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縣裡十年來高考最高分,即使後來我隻報了個普通一本,可學校依舊以我為榮。
但我很少回校演講,隻因我第一次返校,我媽非要跟著去傳授她的教育經。
我媽連夜把衣服剪爛,縫上十幾塊補丁,灰頭土臉地站上主席台,卻給我買了一身新衣服。
我站在人群中如芒刺背。
“天哪你看她身上穿的,是咱們縣唯一一家商場櫥窗裡的吧?”
“這裙子三百多呢,她旁邊的不會是她媽吧?”
“真虛榮啊,她媽過得那麼苦,她怎麼有臉穿這麼貴的裙子?”
我媽邊哭邊說起這些年的辛勞,台下眾人紛紛感動得抹眼淚。
直到我媽越說越動情:“裴早早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,可這些年,我也是用我的血肉在滋養著她……她高考前低血糖,是我親手割開自己的血管,把血餵給她……”
台下頓時鴉雀無聲,氣氛逐漸變得詭異。
我在校長的催促下,硬著頭皮把我媽拉下去。
可回家之後,她卻對我拳打腳踢。
她說我看不起她,當眾忤逆她,讓她丟臉。
我哭著求饒:
“媽,那是校長的意思,我隻能照做……”
我哥又一腳把我踹翻在地:
“媽受了委屈說你兩句怎麼了?”
這些年我和我哥都冇少受我媽的罪,隻不過我媽對他動手,我會儘力攔著。
相反,他卻選擇做我媽的幫凶。
我媽一聽又有演講機會,說什麼都要和我一起。
帶我媽去縣城的路上,我哥一直在打電話。
我媽聽見他喊疼,有一瞬的遲疑。
我說:“媽,要不你回去看看?明天我自己講?”
“我又不是藥,我回去能有什麼用!”
聽到我要撇下她,我媽怎麼可能同意。
她毫不猶豫的結束通話電話,把手機關機。
可第二天我媽還是冇能上台,我哥喊了半宿,被鄰居送進了縣醫院。
鄰居聯絡不上我媽,就找來了學校,讓我媽回去交醫藥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