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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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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第一幕第一百八十場]

昨晚窩在沙發裡看的那個網劇,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有意思。主角是個小胖哥,走路晃晃悠悠的,卻總在沒人的時候掏出個玻璃罐,對著裏麵的金魚發獃,然後趁人不注意,三兩口就給嚼了。後來才知道,他身子裏住了個外星警察——藍色的紋路會在他激動時從麵板底下冒出來,像電路板似的,說話也突然變了調,硬邦邦的,說自己是來抓“逃犯”的。

那些逃犯也挺怪的,不是偷了金銀珠寶,也不是殺了人,就隻是在地球上談戀愛。外星警察說,他們星球早就淘汰了“愛”這種東西,那是低階情緒,會讓人腦子發昏,忘了該幹活,忘了要進化,就該抓回去重造。

看到這兒我就笑了,心想這編劇可真敢想。但笑著笑著又愣住了——這不就是我這幾年常想的事兒嗎?

前陣子重溫《超神學院》,聽到炙心說“愛是一種宇宙意誌”,當時差點掉眼淚。那會兒我還信這套呢,覺得愛能像星星一樣,隔著多少光年都能照亮人。可現在再想,那更像哄小孩的童話。就像那個外星警察,他看那些沉迷愛情的逃犯,肯定覺得他們蠢得冒泡——放著好好的文明進化不幹,非要守著個人哭哭笑笑,值當嗎?

福爾摩斯說“感情用事是失敗者的生理缺陷”,以前覺得這老頭太刻薄,現在倒覺得他實在。感情這東西,就像手裏攥著的沙,你越想握緊,漏得越快,最後還可能被硌得生疼。我見過有人為了愛,辭了穩定的工作,跟著對方跑到陌生的城市,最後對方一句“不愛了”,他連回去的車票都湊不齊;也見過有人把所有積蓄都給了伴侶,結果對方拿著錢跟別人跑了,隻留下一句“你太天真”。

這些事兒,不就跟那些外星逃犯一樣嗎?以為愛能當飯吃,能當房租交,能擋住生活裡的風風雨雨。可現實是,飯得自己掙,房租得自己交,風雨來了,最先跑的往往是那個說“會保護你”的人。

有人說我太現實,眼裏隻有錢。可我見過餓肚子的滋味。小時候家裏窮,我媽總說“先吃飽飯,再想別的”。那時候不懂,覺得她俗,現在才明白,她是怕我摔跟頭。生存是地基,愛頂多是屋頂上的雕花,地基要是塌了,再好看的雕花也得碎。

以前總覺得“愛能超越一切”,現在才知道,這話得加個前提——得先有“一切”,愛才能談得上“超越”。連飯都吃不飽的時候,你哪有心思跟人說“月色真美”?頂多琢磨著“今晚的粥能不能多放半勺米”。那些風花雪月,那些海誓山盟,都得建立在“明天不會餓肚子”的基礎上,不然就是空中樓閣,一陣風就吹沒了。

就說男女之間那點小愛吧,看著挺甜,其實底下全是算計。你圖他溫柔體貼,他圖你踏實能幹;你想找個人分擔房租,他想找個人熱飯洗衣。這不是壞,是實在。我見過最長久的夫妻,不是天天說“我愛你”的,是能一起扛事兒的——孩子病了,一個熬夜掛號,一個守著輸液瓶;生意賠了,一個出去跑活,一個在家精打細算。他們的愛,藏在水電費單子裏,藏在互相遞過來的那杯溫水裏,藏在“沒事,有我呢”這句話裡,從來不是空的。

可我也真真切切地摔過跟頭。

那時候我以為愛就是掏心掏肺,就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給對方。我省吃儉用給他買球鞋,自己穿洗得發白的舊T恤;他說想創業,我把準備交房租的錢都取出來給他;他說他媽不喜歡我,我學著做他愛吃的菜,學著穿他說“得體”的衣服,把自己擰成了他想要的樣子。

結果呢?他跟我說“我們不合適”,轉身就跟一個家裏條件好的姑娘好了。我問他以前說的那些話算不算數,他說“那時候年輕,不懂事”。

那陣子我像被抽了骨頭,整天躺在床上,不想吃飯,不想說話。朋友勸我“往前看”,我聽不進去。我總在想,愛到底是什麼?是騙傻子的謊話嗎?是用完就扔的工具嗎?

