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的。
燈是自己關的。
林晚的手慢慢從開關麵板上縮了回來,攥成了拳頭。
她想起守則第二條:21:00必須關閉所有燈光。
她以為這個“必須”是她去執行的動作。
但現在她明白了——這個“必須”是結果,不是動作。
不管你願不願意,21:00燈一定會滅。
12 背後注視
黑暗像水一樣灌進來。
不是那種你在家裡關了燈還能看見窗戶輪廓的黑暗,而是那種真正的、濃稠的、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。
林晚把手機螢幕亮度調到最低,用一個筆記本蓋住了一半的光,隻露出一個小角來照明。
她看了一眼時間:21:03。
距離淩晨3:00還有將近六個小時,距離早上6:00還有九個小時。
她坐在睡袋上,背靠著牆壁,把守則放在膝蓋上,一個字一個字地讀第八條。
第八條:靜默時段內如感覺有視線注視,不得回頭檢視,不得轉動頭部,不得用餘光掃視,保持當前姿勢,默唸“與我無關”二十一遍,默唸完畢後注視感會消失,如未消失則閉眼保持不動直到注視感離開。
林晚讀完這條的時候,忽然覺得後腦勺一陣發涼。
不是風,而是那種被人從背後盯著看的感覺。
她冇有回頭。
她把守則舉高了一點,擋住自己的後腦勺,開始默唸。
與我無關、與我無關、與我無關、與我無關——唸到第十二遍的時候,那種感覺消失了。
像是有人從她肩膀上收回了目光。
13 樓上拖拽聲
21:47,林晚聽