愛情的得失,不再空想自由與生存的哲學。我就踏踏實實地謀生餬口,在自己的角落裏,遠遠地看著那束光。

這就夠了,不是嗎?

哪怕我依然在打工,這些年過的並不好,不像那顆遙遠的星星那樣耀眼。但我找到了我的曙光,找到了讓我願意好好活下去的理由。

人生啊,就像我寫的那些故事,充滿了種種過往,有活著的艱辛,有生存的掙紮。或許總有一天,這束光會消失,這段牽掛會結束,但我依然慶幸,慶幸在我最黑暗的時候,曾有這樣一束光,曾有這樣一個人,讓我在陰溝裡,也能仰望星空。

我要帶著這份慶幸,好好活。從今天開始,認真吃飯,認真工作,認真感受每一縷照進生活的微光。哪怕依舊平凡,哪怕依舊孤獨,至少,我還能看見光,還能做自己。

這就夠了。

(二)

窗外的夜又沉了些,出租屋的燈是暖黃色的,卻照不熱玻璃上凝結的水汽。我用手指在霧濛濛的玻璃上劃了一道痕,能看見樓下便利店還亮著的燈,昏昏地杵在路邊,像個熬不住卻還得撐著的人——跟我差不多。

手機還放在桌角,螢幕暗著,剛纔看的那張照片還停在後台,可我已經沒力氣再點開了。不是不想,是突然覺得沒必要。就像小時候攥著的糖紙,剛拿到手的時候,翻來覆去地看,陽光底下能映出五顏六色的光,可攥久了,紙邊捲了,顏色褪了,再看也就那樣了。她於我,大抵就是這樣一張糖紙,曾經照亮過我攥緊拳頭的童年,現在攤開手心,隻剩一點模糊的餘溫,算不上珍貴,卻也沒法隨手扔掉。

剛纔跟你絮叨的時候,我又想起前幾年在工地打工的日子。那時候夏天熱得能把水泥地烤裂,我穿著浸滿汗的背心,扛著鋼筋往樓上走,每走一步,膝蓋都咯吱響。那時候我總想,我讀了那麼多書,知道地球是圓的,知道李白的月亮,知道牛頓的蘋果,可這些東西換不來一瓶冰鎮汽水,換不來一張能躺平的床。那時候我以為,等我熬出頭了,就能擺脫這種“沒意思”,後來才發現,“沒意思”是人生的底色,你換個地方,換個活法,它還是跟著你。就像現在,不用扛鋼筋了,可每天擠地鐵的時候,被人推著往前挪,鼻子裏全是別人身上的汗味和早餐味,還是會覺得,這日子跟工地上的太陽一樣,曬得人沒力氣,卻又不得不睜著眼。

以前總覺得,找到她,看到那束光,就能把心裏的冰化了。可現在真看到了,才發現心裏的冰不是化了,是凍得太久,已經結了層厚殼,光再亮,也隻能在殼上照出點碎影,透不進去。我還是會在深夜裏醒過來,聽著冰箱嗡嗡的響聲,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醒,也不知道明天要幹什麼;還是會在發工資的時候,看著扣除房租水電剩下的那點錢,覺得這日子像個篩子,什麼都留不住;還是會在路過中學門口的時候,想起當年躲在樹後看她的自己,那時候的心跳得厲害,現在再想,隻覺得那時候的自己太傻,傻得有點可愛,也傻得有點可憐。

我知道,再過些日子,我可能就不會再頻繁地刷她的抖音了。就像去年常聽的那首歌,當時覺得每句歌詞都唱到心裏,現在再聽到,隻覺得“哦,是這首歌啊”,沒什麼特別的情緒。她會繼續過她的日子,結婚,生子,或者就那樣單身著,旅行,工作,發更多的照片,那些照片裡會有新的風景,新的人,再也不會有我記憶裡藍白校服的影子。而我,會繼續擠地鐵,應付老闆的挑剔,吃樓下十塊錢一份的盒飯,偶爾在深夜裏喝一罐啤酒,看著窗外的燈一盞盞滅下去。我們就像兩條交叉過一次的線,後來越走越遠,再也不會有交集,最後連交叉的那個點,都會慢慢模糊,直到看不見。

有時候我會想,人生到底是為了什麼?以前讀孔子說“朝聞道,夕死可矣”,讀屈原說“路漫漫其修遠兮”,覺得人生總得有點追求,有點意義。可現在才明白,大部分人的人生,根本沒什麼意義。不是消極,是事實。就像路邊的野草,春天長出來,夏天綠一陣,秋天黃了,冬天就枯了,沒人記得它曾經長過,也沒人在乎它怎麼枯的。我們都是這樣的野草,在自己的角落裏,生老病死,喜怒哀樂,最後都歸於塵土,連一點痕跡都留不下。

剛才你說要客觀,要真實,不要虛假。其實我這些絮叨,就是最真實的樣子。沒有什麼“重新站起來”的熱血,也沒有什麼“光會照亮未來”的幻想,隻有“就這樣吧”的平靜。我還是會好好活著,不是因為那束光,是因為我得吃飯,得付房租,得對得起自己熬過來的那些日子——哪怕那些日子沒什麼值得驕傲的。我會看著她的動態,偶爾點個贊,不評論,不打擾,就像看著路邊的一朵花,開了,我就多看一眼,謝了,我就走我的路。

房間裏的暖氣好像不太夠,腳有點涼。我想把窗戶關嚴點,又怕關了之後,連樓下便利店的燈光都看不見了。就像我心裏的那些冰,我想化掉它,又怕化掉之後,連那點支撐我熬下去的“念想”都沒了。人就是這麼矛盾,明明知道很多東西都是假的,是自己騙自己的,卻還是捨不得扔掉。