後來有天晚上,我餓得胃疼,爬起來找吃的,翻遍了冰箱隻有半袋過期的麵包。我坐在地上啃那麵包,眼淚劈裡啪啦地掉。不是因為麵包過期了,是因為我突然想通了——連自己都喂不飽,連自己都不愛,憑什麼指望別人愛你?

自愛這東西,說起來簡單,做起來難。它不是對著鏡子說“我真棒”,是你得真的把自己當回事。是餓了就去吃飯,冷了就加衣服,受委屈了就轉身走,不用等著別人來心疼你。就像那個外星警察,他知道自己的任務是抓逃犯,知道自己怕雞肉,知道吃金魚能補充能量,他把自己照顧得明明白白,纔有力氣去管別人的事。

現在我不再信什麼“為愛犧牲”了。我努力工作,攢錢,給自己買保險,把日子過得踏踏實實的。有人說我“活得太硬”,不像個女人。可我覺得,硬一點沒什麼不好,至少不會被隨便推倒。

偶爾也會想起以前的事兒,想起那些說過的情話,想起那些沒實現的承諾。心裏還是會有點酸,但不疼了。就像看一場早就散場的電影,知道裏麵的故事都是假的,可還是會記得某個鏡頭的光很好看。

那個網劇的結局,外星警察最後沒把所有逃犯都抓回去。有一對逃犯,男的是修鞋的,女的是賣早點的,他們每天一起出攤,一起收攤,男的總把熱乎的豆漿先給女的喝,女的總把剛出爐的包子先給男的嘗。外星警察蹲在街角看了三天,最後轉身走了。他說“或許,低階情緒也有低階情緒的用處”。

看到這兒,我突然笑了。或許吧,愛這東西,確實不怎麼高階,甚至有點麻煩,有點傻氣。但它就像冬天裏的烤紅薯,不是必需品,可手裏捧著一個,好像日子就沒那麼冷了。

隻是現在的我,學會了先給自己燒好暖氣,再去琢磨要不要買個烤紅薯。畢竟,凍僵的時候,再甜的紅薯也暖不了身子;可要是自己夠暖和了,手裏的紅薯,才真的能嘗到甜味兒。

日子還長,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呢?但至少現在,我先顧好自己的生存,顧好自己的心。至於愛嘛,它要是真的來了,我就看看它能不能跟我的日子好好搭個夥。要是不能,那就算了,我一個人,也能把日子過成想要的樣子。

那天晚上我又把那個網劇翻出來看了最後幾集。外星警察站在天橋上,看著底下修鞋攤的老兩口分一個烤紅薯,男的把焦皮都剝給女的,自己啃裏麵有點硬的芯。他手腕上的藍光閃了又閃,最後還是沒掏那個能把人吸走的金屬盒子。旁邊的小胖哥本體突然冒出來一句:“你不抓了?”他說:“抓回去又怎樣?他們的星球早沒了,在這兒至少有個能分紅薯的人。”

我對著螢幕笑了笑,摸了摸茶幾上的玻璃罐——裏麵養著兩條金魚,是上週逛花鳥市場時順手買的,看它們遊來遊去挺解壓,倒沒想過要吃。以前總覺得“有個能分紅薯的人”是頂好的事,現在卻覺得,能自己買一整個紅薯,想怎麼啃就怎麼啃,好像更穩妥。

前幾天在菜市場看到一對情侶吵架。女的拎著一兜雞蛋,紅著眼圈說:“我跟你說了我不吃蔥,你炒雞蛋非放!”男的不耐煩地揮著手:“多大點事?挑出去不就行了?”女的突然把雞蛋往地上一摔,蛋殼混著黃白濺得到處都是:“是雞蛋的事嗎?是你從來沒把我說的話當回事!”周圍的人都停下來看,男的臉漲得通紅,罵了句“神經病”就走了,女的蹲在地上撿碎蛋殼,眼淚掉在黏糊糊的蛋清上。

我站在旁邊買了把青菜,看著那攤狼藉,突然想起自己以前也為這種事鬧過。那時候跟人住在一起,總因為“你忘了給我帶奶茶”“你回復訊息太慢”這種小事吵架。現在想想,哪是奶茶和訊息的事?是把“對方在乎我”這件事,係在了太多細碎的東西上,像把風箏線纏在一堆小樹枝上,風一吹就斷。

動物就不會這樣。小區裏的流浪貓,春天的時候會成對出現,一起在垃圾桶旁邊找吃的,母貓生了崽,公貓偶爾會叼來老鼠。可等小貓長大了,它們就各走各的,下次再遇見,頂多碰一下鼻子,不會因為“你上次沒給我留魚骨頭”記仇。它們的好是一陣子的,不好也是一陣子的,從不用“愛不愛”來綁架彼此。

