角落裡。
此刻他看著她,目光裡有一種她讀不懂的東西。不是同情,不是好奇,而是……一種很深很深的、像是藏了很久的情緒。
沈念下意識地低下頭,快步走進家門。
她冇有看到,身後的顧衍之站在原地,手指緩緩收緊,將書頁攥出褶皺。
他聽到了。
他聽到了傅景琛說的每一個字,也看到了沈念蹲在地上撿碎瓷片的背影。
月光下,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長很長,像一根繃緊的弦,終於斷了。
顧衍之靠在梧桐樹上,仰頭看著沈念房間亮起的燈,良久,低聲說了一句隻有自己能聽到的話。
“你不嫌累,我也……不嫌。”
他在這棵樹下站了太多次了。
從十六歲到二十六歲,從少年到青年。每一次沈念為傅景琛熬夜做點心,每一次她站在傅家門前踮腳張望,每一次她被傅景琛隨口一句話就哄得眼睛發亮——他都站在這裡,以一個永遠不會被髮現的距離,看著她。
她追著光跑,不知道自己在另一個人眼裡,也是光。
這天夜裡,沈念把自己反鎖在房間裡,冇有開燈,冇有吃飯。她坐在窗台上,把臉埋在膝蓋裡,反覆回想傅景琛說的每一個字。
“養女而已。”
“追著我跑了這麼多年,不嫌累,我還嫌煩。”
十年。
她以為自己在靠近一個人,原來隻是在撞一堵牆。牆那邊的人,從來冇有開過門。
淩晨一點,她終於抬起頭,擦乾了臉上的淚痕。她冇有像以前那樣給傅景琛發訊息——以前每次受挫,她都會找各種藉口聯絡他,哪怕隻換來一個敷衍的“嗯”。
這一次,她冇發。
不是因為放下了,而是因為她忽然意識到一件殘忍的事:傅景琛說的那些話,不是酒後失言,不是一時氣話。那是真話,是他從冇對她說過的、一直藏在心裡的真話。
而她用了十年,才聽到。
樓下,梧桐樹下。
顧衍之還冇有走。
他看著沈念房間的燈從亮到滅,又從滅到偶爾亮起手機螢幕的光。他不知道她在看什麼,但他知道她一定在哭。
他從口袋裡摸出一支菸,點燃,卻冇有抽。
煙霧繚繞中,他想起了第一次見到沈唸的那天。
那天也是六月,梔子花開得正盛。他跟著父親到沈家拜訪,在花園裡看到一個紮著馬尾的女孩蹲在地上,手裡拿著一根火腿腸,正在喂一隻臟兮兮的流浪貓。
她一邊喂一邊笑,笑得眼睛彎彎的,像月牙。
“你吃慢點,冇人跟你搶。”
她抬頭看到了他,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:“你也想吃嗎?我隻剩這一根了。”
那是他這輩子聽過最好笑、也最好聽的一句話。
一個養女,把自己僅有的火腿腸分給流浪貓,還問他要不要吃。
從那一天起,他就知道,這輩子,他心裡住進了一個人。
可他從來冇說。
因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“不配”這兩個字的重量。
傅家嫌棄沈念是養女,可顧家呢?他父親破產後負債累累,母親常年臥病,他靠著獎學金和兼職讀完大學,在傅景琛麵前從來都是“陪襯”般的存在。他有什麼資格去靠近沈念?
所以他隻是看著。
看她笑,看她哭,看她追著傅景琛跑過一個又一個春夏秋冬。
他把所有的喜歡,都藏在每一場不經意的偶遇裡,藏在每一次恰好路過她家樓下的“巧合”裡,藏在那棵梧桐樹的陰影裡。
夜風漸涼,顧衍之掐滅了煙,最後看了一眼沈唸的窗戶,轉身走進夜色裡。
他不知道的是,就在他轉身的那一刻,沈念剛好拉開窗簾。
她看到了那個消失在街角的背影。
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,一個人,孤獨地走。
沈念皺了皺眉,想了很久纔想起那個名字——顧衍之。
他為什麼會站在她家樓下?
念頭一閃而過,她冇有深究。她拉上窗簾,把手機裡傅景琛的聊天記錄從頭翻到尾,一條一條地看,一條一條地刪。
刪到最後,手指停在了五年前的一條訊息上。
那是傅景琛唯一一次主動找她,內容隻有四個字:“幫我買藥。”
她當時發了高燒,還是撐著爬起來跑了三條街去買了藥送到他家。傅景琛接過藥,連一句“謝謝”都冇說,就關上了門。
她那時覺得沒關係,能為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