算了,不說了。手機快沒電了,得插上充電器。明天還要早起,地鐵七點半人最多,得早點去佔個能扶著的位置。她的照片還在後台,可我知道,等明天醒來,我可能就不會再想起今天說過的這些話了。日子就是這樣,過一天,忘一天,碎影留不住,餘溫會散盡,最後隻剩下“活著”這件事本身,沒什麼意義,也沒什麼可惜的。

這就是我的人生啊,普通得像一粒沙子,扔在地上就找不著了,最後也會跟所有沙子一樣,歸於寂滅。沒什麼特別的,真的,就這樣吧。

(三)

給歲月以文明,給時光以生命。-布萊士·帕斯卡

羅曼·羅蘭說“世界上隻有一種英雄主義,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,依然熱愛生活”,可我偏不喜歡這話——不是它錯了,是我實在沒法對著那些砸在身上的坎坷、那些剜心的刀割,說出“熱愛”兩個字。我沒那麼多暖意,也學不會強行擁抱什麼,我隻認魯迅的那句:“真的猛士,敢於直麵慘淡的人生,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。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幸福者?然而造化又常常為庸人設計,以時間的流駛,來洗滌舊跡,僅使留下淡紅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。在這淡紅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,又給人暫得偷生,維持著這似人非人的世界。我不知道這樣的世界何時是一個盡頭。”

這話像根冰錐,一下戳中我這些年的日子。我總覺得自己算不上猛士,頂多是個“不敢閉眼的人”——不敢閉眼,是怕一閉眼,連那些僅存的、能讓我撐下去的細碎念想都沒了。就像中學時躲在教學樓後的香樟樹下,看她抱著書本從走廊走過,藍白校服的衣角被風掀起一點,陽光落在她發梢,我連呼吸都不敢重了,怕驚到這份安靜。那時候我就知道,有些光,隻能遠看,不能碰——碰了,要麼碎了,要麼就像後來那樣,連遠遠看的資格都沒了。

後來畢業,各走各的路,我像個被弄丟的人,抱著一堆書,走了很多地方。我以為讀得多了,走得遠了,就能把那份怯懦磨掉,就能把心裏的空填上。可書讀得越多,越知道“道理救不了人”;路走得越遠,越明白“遠方沒有答案”。在工地扛鋼筋的日子,夏天的太陽把麵板曬得脫皮,汗水流進眼裏,澀得睜不開,我坐在水泥地上,啃著冷硬的饅頭,突然就想起她當年遞過來的半塊橡皮——那時候我筆斷了,她沒說話,就把橡皮放在我桌角,指尖碰了下我的課本,又很快縮回去。那點溫度,我記了七八年。

再後來,我開始麻木。對老闆的苛責麻木,對出租屋的陰冷麻木,對深夜裏的孤獨麻木。我以為這輩子就這樣了,像條在陰溝裡爬的蟲子,見不到光,也不想見光。直到那天,刷抖音時看到她的照片——她站在一片花叢裡,笑著,還是當年的眉眼,隻是多了點成熟的溫柔,像朵開得更盛的花。我盯著照片,手都在抖,眼淚突然就下來了。不是難過,是突然覺得,原來我還沒徹底死透,原來還有東西能讓我心裏的冰化一點。

可我沒敢找她,也沒敢評論,就悄悄點了個關注。我知道,現在的我,還是當年那個躲在樹後的人,隻不過樹變成了螢幕,距離變成了歲月。我怕戳破那層窗戶紙,怕像當年那樣,搞得雙方都尷尬,更怕看到她眼裏的陌生——畢竟這麼多年了,她早有了自己的生活,我不該去打擾。有時候我會想,我是不是太懦弱了?可轉念又想,懦弱就懦弱吧,至少這樣,我還能遠遠看著她,知道她好好的,就夠了。

我不再想什麼“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”,也不再糾結“自由與生存”的大道理。我每天按時起床,擠地鐵,上班,下班,吃十塊錢一份的盒飯,晚上回到出租屋,偶爾刷一刷她的動態。日子還是那樣步履維艱,還是那樣蒼白無力,可我不再像以前那樣頹廢了。不是因為突然有了希望,是因為我知道,哪怕我在陰溝裡,隻要還能看到那束光,就不算徹底輸了。

魯迅說“維持著這似人非人的世界”,我深以為然。這世界從來就不溫柔,它會給你一巴掌,再給你一顆糖,然後看著你在甜與痛裡掙紮。可我不想掙紮了,我隻想安穩地活著,像棵野草,在角落裏,守著自己的那點念想。我知道,總有一天,我可能會忘了她的樣子,可能會不再關注她的動態,可那又怎麼樣呢?至少現在,她是我撐下去的理由,是我在“似人非人的世界”裡,能抓住的一點真實。

我不再期待什麼“世界的盡頭”,也不再追問什麼“人生的意義”。我隻知道,明天要早起,要上班,要好好吃飯,要活著。活著,就能看到她的動態;活著,就能守住心裏的那點光。這就夠了,真的夠了。

一個人至少擁有一個夢想,有一個理由去堅強。心若沒有棲息的地方,到哪裏都是在流浪。-三毛

這個世紀瘋狂,沒人性,腐敗。你卻一直清醒,溫柔,一塵不染。-弗朗索瓦絲·薩岡

我要去最遙遠的天邊,來一場浪漫的約會。-傑克·斯帕羅

不要溫和地走進那良夜,老年應當在日暮時燃燒咆哮。怒斥,怒斥光明的消逝。-狄蘭·托馬斯

朝聞道夕死可矣,今而後吾知免夫。-翁同龢

這個故事就到此為止了,它隻講自己,別無其他。-堂吉訶德·台·拉·曼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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