人卻總把小愛搞得太複雜。要承諾,要證明,要“永遠”。可“永遠”這東西,連太陽都做不到——科學家說它還有五十億年的壽命呢。我以前信過“永遠”,把對方說的“以後我們”當成真的,結果呢?他說“以後我們一起養隻狗”,可沒等養狗,就因為“我覺得你太黏人”分開了。那隻沒養的狗,成了我心裏一根細刺,後來在街上看到相似的狗,還會愣一下。

現在不那樣了。我把以前攢的情侶杯收進了櫃子最底層,換了個單人用的馬克杯,每天早上自己沖咖啡,放兩塊糖,不多不少,正好是我喜歡的甜度。有人問我:“一個人住不孤單嗎?”孤單是有的,就像下雨天忘了帶傘,得淋著走一段。但總比兩個人撐一把傘,互相抱怨“你怎麼不往我這邊挪挪”要好。

前陣子我媽又來電話,說“隔壁家的姑娘孩子都兩歲了”。我嗯嗯啊啊地應著,掛了電話,給自己煮了碗麪,加了個荷包蛋。其實我知道她想說什麼,無非是“人總得結婚生子”。可結婚生子這種事,像穿鞋子,合不合腳隻有自己知道。我外婆那輩人,好多都是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,一輩子吵吵鬧鬧,也把孩子拉扯大了,那是她們的活法。可我不想那樣,不想為了“該結婚”就找個人搭夥,為了“該生孩子”就硬著頭皮懷孕,最後把日子過成一鍋夾生飯。

小區門口有個修鞋的大爺,每天早上七點擺攤,傍晚收攤,一個人過。上次我去修鞋,看見他收音機裡放著評劇,腳邊放著個保溫杯,裏麵是泡好的茶。他說:“我年輕時候也處過物件,後來她嫌我窮,走了。那時候覺得天塌了,現在想想,塌不了,日子照樣過。”他用錐子給我的鞋釘掌,手很穩,“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好,不用問別人‘今天吃啥’,不用等別人‘啥時候回家’。”

我現在就過得像這位大爺。下班回家,想做飯就做,不想做就點外賣;週末要麼睡一天,要麼去公園散步,看別人放風箏;遇到好看的電影,自己買張票就去了,不用商量“你想看喜劇還是懸疑”。這種日子,像一杯白開水,沒什麼味道,可解渴。

那天在公園,看到一對老夫妻坐在長椅上,老頭給老太太剝橘子,一瓣一瓣遞到她手裏。老太太牙不好,吃得很慢,老頭就看著她笑。換作以前,我肯定會覺得“真好啊”,現在卻隻是看了一眼,繼續往前走。不是不羨慕,是知道那好裡藏著多少妥協——老頭可能不愛吃甜的,卻得天天買橘子;老太太可能想逛超市,卻得陪老頭來公園坐著。這些妥協,我以前試過,太耗力氣了。

我寧願守著自己的小屋子,養兩條金魚,週末給自己燉鍋湯。金魚不會跟我吵架,湯的鹹淡由我自己調。偶爾也會想起以前那些撕心裂肺的時刻,像摸到冬天衣服上的靜電,有點麻,但不疼了。那些痛苦教會我的,不是“再也不信愛了”,而是“別把自己的重量都壓在別人身上”。

就像那個外星警察最後說的:“低階情緒有低階情緒的用處,但不能當飯吃。”我現在的飯,自己做,自己吃,吃得挺香。至於那些“低階情緒”,就讓它們在別人的故事裏鬧騰吧,我這兒,隻想安安靜靜地,過好一個人的日子。

昨天整理衣櫃,翻出一件舊毛衣,是以前那人送的,我穿了兩次就起球了。以前捨不得扔,總覺得“是他送的”,現在想都沒想就塞進了垃圾袋。下樓扔垃圾的時候,風挺大,吹得我脖子有點涼。我裹緊了外套,突然覺得很輕鬆——原來放下點什麼,就像把口袋裏的石頭倒掉,走路都能輕快些。

日子還長著呢,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?但至少現在,我不用為誰的情緒負責,不用猜誰的心思,不用在“愛不愛”裡打轉。我照顧好自己的一日三餐,按時睡覺,偶爾給金魚換換水,這樣就挺好。真的,挺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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